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qooqoo020在 2009/07/20 11:21pm 發表的內容: 我真的沒有輕易遺棄我養的貓 畢竟我養貓 我必須帶牠去打疫苗`抗體 一大堆有的沒的 還幫牠買衣服 帶牠去貓咪專用的美容院 我這樣花費不小耶 更重要的是我的時間 不過這隻貓 真的沒有達到我的期待 感覺不太投緣 ...
下面引用由qooqoo020在 2009/07/21 00:32am 發表的內容: 而且我有去查 動物收容所可以依\第十二條等規定四、為控制經濟動物數量過賸,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者。 將動物安樂死 再說錢是我花的 我愛養什麼動物是我的自由 我都有去查過相關法令規定 別以為用那種錯誤法律觀? ...
下面引用由qooqoo020在 2009/07/21 00:35am 發表的內容: 我打算明天先去 夜市裡看一下 看有沒有投緣的 如果價格在三萬以下 我是都可以接受的說~ 畢竟我愛貓的心態 是不輸給任何人的 你們沒資格叫我不要養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