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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2: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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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限定
最愛: Honey&Toffee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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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YunaYunalesc在 2006/08/04 02:04am 發表的內容: 所以在記者會的時候一定要請大家提到這件事背後的重大性 那就是 今天是貓, 明天就會是人!
有看到你在TVBS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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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覺生命中的第一隻貓也踏入老貓的區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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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2: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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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玲子
最愛: 寶貝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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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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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終於看到重播的新聞~也看到勇敢的貓友們上于美人節目預告片段~ 終於受不了哭了起來~心好痛~ 天啊~~~~~~~~~~這2天要睡覺一闔眼~腦海馬上浮現那隻貓貓被虐待的眼神~ 也有瞧見那人渣被問話回答支支吾吾~汗水直流~就知道他從頭都在說謊~只有心虛的人 會大量盜汗! 在內湖文山集合與上節目的貓友們真的辛苦你們~我們要堅強~不能再哭了~而是要把這 力量凝聚起來合力還擊~(正當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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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2: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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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laker
等級: 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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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HIDDEN[0]LBHIDDEN[這篇文章最後由mika在 2006/08/04 02:20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夏日限定在 2006/08/04 01:29am 發表的內容: 我認為貓友應該謹慎言詞 生氣可以用另外一種方式表達 避免沒必要的媒體報導我們是激進派的愛貓人
大家可不可以冷靜一下 看一下夏日限定說的話? 如果貓友們因為激動以不適當的表達方式被媒體捕捉 再加上媒體的扭曲吹噓 讓別人都覺得愛貓人士只是激動的瘋子 把我們說的話做的事都當成是瘋子在抓狂 接下來世人都會直接忽略愛貓人士真正的訴求.......... (因為我們被當作是瘋子....... ) 大家真的覺得這樣好嗎????????? 可不可以冷靜一下????????????? 做這麼多究竟是為了什麼? 不要不小心就摧毀了努力的成果 請注意 每個人在這裡說的每一句話 都可能被媒體或是方某親友拿來斷章取義 當成方某被迫害的證據 社會大眾不一定會上貓咪論壇 但是他們會看到媒體的報導立場 如果媒體影射貓友是瘋子 暴民 觀眾很有可能就被引導 覺得貓友就是瘋子 暴民.... 大家能不能拜託冷靜一下 想想逞一時口舌之快之後會帶來怎樣的後果???????? 我養貓養了十幾年 看到這種事情 我當然跟各位貓友有相同憤怒的感受 我也希望讓虐貓人受到比貓咪所承受更多上千萬倍的痛苦 但是 這些 都別說出來........... 能不能用各位的智慧與理性 將這些憤怒轉化為能實際推動避免類似情形發生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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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2: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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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weihsin
最愛: 約定一輩子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741
註冊時間: 200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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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轉貼.... 明天早上10點 蕭美琴立委要在立法院招開記者會 他希望可以召集我們貓友 幫忙他推動有關動物法令的修改 因為要進去立法院 所以要先確定人數 要去的人可以打到 0953396263 小楊 目前已有16個人報名 我們9點30會先在善導寺捷運站2號出口等 請有空的人能夠一起參加 為我們可愛的貓貓盡一點心力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0&topic=2434&sho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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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2: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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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rycht
最愛: 房子裝潢中之後要養貓
等級: 俠客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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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perrycht在 2006/08/04 02:25am 編輯] 說到這我以我是基督徒的看法來說 很多其他信仰的朋友有時會拿一些事情來挑戰我的信仰 很多都說聖經裡的記載,上帝很喜歡擊殺人 他們說我所信仰的上帝是殘暴的 可是他們必須看上帝擊殺的那些傢伙是什麼樣的人(不敬虔的人,不誠實的人,流無辜人的血(濫殺無辜之人),順便看看挪亞方舟前的世界(地上的人充滿著強暴,人以暴制暴)上帝看的相當痛心祂所造的人竟然這樣的殘暴,才狠下心來用大洪水滅人,只留下心地善良的挪亞ㄧ家人 所以不能只從單方面來看 如同今天虐待他人的人,說他不是虐待而是管教 換他被人虐待時,他卻說虐待他的人沒同情心 我不能說這位姓方的先生,死後會不會在上帝的審判台前,被上帝判下地獄跟撒旦等被ㄧ起消滅,在我的宗教信仰中,他只要肯從內心真是悔改,或許上帝會接納他(人是看外表,上帝是鑒察人心的),他在我們面前假悔改也罷,在上帝面前是瞞不過上帝的法眼的,或許他生前地上的法律辦不到他,將來他必須接受天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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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2: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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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1192000
