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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1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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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賢
最愛: 天使豆和10喵
等級: 天尊
威望: 3
文章: 81508
註冊時間: 20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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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小賢在 2009/09/10 00:35am 編輯] 認養貓的目的並不是用來"弄丟"的 為了怕被罰10萬而不敢認養小貓的說法實在令人覺得太可笑 如此白癡之人不要來認也好 反之一個真正的愛貓人 若為了自己的嚴重疏失導致貓咪走失 捐給動保單位10萬以謝貓咪 表達真心懺悔都不足以讓自己心裡好過太多 跟一隻貓多少錢一點關係也沒有 更跟貓咪是哪一品種的貓毫無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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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賢豆豆媽(王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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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1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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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喵
最愛: 林笨喵
等級: 大天使
文章: 1824
註冊時間: 200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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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不想回了 那這樣誰還敢認養啊~ 那這樣誰還敢認養啊~ 那這樣誰還敢認養啊~ 那這樣誰還敢認養啊~ 大家都覺得他養的貓會被自己搞丟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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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1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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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賢
最愛: 天使豆和10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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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玉米喵在 2009/09/10 00:41am 發表的內容: 回到不想回了 那這樣誰還敢認養啊~ 那這樣誰還敢認養啊~ 那這樣誰還敢認養啊~ ...
對啊 整件事情就這句話最匪夷所思 就算是自己生的小孩如果因為疏忽而讓小孩發生意外死亡 父母都還得負法律責任的 有人會因為某人把小孩養到死而坐牢 所以很驚慌的說: 那以後誰敢養小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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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賢豆豆媽(王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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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1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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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文
等級: 俠客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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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玉米喵在 2009/09/10 00:41am 發表的內容: 回到不想回了 那這樣誰還敢認養啊~ 那這樣誰還敢認養啊~ 那這樣誰還敢認養啊~ ...
弄丟是有可能的,但他有為自己的疏失而負責任嗎? 貓走丟的前三天他還聽到貓的叫聲 卻沒有通知送養人,或者自己去把貓找回來 放任黃金時間流失 貓從此再也找不到 養了這麼久,貓不見了也不會去找 這種人真的對貓有責任感嗎 你應該從這方面去想 當然有些人是一時想養又不想負責(跑了或死了就算了) 怕簽切結書是可以理解的 不簽就去其他地方找貓 這應該沒什麼好討論的 送養這件事一個巴掌拍不響 別再說誰還敢領養.... 就真的有願意對貓負一輩子責任的領養人敢簽 也別用自己的想法以偏概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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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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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喵
最愛: 林笨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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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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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玉米喵在 2009/09/10 01:07am 編輯] 新聞不是有個人 殺了媽 拿了媽的錢 帶女友去血拚 還去玩嗎 那誰敢生小孩啊 誰敢生小孩啊 誰敢生小孩啊 誰敢生小孩啊 誰敢生小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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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2: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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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等級: 精靈
文章: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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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01:16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玉米喵在 2009/09/10 00:41am 發表的內容: 回到不想回了 那這樣誰還敢認養啊~ 那這樣誰還敢認養啊~ 那這樣誰還敢認養啊~ ...
如果你要問他們為什麼都覺得自己好像會把貓弄丟 那你們為什麼要制定這種把每個人都視為是虐貓犯的條文呢? 用這種心態訂出這種條文,然後邊喊著你們快來認養貓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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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2: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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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賢
最愛: 天使豆和10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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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小賢在 2009/09/10 01:33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01:11am 發表的內容: 如果你要問他們為什麼都覺得自己好像會把貓弄丟 那你們為什麼要制定這種把每個人都視為是虐貓犯的條文呢? 用這種心態訂出這種條文,然後邊喊著你們快來認養貓咪哦!!
那政府應該取消虐待小孩要負法律責任的法律條文嗎? 不然一直鼓勵人家生小孩又制定了把每個人當打小孩狂的法律要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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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賢豆豆媽(王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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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2: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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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等級: 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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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01:26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小賢在 2009/09/10 01:20am 發表的內容: 那政府應該取消虐待小孩要負法律責任的法律條文嗎? 不然一直鼓勵人家生小孩又制定了把每個人當打小孩狂的法律要做甚麼?
