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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9 03: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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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222
等級: 俠客
文章: 15
註冊時間: 2012-05-29
最近來訪: 2012-06-02
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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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幫幫忙~~~
這個月我媽媽趁我5/01~5/07離家,未經我的同意在05/08 時將我養了17年的貓共4隻,通知我阿姨(詹彩芳)以及其友人(阿升--林奕萱親友)抓走,
而當天5/08日,我從北部回家知道這個訊息,我馬上請我媽媽和我阿姨(詹彩芳)聯絡,(詹彩芳)給了我抓走其中2隻貓的聯絡人(林奕萱)的
電話,讓我直接聯絡,
5/09當天與林奕萱連絡,(林奕萱)接了電話之後,我明白說出我的來意請他還我貓,但5/09當天晚上即關機,而後所撥之電話皆未接,
我也一而再的傳訊息,訊息內容也由軟(苦苦懇求,也提出所花費之費用憑收據我全數吸收)至硬(我將提告),最後還於5/15日鬧至警局
(因林奕萱無收據,只一張"林奕萱"手寫的數據,我阿姨"詹彩芳"就說我不要付錢,我只說不能憑這張紙我就照單全收,
"詹彩芳"就說叫警察,我同學就幫我叫警察來了....),也上了新聞,但新聞完全不公正,
當日我也不知有記者出現,記者也未詢問我,新聞播出後我完全 傻眼,都是那位(林奕萱)的片面之詞,
最後警察協調,我也以4080元將其中2隻貓咪贖回
但(林奕萱)在警局時嗆我說:「另外2隻與他無關,但另外那2隻是由(林奕萱的親友),一個說在台北,一個說是在花蓮抓走,
說我不能向"林奕萱"他要」
而我請我媽媽直接和(阿升)聯絡,(阿升)原本應允上個星期日(5/20)歸還,而後又延至(05/27)日未果,至今電話都未接
請各位幫幫我,另外2隻貓咪已經老了,身體也漸漸退化,我很想我的貓女兒(球球17歲)和貓兒子(可樂16歲),
前些天,我透過"寵物溝通師綠蒂亞"了解【球球和可樂】的情形,球球身體越來越虛弱,可樂一直胃口不好,
我真的很擔心懇請大家幫我,要如何要回來我的貓兒子和女兒
p.s
4月份時我媽媽就在和我提,我阿姨(詹彩芳)他的朋友要養貓咪,我一直拒絕,
但我阿姨(詹彩芳)是見錢眼開的人,我懷疑他(詹彩芳)將我的貓賣掉
我有挑明詢問他(詹彩芳)是不是將我的貓賣掉,他(詹彩芳)矢口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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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9 06: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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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fang
等級: 精靈王
文章: 307
註冊時間: 2006-10-24
最近來訪: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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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去湊錢把貓搞回來再說吧~不就是要錢嗎?
老貓換環境很不好的~萬一撐不過你豈不遺憾終身
2.始作俑者是你老媽~換成是我~就翻臉了
敢把我的貓丟掉~我就敢把你丟掉
3.17歲的貓是賣不掉的,假如遲遲不肯給你消息,你就要心裡有準備了
可能掛掉了
4.先給錢,錢是身外之物,總有機會賺回來,救ㄧ隻算ㄧ隻了
這篇文章被編輯了 1 次. 最近一次更新是在 5/29/12 6: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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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9 08: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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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i7707024
最愛: 黛妃.茉蘭
等級: 天使
文章: 1295
註冊時間: 2008-11-06
最近來訪: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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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的貓還有人要= =?
有點扯...
貓咪有打晶片嗎= =?
有的話應該可以憑這個要求歸還吧?
畢竟就算是買賣,也該有登記和收據...
你家長怎會把貓咪給別人呢= ="
是不是哪邊溝通有問題?
貓咪是你的,應該可以走法律途徑要求強制規還吧?!
17歲好老了,不適合換環境,趕快把貓咪搶回來吧= ="
我猜你的貓大概是昂貴的品種貓?
不然應該不會有人要搶這年紀的貓ㄌ...
跟對方講清楚說貓咪現在的身體狀況,帶走貓咪的人應該也不會想要不能繁衍.還要花醫藥費照顧的老貓,這樣會比較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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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30 09: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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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nora
等級: 俠客
文章: 34
註冊時間: 2012-05-08
最近來訪: 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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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妳可以把老貓的真實情況跟他們說,請他們諒解,讓他們知道貓咪愈來愈老不會一直可愛下去,會有身體衰老病痛的問題,會有後續醫療及照護的可能,而且都這麼老了真的也沒幾年可以活了,也不可能繁殖了,這些可能對方都沒想過。
告訴他們,這些貓咪妳養了十七年從來沒離開過,貓咪這麼大年紀了忽然換環境,適應不良會造成很嚴重的健康問題。告訴他們,妳把這些貓咪當成孩子對待而不是寵物,問他們也能同樣做到嗎? 如果他們有人性,動之以情說之以理應該有用。
我想妳一定把貓咪照顧得很好很可愛,他們才會死命霸佔住不肯還,不然就是有品種的貓,是嗎? 我也贊成樓上說的,先湊$把貓贖回來最重要,如果連要用$買回來他們都還避不見面,那真的可能兇多吉少......,妳要有心理準備!
其實我完全不能理解妳的母親為何趁妳離家時做這種事,都養這麼久了......
總之,希望有個好結局。祝福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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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30 10: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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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ghrabbit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104
註冊時間: 2009-03-23
最近來訪: 201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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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律層面來說,跟買主交易的人是你阿姨,但你阿姨跟買主交易的物品(貓)所有權卻是你的,
所以你阿姨是不法謀利,而買主則是買到贓物。
對買主來說,他付錢買東西沒有錯,要買主取消交易,就是還人家錢,也許再加一點對人家的損失賠償或什麼的,
要是買主不願意還,那也是你阿姨跟買主之間的交易糾紛,你的糾紛是在你阿姨未經你允許處份你的物品(把貓給別人),
若要提告,你要提告的對象是你阿姨,你無法跳過你阿姨直接告買主,
你能告的是你阿姨,官司輸了,她要負責把物品(貓)還給你,怎麼還,她要負責,
但問題是貓是活的,能撐到回到你手上的那天嗎?
如果你真的要走法律途徑,快去找律師,在這裡提問是沒有實質幫助的。
就現實層面來說,17歲高齡老貓的年紀實在太大,照顧很花錢花精力,一般人不會一開始就養老貓的;
若著眼在生育上,17歲還能生嗎?應該沒法子了吧,就算可以,可能還沒生出來就一起掛掉了吧??
這樣子還要擁有高齡老貓,我猜應該是還會再轉手出去賣吧,不然很難解釋。
樓上有位板大說的很好,
對方要的不就是錢,你要的不就是貓,
你真的很在意一定要貓回來,又要愈快愈好,
就付錢了事,把貓贖回來吧,並注意環境,不要讓舊事重演,
至於親情,你勘酙處理這樣。
如果你不想被敲竹槓但又要貓回來,那還是快去找律師吧,時間不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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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30 1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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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aq2001
等級: 俠客
文章: 37
註冊時間: 2012-05-28
最近來訪: 20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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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是無權處分,但買方有善意受讓原則可主張
目前貓不算贓物,因為刑事沒提告
參民法948~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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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1 09: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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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222
等級: 俠客
文章: 15
註冊時間: 2012-05-29
最近來訪: 201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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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是金吉拉和波斯,都結紮了,我媽原本就不愛寵物,認為她們只是畜牲,我也不明白都請我媽去要回來,對方還這樣,謝謝各位的想法讓我有方向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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