等級: 俠客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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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0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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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chi1192000在 2006/08/04 02:24am 編輯] 感謝... 不過..我們可以利用記者會來強調推法改動保法嗎 方XX的舉止...這幾天..新聞不斷撥放..相信不知道的也都知道他"虐貓".. 不知道的可能是過程以及虐待動物會需要負怎樣的責任.. 我希望可以藉由這場記者會..推動修法...畢竟...同一場戲...不斷重播....看久了也不想看..不是嗎.... 明天立法院見...期待我們可以明白的表達我們貓友這次出聲的"訴求" 而不是一直讓人絕得我們對方XX""處處相逼"....製造社會反感... 人...需要的是新鮮的事物.....我們必須隨時有新的動作...不能一直原地停留...不向前方前進 民眾...對我們一直想把方XX的所作所....為詳細的公諸於市...其實...是沒有多大興趣的 民眾只在乎......以後虐待動物會被怎麼處罰 還有這場戲....我們能堅持多久.....都是民眾在看的....別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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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2: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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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5477
等級: 新手
文章: 2
註冊時間: 2006-08-03
最近來訪: 200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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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有和他家樓下的記者尋問(東森),他們表示那渾蛋在8月3日凌晨4點回家拿行李,還有TVBS的人幫忙(因為他只給TVBS專訪).......搞不好他早已"清理"過現場,才讓動檢所和其他記者進入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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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2: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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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dcat01
最愛: 小乖喵
等級: 俠客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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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發現方某的法律後果如此之輕後,一定非常不滿,應該有幾位網友已經想盡辦法翻查諸法規,想找出能適用於方某的條款,其實我在星期二早上就找過了,國內現有法規罰則極輕,政府機關也只能依法處理,不可能逾越法律把方某逕行逮捕放進大牢.我想熟悉法律的方某,應該也早就知道這點才會公然做出這種人神共憤的邪惡行徑. 方某在台灣,其實已經跟坐牢沒有太大差異了,在各媒體報導之下,全國貓友熱血沸騰;日後方某若上街,就要面臨可能被擦身而過的陌生人突然回身一拳的風險,這種恐怖至少會持續數年,其他可能的代價,如找不到工作,被鄰居親友路人指指點點等等,這些都是他即日起要為自己虐貓的行為而付出的代價. 也許有人會說,方某在台灣待不下去,可以出國啊?出國就沒人知道他的過去了.這點也沒錯啦,但是他出國能去哪裡呢?從資料看來,方某似乎是個大陸通吧?還可以偽裝成大陸網友,我推測大陸應該是他避風頭的第一志願. 重點來了,方某真的以為到大陸去就沒事了嗎?讓大家來看一下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部分法條: ******************************************************************************* 第五十七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電信網絡製作、複製、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 方某偽裝成大陸網友散布虐貓照片,似乎有損害(對岸)國家榮譽,煽動兩岸仇恨之意圖吧?至少符合第七項散布恐怖的內容,這點應該躲不掉才對. 我希望對岸的貓友能幫忙舉發方某的惡行,畢竟方某是在對岸的論壇上發布的,對岸的主管機關有權也有義務受理;之前有和對岸網友聯絡過的台灣網友,希望您看到這篇後也能代為轉給大陸網友協助,畢竟這些討論串太長了,一不小心就錯失了能將方某繩之以法的機會,豈不可惜. 也許有網友會說,那方某不去大陸,到其他地區去不就沒事了? 沒錯,某方面看來是沒事,但是工作會很難找喔.你若是國外的企業雇主,要請一個台灣不敢回,大陸不能去的兩岸法律專家做什麼? 我已經看到貓天使們對我微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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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2: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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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rycht
最愛: 房子裝潢中之後要養貓
等級: 俠客
文章: 12
註冊時間: 2006-08-03
最近來訪: 200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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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perrycht在 2006/08/04 02:45am 編輯] 我想各位用祈福的方式 袖子上綁上黃絲帶 我想黃絲帶 代表我們對這些受虐動物思念,並且也代表是我們的決心 立法一天不通過就不卸下 我們不要用暴力,我們用柔性訴求 暴力只會把大家跟方先生拉近距離,不要污染我們的手,不要讓我們的愛貓聞到這種恐怖的味道,這幾天是動物界的白色恐怖,希望動物們可以盡速脫離虐待的恐怖 我也認爲要更加的擴大 把原先只有我們這些愛貓人,擴大到愛狗愛動物的社團與族群 串聯全台各大專院校所有愛動物社團(不管是愛貓只要是愛動物的社團) 有在大專院校唸書的貓友(可以當該校的聯絡人) 全省大串聯(或許集合大家的力量)可以上凱達格蘭大道請願,爲這些受虐動物請命 這樣的呼聲朝野立委誰敢輕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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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2: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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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fway
最愛: 小可、盧曼
等級: 精靈使
文章: 2129
註冊時間: 2005-11-22
最近來訪: 2016-12-06
來自: 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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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法 不知道能不能做到 即使施虐者年齡不足XX歲 照罰不誤? 未成年者觸犯相關法規 公佈家長姓名....之類的 在論壇上看到很多 是被小學生虐待、毆打、丟著玩 玩到死或受傷的貓 相信就算那些死小孩再怎麼不懂事 當他知道對小動物施暴是會受到懲罰的 總會多一份顧慮 再者 家長也會更注意小孩偏差的行為 能及早加以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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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是沒看過盧曼喔
