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lingping1976在 2004/10/28 06:40pm 發表的內容: 偶有小小不同的看法∼ 法規畢竟還是要尊重∼ 不然其它不合格、不衛生的餐廳也可以胡做非為∼ 或者可以督促立(or修改)相關的法∼ 台灣已經有太多惡質業者.........所以法規的存在及執法的確實 還是很重要的 ...
下面引用由catty在 2004/10/28 06:54pm 發表的內容: 現行法規是說廚房料理場地不得有動物.. AT得廚房在2樓.是密閉式廚房.. 寵物及用餐區在1樓.. 根本沒有違規..
下面引用由mimimo在 2004/10/28 11:25pm 發表的內容: 哇 我太晚看到 不然我也去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