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 筆資料符合您搜尋的條件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cbx514
[這篇文章最後由514在 2011/05/25 10:39pm 編輯]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17025848382621&set=o.121561487923830&type=1&theater  內湖收容所的捕獸器重傷貓咪 被夾了8個捕獸夾 被通報 然後"救援"到台北內湖收容所的 進去以後3天 才被帶出治療 到了跟收容所的簽約醫院以後 又因為醫院必須要把動物留活口 才能領到錢 就不斷的延續他的生命 可是他四隻都被夾斷了 虛弱的狀態更根本沒辦法存活 就硬生生的被多延長了2個哆禮拜充滿痛苦折磨的壽命才死亡....

前幾天米格魯被綁在車子後面拖著跑 有上政論性節目討論 請大家把這張照片傳真到2100全民開講 TVBS電視台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17025848382621&set=o.121561487923830&type=1&theater  上面寫身中八個捕獸夾的貓咪被內湖收容所粗糙的處理 讓小貓痛苦那⋯⋯麼久 請他們去追內湖收容所 還有內湖收容所合作的獸醫院 小狗被綁在車後拖行都有討論了 捕獸夾橫行 一次還夾八個 難道不該去追嗎?台灣人繳了一堆稅養這些人 繳稅讓他們去抓貓狗安樂死? 是錢太多嗎?

不是沒辦法醫療 內湖收容所有簽約醫院 簽約醫院很多家 但是卻很奇怪總是沒有醫療紀錄 到底有沒有醫療 況且不要說收容所不醫療更是本末倒置 那動保法立來幹嘛?
http://www.tmiah.tcg.gov.tw/page/pagetype7_sub-c.jsp?no=3211&page=12&seltype=1&otherQuery
看看這個公告 從事發4/27到5/18才函送警察機關偵辦 事實是5/18那天 有義工發現那隻貓 大鬧動物之家 四次勘查有紀錄嗎? 環南動物醫院有紀錄嗎? 公文說那隻貓要被留下來是因為她以動物虐待案件證物標準留置照顧 騙鬼啊 證物不能用照片或屍體取代? 一定要動物承受極大痛苦?? 全部是騙!

以上借用轉po~facebook網友之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220380857990252
好會醫,醫術好.不會講話的動物;一隻一隻都有錢領.
外包醫院最多三千,貓進來所�,有貓卡一隻應該是4800-5000,台北市政府編列預算給他們.放著慢慢死;[病很厲害反正也不會吃]麻藥錢都省起來.

用納稅人的錢.

急傷
[這篇文章最後由514在 2011/05/23 11:18pm 編輯]

全身性敗血症
傷口越來越大
最後他離開這世界了....
縫得皮開肉綻~ 3
[這篇文章最後由514在 2011/05/23 11:19pm 編輯]

全部化膿
[這篇文章最後由514在 2011/05/23 11:08pm 編輯]

縫得皮開肉綻~
[這篇文章最後由514在 2011/05/23 10:59pm 編輯]

這就是所謂的急傷救助
+1

這不是應該要問動保員嗎?

沒人調查,只想買六星級救援車
http://myswallownet.pixnet.net/blog/post/34282119
[這篇文章最後由514在 2011/05/22 11:58pm 編輯]

蘋果要報導了.


請大家直接寫信給市長;郝市長用人不當.
[這篇文章最後由514在 2011/05/22 11:44pm 編輯]

不對ㄛ;這隻貓身上夾了七八個捕獸夾,4/27通報後動保員完全沒有動作.
據說是要把收容所的組長抓來當替死鬼.
[跟救援隊、救援車,處長有什麼關係?]當然有關係'你是動保處的誰ㄚ'

已有很多人在關切這事了.
既得利益?
這件事得到利益的是動保處.,這隻貓可以核銷預算和醫療費,但是貓完全沒被照顧到.
請問既得利益是錢嗎?拿到錢的也是動保處發包的獸醫院.
很多內幕''一件一件暴出來.

請大家努力檢舉.民意永遠戰勝官僚.

當然不是''請大家幫忙打電話到產發局政風處抗議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

                                                                              發稿日期:98年8月14日

                                                                              聯 絡 人:嚴一峯 所長

                                                                              聯絡電話:8789-7111、0933201882


別讓「捕獸鋏」成為都市的地雷

臺北市啟動捕獸鋏通報機制


   鑒於捕獸鋏對動物僅能傷害其身體危害生命,實質上並無法發揮真正嚇阻、防範侵擾,對於維護環境衛生、人民產業維護上更無實質意義,但仍頻頻傳出動物遭受捕獸鋏傷害拖行於都會街道,甚至致死;且捕獸鋏若設置於公共場所,夜間昏暗不明時有可能造成市民受傷之虞,百害而無一利。

  本府已於5月起陸續發函告知北市1181家五金商行,行政勸導停止販賣捕獸鋏,請北市208家開業動物醫院及各動物保護團體,請其回報動物因捕獸鋏受傷案件地點,俾利掌握並列管捕獸鋏放置密集地點,並積極規劃結合民間動保團體志工等人力資源將在本市山區公園周邊、廢耕地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等進行清除捕獸鋏及查緝作業。

  八月起本府動檢所與警察局及消防局聯合組成「臺北市捕獸鋏通報機制」,市民若於臺北市轄內公共場所拾獲捕獸鋏可以就近交由警察局或消防局,只要填寫「臺北市捕獸鋏通報紀錄表」即可,或者利用市民熱線1999明確留下捕獸鋏設置位置及聯絡方式,動檢所即會派動保員前往查察排除。

  動檢所最後呼籲市民大眾「捕捉動物,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獸鋏。」違者可處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且撿拾時請注意自身安全,若無法自己拾起或發現因捕獸鋏受傷動物或虐待案件可通報動檢所(市民熱線1999或電話:87897131),動檢所將立即派動保員主動調查蒐證,於第一時間保護及安置受虐動物,並保全現場跡證,遏止違法動物保護法案件發生,以展現市府實施「保護動物、尊重生命」之施政理念,以增進人與動物和諧倫理關係,建立優質生活環境與良好國際城市形象,打造臺北巿為友善動物之都。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cbx514
圖文版權為貓咪論壇與發文人所共有 | Copyright © 2002-2014 Cat House BBS | 廣告刊登請洽: cathousebbs@gmail.com 或登入後私訊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