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混帳老闆賣的混帳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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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e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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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牠成為我家小兔子的新夥伴
謝謝各方的關心
有新消息會再跟大家報告

附加檔案: 14_76_105.jpg

el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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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貓星球貓奴elmo說︰

醞釀中嗎???

拜託,

快點醞釀成形吧!

我到要你家狂親他~~~
poe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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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elmo2003/03/24 11:36am 發表的內容:
霹靂貓星球貓奴elmo說︰
醞釀中嗎???
拜託,
快點醞釀成形吧!
...

呵呵...醬子就說來尷尬啦
說是醞釀,其實是在存錢啦
請主人把貓貓打折賣給我(當然是越低越好哩)

反正主人大概心裡會一輩子恨老闆吧,我也沒有立場再勸啦
不如接手這隻貓咪,讓一切不愉快當作沒發生過
所以囉,照現在狀況看來,這傢伙爹不疼娘不愛的,應該很快就會定案了吧
有好消息再告訴你...
希望兔子不會用體重壓牠,呵呵...
iami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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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poesia2003/03/24 01:35pm 發表的內容:
呵呵...醬子就說來尷尬啦
說是醞釀,其實是在存錢啦
請主人把貓貓打折賣給我(當然是越低越好哩)
反正主人大概心裡會一輩子恨老闆吧,我也沒有立場再勸啦
...

那你存錢可得存快一點喔
Ly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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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poesia2003/03/16 11:15pm 發表的內容:
這是朋友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買的
老闆說是阿筆西妮雅
誰知卻是個大混種...後來聽說是混到波斯吧...
結果什麼都不像,卻價格不菲..........真慘
...

如果只是一心想養名種貓而藐視生命....
你ㄉ朋友不配養貓!!!
我想他也不是什麼"高級人"
它可以去退還,卻不能遺棄方式對待這個生命!!!
may2410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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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poesia2003/03/24 10:25am 發表的內容:
餵我吃東西我就會乖乖的

超可愛的

而且聽說阿比的脾氣好好

就算是混到波斯  也是很好的貓咪啊

希望是它和你有緣~~你快快存錢吧~~給你加油

要好好疼它~~
poe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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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ydia2003/03/24 02:19pm 發表的內容:
如果只是一心想養名種貓而藐視生命....
你ㄉ朋友不配養貓!!!
我想他也不是什麼"高級人"
它可以去退還,卻不能遺棄方式對待這個生命!!!

恩....我想她是一時貓迷心竅啦...倒不是自覺高級....
ㄟ....她沒有藐視生命啦,只是沒辦法全心再愛牠ㄌ啦~
也許她還是採取逃避政策,也發了好大脾氣,不過她並不是那種會遺棄貓的人(偶也不會允許的啦)

...至於退還的事情...
我是覺得
老闆都昧著良心把貓賣掉了,也就不可能再接受退貨
進了口袋的錢,他們是不可能再把它掏出來的了
ja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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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好可愛,
祝你早日存到錢~~
就可以早點帶他回家好好愛他囉~~
tsuyoshi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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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他好可愛唷.......^^

你養他好ㄌ.....這樣偶比較放心哩^^"
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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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poesia發表的內容:
...人心真險惡...
這些開貓店的傢伙才是殺貓不見血的兇手哩...

我後來聽她們在講
她們那天去請老闆道歉時
老闆說溜嘴之後還死不認帳...凶神惡煞...反正這種架他們應該也吵多了吧..
甚至指著一隻貓說:"這是不是阿比西尼亞?"我朋友愣住
老闆說:"你看,你根本就不懂啊,跟我吵什麼,我說牠是就是..."

真叫我流汗...
原來坐貓店生意都是用講的...拼口才...不拼良心...


poesia妳好∼
看了貓奴們的對話,該說的都說了!
最可惡的是貓店老闆!
尤其是『老闆說:"你看,你根本就不懂啊,跟我吵什麼,我說牠是就是..."』
光是衝著這句話,消保法就派的上用場!如當時有錄音是最好!
這種惡行惡狀的老闆,請知道的人勇敢將店名住址公布出來!
別再讓其他人受害!

