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三小喵在 2009/09/08 01:24am 發表的內容: 中國時報新聞意見反映專用電子信箱: editorplan@mail.chinatimes.com.tw
下面引用由passd328在 2009/09/08 01:23am 發表的內容: 我就說麻~你就是呆子國的國王阿! ..
下面引用由芭樂在 2009/09/08 01:05am 發表的內容: 今早一起床看到的頭一條新聞~~ 第一個反應是認養人沒有責任感~~ 送養人會要求陪賞代表認養人一定有疏失~ 因為我是中途我瞭解貓會一次兩支都不見~~ ...
下面引用由passd328在 2009/09/08 01:18am 發表的內容: 因為所以阿~ 看不貫雅被圍攻怎樣~ 要是你能站在雅這邊想想一下雅的心情 我想今天你就不會這樣咄咄逼人了!! ...
下面引用由77012904在 2009/09/07 10:24pm 發表的內容: 不視為物,難道要視如己出嗎? 我倒是想請問一下,若不把寵物視為自己的「物」,那把自己的寵物帶去結紮、放在家裡、院子裡...如此的舉動又是什麼邏輯?你會把你的小孩帶去結紮嗎? 有哪隻親口告訴過人類說:我? ...
下面引用由淆在 2009/09/08 01:28am 發表的內容: 會不會太誇張了一點呢?? 請問你試圖肥嗎??劉小姐 10萬對小女孩來說會不會太多了一點阿?? 你都幾歲了阿你?? ...
下面引用由雅在 2009/09/08 00:52am 發表的內容: ... 因為我該死的自認為認識他 我該死的認為當過中途的絕對會愛貓
下面引用由淆在 2009/09/08 01:28am 發表的內容: 會不會太誇張了一點呢?? -- 不會,重點是貓不見了,沒結紮,雅跟程婉滋聯絡後她才說, 烏漆嗎黑的巷子找貓不帶照明工具,她是夜行動物嗎? (或許連基本的零食罐頭 都沒有) 請問你試圖肥嗎??劉小姐 -- 『土匪』跟『圖肥』差很多,連字都會打錯來攪什麼局? 10萬對小女孩來說會不會太多了一點阿?? -- 程婉滋已經是成年人了,懂得找記者來亂報 你都幾歲了阿你?? -- 在說你嗎?都幾歲了錯字、注音文還敢發文? 搶錢阿?? -- 已經裁定了,你去跟法官說! 說話有不用咒人家下地獄阿?? -- 他有叫你下地獄嗎?(我覺得你應該要) 像你這樣ㄉ人阿才會下地獄?? -- 同上(別再打注音文了) 真是人間的悲哀?? -- 指你! 有你這樣的社工阿?? -- 社工跟義工差很多,去幼稚園重讀! 誰敢再認養動物阿??-- 敢養得還是敢養,因為他們敢負責! 要是我 我寧願用買的也不想跟你認養??-- 你做夢也別想…
下面引用由淆在 2009/09/08 01:28am 發表的內容: ...
下面引用由絲嘉在 2009/09/08 01:40am 發表的內容: 大家注意喔,【當過中途不見得愛貓】∼這是雅說的喔。 那請大家稍微動動腦,不愛貓的中途,是為什麼做中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