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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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6 05: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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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olei
等級: 俠客
文章: 26
註冊時間: 2004-04-20
最近來訪: 20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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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 別氣別氣∼沒的傷了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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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6 1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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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ti998
等級: 騎士
文章: 60
註冊時間: 2007-07-11
最近來訪: 20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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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gotti998在 2009/03/17 12:09pm 編輯] 大家別生氣了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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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7 08: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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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ar
最愛: 太多了
等級: 精靈使
文章: 2170
註冊時間: 2005-10-14
最近來訪: 20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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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 吵了那麼久還在吵 回歸原本話題吧~ 本篇已經變成謾罵的地方 休戰~~~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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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8 1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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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ti998
等級: 騎士
文章: 60
註冊時間: 2007-07-11
最近來訪: 20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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摁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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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8 0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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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cylxyz
最愛: 花花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122
註冊時間: 2008-11-09
最近來訪: 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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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這麼久沒意義 來吧~我建議一個好方法,我有認識一位3X新聞媒體資深記者,要把事見搞大一點是吧?! 那就搞大一點吧!!! 接著我建議你們上法院告個明白!然後召開記者會,讓一切進入法律程序,要按幾次鈴告幾次案隨大家高興~ 再來舉行公聽會吧!!!~誰對誰錯就是看最後結果~ 不然吵這麼久是煩了很多人而已~老實說我是這個事件的外人,可是本是同根生,你我皆是台灣人所以!!!相煎何太急??? 現在這種吵法說真的實在是浪費網路資源~別浪費了~請訴諸公權力吧~ 在那互嗆誰也不知道誰實力雄厚~所以~再說一次!訴諸公權力最直接了當 不用在那說我相信你不敢拉...等等的話,"實際行動"最有效率!請實際一點 歹戲拖棚~請快結束~否則意義全無!何況生命本來就很短暫 你每天花一點時間吵架,就等於你少想用一點人生壽命 沒必要沒意義~給人看笑話!挖~原來愛貓的貓咪論壇就是一盤散沙不討論好的只會吵架 多做一點有意義的!人在做 天在看!吵架沒用誰對誰錯送上法院最直接了當 我說了,不要吵了,帶種就上法院上新聞,然後我在電視機前面看一下這樣的笑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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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2 11: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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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mass
最愛: 大頭+ㄚ頭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97
註冊時間: 2009-02-19
最近來訪: 20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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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因為看的有點混亂了,所以試著整理看看 原PO想詢問的是 1、是否進入私人住家的庭園帶走一隻小喵咪? 2、帶走喵咪時是否有徵得原貓主人的同意? 3、帶走喵咪時是否有較大的肢體動作產生? 4、也是大家(應該啦)最想確認的:小喵咪現在是否平安健康地活著? 不曉得是否有誤解原PO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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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2 04: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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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賢
最愛: 天使豆和10喵
等級: 天尊
威望: 3
文章: 81508
註冊時間: 2002-12-26
最近來訪: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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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ingmass在 2009/03/22 11:34am 發表的內容: 不好意思~因為看的有點混亂了,所以試著整理看看 原PO想詢問的是 1、是否進入私人住家的庭園帶走一隻小喵咪? 2、帶走喵咪時是否有徵得原貓主人的同意? ...
剛開始PO這篇的確是問號(第一天) 但是後來已經都弄清楚也證實了 所有事情的原貌已經在第一樓最後一段條列寫清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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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賢豆豆媽(王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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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2 04: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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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喵
最愛: 小Q.胖丁.大白+DODO
等級: 法師
文章: 3422
註冊時間: 2008-05-23
最近來訪: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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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cylxyz 認識記者真的不錯 但不要忘了去看前面的文章 主人有憐憫之心 不忍他沒前科,這一告會讓他留下紀錄 所以不打算告了… 現在吵都是吐口水而已… 歹戲拖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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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2 05: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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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ves-huang
最愛: Scoren & 白兒
等級: 精靈王
文章: 282
註冊時間: 2008-09-10
最近來訪: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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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szxcv6在 2009/03/16 02:15pm 發表的內容: gotti998 你在口白 我就把母貓放原地讓牠無止境的生 再來一次屠殺 ...
如果妳真的打從心底愛貓 會這樣拿牠的生命來當威脅品?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吧! 不要回到孩子時候 那樣輕浮 今天大家要探討的 不是妳要不要見死不救或是TNR 而是妳上次捕捉的貓咪 是不是有人養 妳T到的是不是別人家的貓 這才是此文的重點呀! 妳一昧地說那些氣話 究竟對妳自身有什麼好處呢? 對貓又有什麼好處呢? 如果妳覺得大家誤解妳 那樣的發言不是會越描越黑嗎? 又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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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3 12: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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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蘿菈
最愛: 蜜雅~小力~餅乾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829
註冊時間: 2008-08-01
最近來訪: 20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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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誇張了 怎越吵越大 難道不能退一步嗎?? 拜託大家冷靜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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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4 10: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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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爸
最愛: 巧克力 雪喵
等級: 精靈
文章: 214
註冊時間: 2007-11-29
最近來訪: 20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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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冷靜停止謾罵。 這事件有人傷心有人覺得被誤解。 我覺得事情沒有需要鬧得這麼僵,大家不要再謾罵了,退一步好嗎? 與事件無關的朋友們懇求你們不要評論或火上加油。 當事人希望能夠冷靜之後再回應與發言。 淡水河邊的貓友們我建議將貓咪帶到動物醫院植入晶片並登記, 這樣就可以在發生事情時確認是自家的貓。 aszxcv6, 因為稍微認識妳,因此我對這件事件不會感到驚訝,而且對事件來說兩造說法都是對的,只是對事情看法角度不同。 我住淡水,老淡水的習慣與你所在的地方不同。 只要在非道路用地之土地幾乎都是旁邊住家的, 大家不會作圍牆,但是都是地主的家的一部份。 這次事件若地主告妳搶劫或侵占是八成以上會成功的。 就像我家衣物在門前我家土地晾曬, 別人在我沒看到時取走算偷,我看到了還要取走算搶奪。 這幾處的貓幾乎都固定在那個小私人範圍活動, 有些是被餵的浪浪,但有不少是半開放空間飼養的家貓。 不是都可以隨便亂抓的。 抓到貓結紮後請務必放回,若送養別人會認為妳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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