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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6 09: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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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0845
等級: 新手
文章: 1
註冊時間: 2007-12-06
最近來訪: 200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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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依如往常的回家 但令我心痛的事發生了 我有一隻純種折耳貓 被我的室友打到 眼球 外凸 腦震盪 精神分裂 現在正在竹南的動物醫院與死神搏鬥中 只因他說他的東西不見了 我回到家時還能亦正嚴詞的審問我 到動物醫院的看完我的貓 我下定決心要他付出代價 請有法律背景的朋友 能夠提供我幫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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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7 0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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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荷
最愛: 虎妞(黑妞)小米
等級: 精靈使
文章: 2782
註冊時間: 2007-08-30
最近來訪: 200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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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法通過立案了啊 用動保法去告他啊.... 己經有虐待者被開罰了 案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06/11/pgns.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06/69/pgng.html 動保法初審》虐待動物 罰錢公布姓名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07/2/pi4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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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7 10: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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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ead
最愛: dumpi
等級: 騎士
文章: 56
註冊時間: 2007-10-09
最近來訪: 200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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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azymomi.com/ARO/ 反虐動物聯盟組織~可上網通報虐待案件 我去幫你查了動物保護法: 第二章 動物之一般保護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十條 對動物不得有下列之行為︰ 三、其他有害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 第 三十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使所飼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三、違反第六條規定,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你要保留所有就醫單據並請獸醫寫診斷證明書 並向警察局報案 警察會吃案 有的可能會盧你盧一兩個小時也不讓你寫 但是請你要堅持 建議你去跟你室友講話並激怒他 同時並錄音下來 儘量套他話 最好讓他說出 "對啦我就是有打他啦"之類的話 以後可當成證據 讓傷害你的貓的人以後沒辦法作人 你最好上蘋果去爆料 他們會不會採用不知道 但是最好任何方法都要試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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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7 10: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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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ead
最愛: dumpi
等級: 騎士
文章: 56
註冊時間: 2007-10-09
最近來訪: 200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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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奇摩知識 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毀損器物罪)規定: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三百五十二條毀損文書罪〉〈三百五十三條毀壞建築物、礦坑、船艦罪〉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另外,第三百五十七條(告訴乃論)規定:第三百五十二條、第三百五十四條至第三百五十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所以說,如果打死他人動物〈貓〉就是觸犯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毀損器物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如果是打傷他人動物〈貓〉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違反第六條規定,無故騷擾、虐待或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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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8 02: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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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最愛: 剛好可以打一桌麻將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651
註冊時間: 2006-04-13
最近來訪: 201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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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要跟這樣的室友住在一起嗎? 拷問你呢?他會不會也動手對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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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8 06: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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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色上弦月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834
註冊時間: 2006-04-14
最近來訪: 201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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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橘色上弦月在 2007/12/08 07:56pm 編輯] 你室友大概對你不爽很久了..... 只是不表現出來......,悶到最高點才會一點小不爽就拿妳ㄉ貓出氣.... 之前看過有一樣養自家貓ㄉ貓室友,因為不爽故意趁另一室友上班外出將對方貓咪趕出去再裝不知....讓飼主以為是貓自己跑走ㄉ怪案啊! 勸你聽樓上的貓友建議!!不但要幫你貓孩子討公道更不能讓他跟你與貓一同住了..... 你不擔心他在你們吃ㄉ東西裡加好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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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0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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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huangsp
等級: 俠客
文章: 15
註冊時間: 2008-01-10
最近來訪: 20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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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把你那室友的照片上傳網路,給他來個"公開表揚",讓他當一回網路新聞主角,豈不是更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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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6 03: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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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dano
等級: 俠客
文章: 17
註冊時間: 2006-02-15
最近來訪: 201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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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室友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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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8 09: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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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貓的小晴
最愛: 咪咪老大v.s咩咩美女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445
註冊時間: 2006-11-04
最近來訪: 201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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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死他!!!!!!!!!!!!!!! 太過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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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6 05: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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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0107
等級: 精靈
文章: 157
註冊時間: 2007-11-06
最近來訪: 200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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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冷靜..,想辦法蒐證,錄音也好,保留貓咪就醫的證據,到警局去告他,,,,,,,,,,,,,只怕你到時候心軟或是怕事,,,,,,,,,最後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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