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求救"板橋市埔墘里中山路二段416巷54弄街貓也有生存的權利!!!
發表人 內容
turkey
最愛: 黃米喵二世

[Avatar]


等級: 俠客
文章: 30
註冊時間: 2006-05-30
最近來訪: 2011-05-04
離線

[這篇文章最後由turkey在 2009/10/01 09:13pm 編輯]

今天接獲朋友傳來 消息:

在台北縣板橋市埔墘里中山路二段416巷54弄,這裡住著一對街貓夫妻,最近生了小貓。
但里長竟然帶著一些整天街道長街道短 人要把貓咪趕盡殺絕,還向區公所借捕獸籠。
昨天9/30早上已經把貓媽媽抓起來,今天又放了兩個籠子,想要誘捕小貓和貓爸爸。
她們只是幾隻貓咪,竟然連一條巷子也容不下他們,今早向里長詢問,想要把小貓要回來自己養,里長竟然回答 朋友要把她們放到中和山上丟掉,不用養!!
太氣人了~大家都在為街貓尋找  生存之道,他竟然就是不要放過他們!
而且,區公所怎麼可以擅自借這種籠子任由他們捕殺貓咪呢?????!
動物和 們一樣有生存 權利,這世界又不是只有人類可以擁有!

請大家幫幫忙!!!!如果有人住這附近,最 可以幫忙拍照舉證,昨天貓媽媽已不知去向,里長放話要將他們載到中和山上丟棄, 擔心其他貓咪會遭到同樣下場,請大家幫幫忙。

本文章同步刊登於mobile01上
turkey
最愛: 黃米喵二世

[Avatar]


等級: 俠客
文章: 30
註冊時間: 2006-05-30
最近來訪: 2011-05-04
離線

[這篇文章最後由turkey在 2009/10/01 10:22pm 編輯]

我不太懂你說的意思,您指的是里長跟區公所借籠子合法???
還是里長抓貓去山上丟合法???
里長沒有權利決定他們的生死,而且朋友還表明了要領養回去,但里長說:不用養,都要載到山上丟棄~
就算要抓這些貓咪,也應該聯繫當地動物保護機關或衛生單位,將貓咪安置到收容中心(雖然在收容中心沒有人領養也是只有安樂死的命運,但總比在山上,拆散母子,害小貓沒有母奶喝,在收容中心還有被領養的希望,在山上,什麼都沒有,還有可能被野狗咬死)

第十四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據直轄市、縣(市)之人口、遊蕩犬貓數量,於各該直轄市、縣(市)規劃設置動物收容處所,或委託民間機構、團體設置動物收容處所或指定場所,收容及處理下列動物:

一、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其他機構及民眾捕捉之遊蕩動物。

二、飼主不擬繼續飼養之動物。

三、主管機關依本法留置或沒入之動物。

四、危難中動物。

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經費補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動物收容處所。其設置組織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訂定獎勵辦法,輔導並協助民間機構、團體設置動物收容處所。

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提供服務時,得收取費用;其收費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turkey
最愛: 黃米喵二世

[Avatar]


等級: 俠客
文章: 30
註冊時間: 2006-05-30
最近來訪: 2011-05-04
離線

重點在於,我朋友已經表明要領養了,但里長堅持要抓去山上丟棄。

我不懂里長的丟棄是什麼意思拉?關在籠子裡丟棄?裝在塑膠袋丟棄?您能保證里長怎麼丟?

到收容所,至少還有志工會照顧,至少還有能被領養的機會,丟到山上,能活的機率多大?

甚至里民廣播一下,搞不好有愛心人士出來領養,不是馬上解決?

我猜您也是愛貓人士吧?您希望貓咪被領養還是被丟棄?
turkey
最愛: 黃米喵二世

[Avatar]


等級: 俠客
文章: 30
註冊時間: 2006-05-30
最近來訪: 2011-05-04
離線

[這篇文章最後由turkey在 2009/10/01 10:44pm 編輯]

這是當然,TNR徹底執行,才能防止該區域一直繁衍小貓。

不過這種有人都出面要領養了,還堅持要丟棄的里長,實在是很給他OOXX

里長都要抓去丟了,做TNR有用嗎?碰到這種看到動物就撲殺的人類,TNR是什麼也不會懂拉。
貓姊姊



等級: 天使
文章: 1132
註冊時間: 2009-03-16
最近來訪: 2011-04-03
離線

年底要選舉了
找個民代去關切
相信他們會幫忙
或者拍照錄音存證
告訴里長
要到水果日報爆料

cwz0907
最愛: 一堆貓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793
註冊時間: 2007-06-08
最近來訪: 2023-06-28
離線

你就說貓是你養的!平常就是放養!(這不違法)

它私自捉貓,都跟它說了,貓是有人養,可以投訴它

找民代,保護動物人士,親朋好友,這種里長,一定要跟它理論

有人可以私自捉貓嗎?更何況還有人養!

