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kittenlover在 2010/05/29 01:19pm 發表的內容: 何時撿到的..?? 撿到後 最好公告七天拾獲文 再送 會比較好喔~~ 一來確認沒有主人 二來 以後比較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不見得每各掉貓的人 都會上網.或是上網po文....即使會上網也不見得你們會上同一個網站... ...
下面引用由ivanwutw在 2010/05/29 09:09pm 發表的內容: 那麼幸運 居然用揀的就可以揀到折耳貓 我再等等搞不好可以揀到豹貓喔 ><
下面引用由foreverchia在 2010/05/30 01:25am 發表的內容: 希望他找回原本的把拔馬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