政府當然不必取消 [虐待小孩要負法律責任的法律條文] 政付不也制定了 [虐待動物要負法律責任的法律條文] 嗎? 難道言下之意是,動保法是把每個人當虐待動物狂的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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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2: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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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愛媽
等級: 精靈
文章: 243
註冊時間: 2008-07-09
最近來訪: 201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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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怎麼都是說一些看不懂的話 貓不見是事實 也已經進入法律程序 如果各位時間多 是不是可以問認養人貓在哪裡走失的 幫忙把貓找回來 免的貓咪流落街頭 被欺負 先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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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2: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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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ax-1121
等級: 騎士
文章: 50
註冊時間: 2009-09-10
最近來訪: 200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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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嘴砲打完了沒? 你講了這麼多,是打算說明或證明什麼? 你很厲害嗎? 垃圾場沒有蓋門,請隨時自便 鄭重聲明,我不是愛貓族的人,但是閣下的言論真的讓人很想問候您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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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2: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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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ax-1121
等級: 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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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9-09-10
最近來訪: 200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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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01:24am 發表的內容: 政府當然不必取消 政付不也制定了 嗎? 難道言下之意是,動保法是把每個人當虐待動物狂的法律嗎?
你嘴砲打完了沒? 你講了這麼多,是打算說明或證明什麼? 你很厲害嗎? 垃圾場沒有蓋門,請隨時自便 鄭重聲明,我不是愛貓族的人,但是閣下的言論真的讓人很想問候您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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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2: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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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賢
最愛: 天使豆和10喵
等級: 天尊
威望: 3
文章: 81508
註冊時間: 2002-12-26
最近來訪: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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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01:24am 發表的內容: 政府當然不必取消 [虐待小孩要負法律責任的法律條文] 政付不也制定了 [虐待動物要負法律責任的法律條文] 嗎? 所以您的重點是?
喔。。。 嗯∼∼∼ 我投降了 我可以當作沒回覆過你的文嗎? 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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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賢豆豆媽(王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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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2: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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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愛媽
等級: 精靈
文章: 243
註冊時間: 2008-07-09
最近來訪: 201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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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也是有要生活要工作還要比一般人更 強的心臟 不懂的人就閉嘴小貓隨時會發生變化 要花多少心力去照顧他們 不懂的人 就閉嘴 這裡不需要口水 救貓的人在救 有的沒有的人 請你們別只是一張嘴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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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2: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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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F2009M
等級: 俠客
文章: 37
註冊時間: 2009-08-30
最近來訪: 200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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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01:24am 發表的內容: 政府當然不必取消 政付不也制定了 嗎? 難道言下之意是,動保法是把每個人當虐待動物狂的法律嗎?
這位正義人士 您到底累不累? 真的不懂您花這麼多時間在貓論究竟要爭什麼? 您是當事人嗎? 您這麼在意這件事究竟有何用意? 十萬元是有罰到您嗎? 您有來這裡認養貓咪嗎? 還是您簽了哪一位中途的領養同意書? 可以說來聽聽...您究竟是受了什麼委屈? 讓您如此介意貓論的送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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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1: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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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貓
最愛: 白痴肥.藍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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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7
註冊時間: 2008-10-25
最近來訪: 201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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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三花貓在 2009/09/10 02:20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01:11am 發表的內容: 那你們為什麼要制定這種把每個人都視為是虐貓犯的條文呢?
我想是因為大部分的人類,都很邪惡,陰險 a國都可以因為自身利益找一堆理由來攻打b國 路上看你不順眼,就可以砍你幾刀 逆子都可以因為幾萬元殺了老媽了 何況是隻不會告狀,申訴的生物 所以只好使用人類自己建立來約束人類的法律,切結書來保障貓兒 我也很想知道,假如不簽切結書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每一個個體人類,在領養貓(或自己撿的等等...) 都能善意的對待貓兒(以及其他生物) 以及負起該負的責任 (全人類都能如此的話,那就世界和平啦) 老爸老媽辛苦的把孩子養大,老了生病了確遭丟棄 (還好以現在法律老爸媽還可以告孩子遺棄) 講來講去大部分人類果然還是需要法律的約束 (指所有的事情,不光指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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