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妮妮甜心在 2005/06/08 03:35pm 發表的內容: 當然是傷害貓咪!!! 托去雞姦!!!
下面引用由1206kiss在 2005/06/08 01:21pm 發表的內容: 如果要選一個我選無行為能力還硬要養貓,貓咪被發現(or生病)就送收容所(or丟棄)還哭喊著不是自已的錯 因為我覺得當初在養貓的時候就要三思 沒能力就不要養 害人又害貓
下面引用由facetoface在 2005/06/08 05:06pm 發表的內容: 我也是選這一個.. 題外話 我覺得罪名最輕的是把貓咪當囚犯一樣 因為我的貓咪不是自由貓 都關在房間裡面 嚴格來講 房子 不過也只是比籠子大的牢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