下面引用由嘲笑在 2006/05/22 11:49am 發表的內容: 大家好,我第一次來 其實我不清楚我這個帖子適不適合放在這裡 如果不應該,還請各位大人告知並與以刪除 是這樣的,我有位友人的姊姊,她在外地工作,養了五隻貓貓和一隻狗 ...
下面引用由嘲笑在 2006/05/22 03:00pm 發表的內容: 我並不是同一個人 這時候大家怎麼說都可以,到時候到警察局去,一切都明白了 我也無法針對大家的話一一回覆,畢竟就像大家說的我不是當事人,可是,大家也不是當事人不是嗎? 有資格這樣罵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