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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1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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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x0602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99
註冊時間: 2005-01-12
最近來訪: 20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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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那件事情應該大家都忘不了.關於咪咪被虐待的事.當我知道這件事後.我將文章po在我的BLOG裡.當然或許被複製被引用被更多的人知道了.沒想到今天我上了久未更新的部落格.站長傳了2封私密訊息.原來是那個畜生看到我的部落格.打電話要求關掉或者隱藏資訊.我看到後只覺得原來站長這麼厲害.可以透過聲音就可以懂那個人有沒有悔意.當然我沒讓他難做人.不過我還是決定不關文.當然有關於人名地址我都有所隱藏.只是發現自己很沒用.沒能力也沒勇氣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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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1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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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y*
最愛: 小咪
等級: 精靈
文章: 198
註冊時間: 2004-10-21
最近來訪: 200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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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新聞鬧很大的畜生嗎 敢做不敢當的畜生 看你要不要把你po的文給大家看看有沒有違法之處 如果沒有 就算他是學法律的也奈何不了你 他不就最愛仗著自己學過那一點點專業來嚇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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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12: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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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x0602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99
註冊時間: 2005-01-12
最近來訪: 20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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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axparty.com.tw/4_6.asp?MemberID=88889848&BPostID=7038 無言...沒有話說了.好難過自己的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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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0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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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oto
最愛: 巧克力
等級: 騎士
文章: 59
註冊時間: 200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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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sfoto在 2006/10/27 01:07pm 編輯] 那個人可能聽不懂人話或是以經不懂什麼是對是錯了 完全是精神病患才做的出來的事情 這件事情講到頭來就是抓準法律不能保障動物的權益以及他們的生命安全 該可悲的還是台灣的法律...如果多給動物們的安全保障 那些垃圾怎麼可能還敢做這些事... 這些垃圾怎麼對待小動物的以後也會這樣被對待... (很抱歉以垃圾來形容一個"人"但他以經不配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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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0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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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貓夫人
最愛: 咪,香,MoJo+天使Opie
等級: 大法師
文章: 4032
註冊時間: 2005-01-09
最近來訪: 20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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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問清楚什麼是可po, 什麼是不可po的~ 免得自己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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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0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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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魚
最愛: 大白小雞小魚小麥
等級: 俠客
文章: 45
註冊時間: 2005-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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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他的地址和電話可能可以全部拿掉, 但是新聞連結和內容照po 難道他以為可以讓大家忘掉這件事嗎? 當初他得意洋洋地昭告天下 不是擺明要引起公憤嗎? 也很明白自己是在鑽法律漏洞, 現在裝做 小學生一般口頭道個歉就覺得置身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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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08: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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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663
最愛: jojo♀、jesse♂
等級: 天使
文章: 1275
註冊時間: 2006-09-18
最近來訪: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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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做天在看 相信"牠"會得到"牠"應有的報應 你不需覺得自己無能 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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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09: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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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se601
等級: 大法師
文章: 4306
註冊時間: 200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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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alise601在 2006/10/27 09:25pm 編輯] 氣死偶了阿~~~~~~~~ 偶最討厭虐待貓的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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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10: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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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
最愛: ㄤ、咪、寶妹、臭寶
等級: 天神
文章: 18058
註冊時間: 2005-04-01
最近來訪: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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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隻鬼還在注意貓咪的部落格啊 他不是怕貓 去看人家有關貓咪的部落格幹嘛 可能又想幹壞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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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10: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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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i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776
註冊時間: 2006-05-07
最近來訪: 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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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大家~ 把這個訊息告訴 有認識的中途 請大家小心一點 他可能還在注意 不要讓他有機會碰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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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10: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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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utywatch
最愛: 我有四隻貓
等級: 老法王
威望: 1
文章: 1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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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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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0602在 2006/10/27 12:42pm 發表的內容: 大家好.那件事情應該大家都忘不了.關於咪咪被虐待的事.當我知道這件事後.我將文章po在我的BLOG裡.當然或許被複製被引用被更多的人知道了.沒想到今天我上了尹S勇氣對抗....
當然無須關文 你轉貼的文章事記者寫的 是報紙報的 要告去告記者 轉貼的東西有憑有據 不是自己瞎掰 如果連轉貼報紙講的東西 都犯法 那天底下的人 有多少人要被關? 甚至 報紙點名道姓的寫出來 也是報社的責任 (報社也沒有馬賽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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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11: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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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i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776
註冊時間: 2006-05-07
最近來訪: 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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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到動物保護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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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1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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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lisa
最愛: 弟弟
等級: 精靈使
文章: 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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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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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變態不用理它' 屁眼癢自己把拳頭塞進去''' 再抓貓咪給我知道,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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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8 12: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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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管家
最愛: 老貓 土貓 小貓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81
註冊時間: 2006-10-08
最近來訪: 20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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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他一陣子吧!!讓他嘗試一下在看守所裡讓人虐待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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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1 02: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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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79
最愛: Nicky & 老白
等級: 新手
文章: 1
註冊時間: 2006-10-31
最近來訪: 200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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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怕!網路的東西就跟虐貓一樣,沒有清楚的法律規定相關的罰則,況且你的blog內容多為轉載,而且那個王八的身家姓名也沒有全部公佈,這樣就沒問題了! 他要有膽告你,到時又會引起社會一陣關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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