http://leafway.pixnet.net/blog/category/2906186
阿花一家貓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s/list/53533.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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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2: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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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xxy
最愛: 餃子、草莓
等級: 新手
文章: 8
註冊時間: 2005-03-21
最近來訪: 20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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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幾天持續的在關心這個新聞,當然也是因為我有一隻貓寶貝。 看到兇手被揪出來且狠狠的受到教訓當然心�也覺得很爽快, 即使心�很遺憾台灣對動物的保護真得太微不足道了。 然而事情已至此, 我卻很誠心的希望各位愛貓的網友不要再咒罵方某人或是撂一些狠話之類的。 前幾篇有個網友說有一個yahoo的部落格寫著現在人壓力太大虐貓有什麼不可以, 想當然而大家大肆躂伐, 但我也看到不少貓友說要殺了或虐待方某人之類的情緒發言。 是,我們都愛貓, 所以我們知道這些人是因為氣憤而說的情緒話, 但旁人呢?我們看起來是不是就變得跟那個寫著虐貓萬歲的臭小孩一樣, 只是對象不同而已? 除了被罰了區區幾萬元, 貓友這幾天的力量已經讓大眾知道了一個輕賤動物生命的人所要付出的代價遠大於此, 但在這個媒體當道的社會�, 貓友使用媒體力量制裁虐貓者, 難道口味愈來愈來越重的媒體會不會再反過來指責貓友的恐嚇言論或搜擾行為嗎? 我們每天都在看新聞, 我相信每個貓友一定很清楚新聞想要的是什麼, 不是正義,不是公理,而是收視率! 所以不要給任何媒體有攻擊的機會, 而是將這一股強大的憤怒轉化為正面的支持修改動保法力量。 不只愛貓的朋友, 更要積極聯合愛狗愛兔子等等寵物的主人或是任何一個尊重生命的人一起呼籲修改動物保護法, 設立動物保護員等法案。 今天貓友剛好利用媒體教訓了一個虐貓狂,也給大眾上了一課。 但若不修法,我們能教訓幾個虐待狂? 救幾隻小貓小狗? 也許很多人對台灣法律失望透了, 但這就是我們生存的國家,我們活在他的規則下, 我們只能透過-->事件-->修法-->事件-->修法再進步。 時間也許很慢,但成效才是大的。 我也看過有網友質疑逶過修法再等十年吧,現在就快氣死了。 回想十幾二十年前, 老公摳打老婆,父母痛扁小孩,老師體罰及羞辱學生都被視為理所當然的事, 然後透過修法及宣導,我們可以說觀念及保護有進步 , 不太滿意但還是看得出進步了。 我希望大家也努力得將這些動物變成我們的法津會主動的目標,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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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2: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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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aYunalesc
最愛: Nefertiti & Achi»
等級: 法師
文章: 3239
註冊時間: 2005-09-10
最近來訪: 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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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要等到真的有個虐待動物犯食髓知味去傷了人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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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3: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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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lia
最愛: 安妮
等級: 騎士
文章: 57
註冊時間: 2005-01-13
最近來訪: 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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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美人晚點名又重播了... 看了很難過... 現場的貓友們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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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3: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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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rycht
最愛: 房子裝潢中之後要養貓
等級: 俠客
文章: 12
註冊時間: 2006-08-03
最近來訪: 200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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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又有一位貓友 願意負擔韓語部份真是感謝 我想需要一位貓友對虐貓事件現場有相當的了解 因為如果要到現場取景,需要有相當熟悉的貓友指引取景 後製完成後我會把影片版權捐出當貓咪急難救助金 不管製作好壞,我不想給國內媒體濫用,要使用需要付一點權利金,國內媒體已經喪失了傳播的道德規範了 本人是讀大傳的,台灣媒體亂到連國外研究傳播的人員搖頭了 還有其他語言能力的朋友,不要吝惜你的能力 如果你不害怕,如同新聞記者般的露面報導,也請告知並ㄧ同前往現場 如果不方便露面有其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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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03: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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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htyhs2006
最愛: 黑斑點球琥珀雲石滑蛋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439
註冊時間: 2006-05-27
最近來訪: 200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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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eafway在 2006/08/04 02:43am 發表的內容: 要修法 不知道能不能做到 即使施虐者年齡不足XX歲 照罰不誤? 未成年者觸犯相關法規 公佈家長姓名....之類的 在論壇上看到很多 是被小學生虐待、毆打、丟著玩 玩到死或受傷的貓 相信就算那些死小孩再怎麼不懂事 ...
不過說真的,幼兒心智發展尚未成熟,這時候他們可能真的還沒有發展出生命需要尊重的概念,甚至還沒有具備相應的理解能力 所以.......... 恐怕行不通也不是很適當呢 還是成人犯比較需要受制裁 我認為動保法如果修法除了加重刑責之外 也可以和精神衛生法綁一起 要特別針對這種出於異常心理而虐殺動物的情形做規範 除了罰則 最好讓他們再接受強制性的心理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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