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09 04:08pm 發表的內容: 有時候 我覺得在這邊跟年輕的小女生聊天真好 都不用用頭腦....
下面引用由吉兒在 2009/09/09 04:51pm 發表的內容: 為何只有這個案例被重罰?
下面引用由lilithgo在 2009/09/09 05:00pm 發表的內容: 出事的時候 人家要輕罰重罰我管不著 我只知道合約要看清楚 10萬不是小數目 單方面條款能不簽就不簽
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09 05:04pm 發表的內容: ...看看當別人講出東西,講出道理時...
下面引用由asd349在 2009/09/09 05:05pm 發表的內容: 前面不是有說 雅再送養貓咪簽切結書時都有一條條的跟認養人說 弄丟沒去找也沒第一時間連絡送養人 錯就是錯!
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09 05:04pm 發表的內容: 其實我只是想要讓來看這個論壇的人 看看當別人講出東西,講出道理時 所謂 [自栩為愛貓人士] 的回應會是什麼? 那就是針對這個人一直攻擊 講我沒腦.沒家教.講我熱愛喜愛SM.還是個地球的假正義超人 然後揍我二巴掌 以上就是自栩愛貓人士,謝謝!!! (不代表全部愛貓人士,但相當程度反應某些人的心態)...
下面引用由lilithgo在 2009/09/09 05:09pm 發表的內容: 是阿 還好我沒簽到 之前陪我朋友去認養 我有異議要修改 還被視為奧客 還好我很奧 這條錢不會在我身上
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09 05:04pm 發表的內容: 其實我只是想要讓來看這個論壇的人 看看當別人講出東西,講出道理時 所謂 的回應會是什麼? 那就是針對這個人一直攻擊 ...
下面引用由rally0402在 2009/09/09 05:13pm 發表的內容: 所以??????? 您的邏輯真的不好 您是陪朋友去認養 所以 ...
下面引用由堇在 2009/09/09 05:15pm 發表的內容: 事實上就算你真的簽了後來也不慎把貓走失,有認真去找也有通知原送養人時 我想你根本不會被要求這10萬 說的好像簽下去,一走失貓人家馬上會跟你索討10萬一樣 媒體呼弄的最佳個案 ...
下面引用由lilithgo在 2009/09/09 05:18pm 發表的內容: 喔 講太快變成一件事 我陪朋友去的是另一隻貓 不過破局 不過另位中途相當有誠意 願意接受我們 有改過合約了 所以我也很願意讓他加註 半年帶給他看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