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kreisler在 2010/03/01 10:25pm 發表的內容: 以暴制暴吧 是我的話 即使拚不過那些人 用咬的也要咬下他們的耳朵鼻子
下面引用由aliciaking在 2010/03/01 04:29pm 發表的內容: 2. 我們也想參加今年的市府tnr,也去找過里長,但里長已被此人洗腦. 我們也需要有能力的人能出面協助簽里長同意書
下面引用由台灣在 2010/03/03 04:01am 發表的內容: 我想你們別去找那個里長簽 似乎希望不大 你們可以試著自己去做TNR 至於鄰居抓貓去收容所的問題 這個沒辦法 因為法令規定只要任何人通報就可抓到收容所 ...
下面引用由kittenlover在 2010/03/03 08:53am 發表的內容: 里長有沒有簽 很重要...因為只要里長同意 該區的貓咪 就屬台北市政府的資產 理當不可抓... 就算誤抓 也得放回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