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3388在 2005/08/02 11:10pm 發表的內容: 私人恩怨 何須到此解決?? 有必要要公開一個人的罪讓一群人來公幹他嗎? 眾觀全文 首發難者及其後幾位先進 乃出自同一灌水區 是否有聚眾滋事之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