再來浪貓一定要結紮,否則問題永遠無法解決!!

台灣
最愛: 咩寶寶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667
註冊時間: 2009-09-30
最近來訪: 2017-02-11
離線

下面引用由cwz09072009/10/02 09:59am 發表的內容:
你就說貓是你養的!平常就是放養!(這不違法)
它私自捉貓,都跟它說了,貓是有人養,可以投訴它
找民代,保護動物人士,親朋好友,這種里長,一定要跟它理論
有人可以私自捉貓嗎?更何況還有人養!
再來浪貓一定要結紮,否則問題永遠無法解決!!


貓如果是在外面

任何人都是可以抓的    (包括清潔隊or想做TNR的人)

就算說他不是里長而只是一般老百姓  都可以抓

現行的規定  清潔隊目前是有受理民眾檢舉流浪貓狗的

方法就是清潔隊借誘捕籠給民眾自行去抓


再說原po之前說要跟他認養但被拒絕

但如果這下又變成主張說貓是他的

那豈不是前後矛盾自露馬腳?

反而會讓對方感覺說你就是費盡心機想盡辦法要這隻貓

另外 就是他拒絕原po認養

其實這也是他的決定權吧

哪怕說他如果高興要把抓到的貓帶回家自己養其實也是可以的
(只是清潔隊恐怕會找他算帳吧  嘿)


所以原po如果想養的話

建議你先想辦法說服他把貓送到清潔隊

然後你再去當地收容所去領養

這樣一來你就名正言順的變成貓咪主人了

不過如果他要把貓拿到其他地方去放走

那恐怕你就要有耐心的去找了  那可是如同大海撈針一般哪
kreisler
最愛: 小七

[Avatar]


等級: 大法師
文章: 4543
註冊時間: 2009-05-25
最近來訪: 2013-10-13
離線

[這篇文章最後由kreisler在 2009/10/02 02:15pm 編輯]

讓他出名吧

蘋果爆料-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complain/

認養切結書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s/downloadAttachment/306264.page
turkey
最愛: 黃米喵二世

[Avatar]


等級: 俠客
文章: 30
註冊時間: 2006-05-30
最近來訪: 2011-05-04
離線

燒燙燙的貓咪照片來摟.

不過只救到兩隻小貓,貓媽跟貓爸已經不知道被丟到哪去了.

附加檔案: 30_8431_14.jpg

gacie


等級: 新手
文章: 1
註冊時間: 2013-11-08
最近來訪: 2013-11-21
離線

最近經過54弄看到新一批5隻小浪貓和浪貓媽媽一起曬太陽的畫面,雖然溫馨可愛,
但更令人擔心的是附近民眾早就有人對浪貓帶來的跳蚤、踩過椅墊的腳印厭惡不已,
當地里長之前曾寫信給"社團法人臺北市支持流浪貓絕育(TNR)計畫協會"希望可以獲得協助但協會沒有回信,
後來有愛貓的朋友說要幫里長寫信到同一個協會,但還是沒有協會的消息,
現在只希望這條巷弄的住戶不要對這些貓貓有反對意見,里長自然也不會被民眾逼著去處理,

其實現在的政府為了便民,早就開放讓一般民眾可以借誘捕籠抓貓,
民眾動動嘴巴通報清潔隊也可以抓貓、狗,方法之多根本不用靠里長民眾就可以自行處理,
如果有善心人士真的可以將浪貓媽媽和5隻小浪貓帶回家好好照顧,請留電話給我,
我會跟政府機關借誘捕籠抓貓給那位善心人士,還會跟他說"謝謝你願意救這些貓貓們"....
與其批評別人不如想想怎麼實際幫助這些被民眾討厭的浪貓,才是真正幫助這些浪貓!!!!
 
主題服務
Watch 登入會員可以訂閱這個主題
直接前往討論區: 
 
圖文版權為貓咪論壇與發文人所共有 | Copyright © 2002-2014 Cat House BBS | 廣告刊登請洽: cathousebbs@gmail.com 或登入後私訊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