還有妳朋友該怨的是混帳老闆,貓是無辜的∼
他不該將這種壞情緒帶入貓的身上.......
如果他一直耿耿於懷,我想貓咪在她的身旁是不會幸福的!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不是嗎?
我也是一路被騙過來才懂得更多!人生就是這樣的.......

如果他氣不過硬是要爭一口氣,有許多法律或消保法都可以解決!
如果他不想勞師動眾,他就該默默接受他愛他,
畢竟當初她是看貓咪可愛的模樣才會買的吧!然後才問品種的吧!
如果真的愛他,我想愛貓的朋友是不會用金錢去衡量家中的寶貝!!!
生命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

poesia∼
為了貓好,妳可以跟朋友商量便宜賣妳,而且是分期付款!
例如一個月500或1000,我想這樣的方式妳的負擔就不會這麼大了......
貓咪在妳的身邊會比較幸福,別在讓她轉來轉去的.........好可憐..............
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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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家看看∼

這是消保法其中的條例:

第 五 章 消費爭議之處理
第 一 節 申訴與調解
 
第四十三條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第四十四條 消費者依前條申訴未能獲得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四十五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置委員七至十五名。
前項委員以直轄市、縣(市)政府代表、消費者保護官、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企業經營者所屬或相關職業團體代表充任之,以消費者保護官為主席,其組織另定之。
第四十六條 調解成立者應作成調解書。
前項調解書之作成及效力,準用鄉鎮市調解條例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消費者權益之保障:除分就健康與安全保障、定型化契約、特種買 賣及消費資訊等四方面予以具體規範,來保障消費者權益外,並明 定企業經營者應負的義務與懲罰性賠償金制度。
■消費爭議之處理: 1申訴: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為申訴。 2調解:消費者在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申請調解。 3消費訴訟:規定消費者除得依法提出申訴及調解外,並得提起消 費訴訟。同時賦予消費者保護團體訴權。
---------------------------------------------------------------------------------------------------------------------
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電話
台北市 02-27256169 台北市市府路一號 或全省一通服務電話:1950
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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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塊還好吧!~~~
我家的米克斯的小野
出80000我都不賣ㄋ~~~

他跟我家的阿比(阿比西尼亞)地位是相等的
都是我的寶貝~~~
ne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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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過分ㄌ唷  混種貓就要被罵渾帳貓嗎 他也很可愛押
真ㄉ很過分耶 怎麼這樣押 應該是罵老闆阿 甘喵喵捨麼事
caine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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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息火,重點是混帳老闆。該說都說了,再說無益,況且良言也要一些時間去消化,靜觀其變吧!

而這個板是〝貓咪來亮相〞,焦點自然是出來亮相的貓貓,好好欣賞亮相的貓貓吧!
poe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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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藏喵2003/03/24 05:06pm 發表的內容:
poesia妳好∼
看了貓奴們的對話,該說的都說了!
最可惡的是貓店老闆!
尤其是『老闆說:"你看,你根本就不懂啊,跟我吵什麼,我說牠是就是..."』  
...

你好
謝謝你啦,或許先定案再分期付款會是一個好主意
也謝謝你的建議,如果我們事發當時有你這樣的智囊團就好啦
事實上,我以為這種事情沒有法律途徑可以解決(販賣寵物的是非總是曖昧不明,不像一般商品),所以那時,只好勸她就算了,算是買個教訓
而且如我之前文章中有提到的,也輸在沒有錄音,沒有證據,連買貓證明都沒有
還是很謝謝你告訴我們大家這法律上的可能解決方法
真希望今後不會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了
你是法律人嗎?衷心ㄉ希望以後有機會你可以幫助到像我們這樣吃了悶虧的消費者...
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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