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Astormylin在 2009/12/04 02:34pm 發表的內容: 以後記得要說: 貓是逃跑 不是野放 這樣誰也辦不了妳 8隻貓都市逃跑的 真的是這樣!!
下面引用由靚傻傻在 2009/12/06 06:37am 發表的內容: 那請問一下 簽切結書 真的有法律效益嗎? 真的可以制裁他們嗎? 假如真的向上上篇的人說 說貓是逃跑的 不是野放的 那該怎麼辦?
下面引用由ken5200在 2011/09/26 01:58pm 發表的內容: 我最近撿到4隻幼貓要送養,也是有一位劉先生跟我要其中2之虎斑貓(他自己指定的),而且他說很有養貓經驗,又很會照顧貓,看到這篇文章後我心裡卻變得很猶豫怕是同一個"劉先生",該如何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