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母陽明動物醫院開錯刀(標題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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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09-07-23 06:57 P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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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3 08:42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kittenlover在 2009/07/23 07:13pm 發表的內容: ... 也願意照顧喵喵 他們也是有誠意的啦
他們所謂要照顧喵喵,其實是要把證據騙去銷毀。 幸好原po聰明、拒絕把喵喵交給他們,不然的話原po會被他們反咬。 唯一能證明他們開錯刀的,是喵喵身上的刀痕。 他們只要把喵喵騙到手,就再也不會承認有開錯刀的事了。 而且從此以後對流浪貓更加不當一回事的亂開亂搞是一定的。沒有受到教訓,是不可能改善的。 我認為一時的態度不好是可以原諒的,但開錯刀是絕對不可以原諒的。 叫他為開錯刀、賠多少乾乾給當地所有的流浪貓。這樣他才會學到教訓、不敢再拿貓命不當命。耳朵剪成好醜,簡直毀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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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凌晨路旁撿到黑漆漆的小橘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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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09-07-23 12:21 A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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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3 01:24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angel0125在 2009/07/22 03:44am 發表的內容: 是個女生!!應該是2個月大!!白天就會帶去看醫生了!!
以牠腿的長度來看,至少有3個月大了。 再以牠這麼瘦、一定營養不良來推斷,有四個月大也是可能的。 流浪貓大多數都是体型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小,往往一兩歲了、看起來還像四、五個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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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圖] 波妞新照...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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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我家的貓寶貝,
時間 2009-07-22 01:39 P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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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張最漂亮,神采奕奕、貴氣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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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浪跑了...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資格找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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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7-21 10:18 P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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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1 11:20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zero在 2009/07/21 10:44pm 發表的內容: 但有原則就會有例外,每隻貓咪成長的速度不同,三個多月就發情的,我想也應該存在。
順子的媽貼過的,說3個月的小貓等於六歲的小孩。 假如假如假如硬坳有三個月就發情的,那一定是營養太豐富的家貓,不可能是營養不良、幾乎長不大的流浪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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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浪跑了...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資格找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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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7-21 09:46 P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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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1 11:02pm 編輯]
我這裡的流浪貓在做月子授乳期間(當然沒發情),被公貓咬住脖子騎在身上,因為雙方体型懸殊,牠根本不敢反抗,是我在千鈞一髮之際拿一根長樹枝作勢要打公貓,公貓才從牠身上逃下來的。不然就強姦成功了。
下面引用由zero在 2009/07/21 10:29pm 發表的內容: 就算公貓能粗暴地咬住母貓的脖子,母貓不抬臀,不把尾巴偏到一邊去,再強的公貓也是沒轍的。」
這正如一個笑話說的,女人只要夾緊雙腿,怎麼可能被強姦嘛?所以世上根本沒有被強姦這回事,都是女人自願的。 真是異曲同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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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浪跑了...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資格找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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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7-21 09:27 P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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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1 10:29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雅在 2009/07/21 10:11pm 發表的內容: 真遺憾 是中途手上的手奶貓3個多月大發情 自己見的不夠多就不要再多說多丟臉了吧 ...
借口中途見的貓多,也不能違反常識啊。∼違反常識的謊言、白痴才會相信。 丟臉的是說謊的人,丟臉的是歧視流浪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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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浪跑了...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資格找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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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7-21 09:14 P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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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1 10:16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chiaru在 2009/07/21 10:10pm 發表的內容: 對不起~ 我這裡就有一個三個月大就發情 然後 被公貓拎出去強暴的幼貓的例子!
並不是發情才能強暴,隨時都可以強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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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浪跑了...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資格找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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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7-21 09:08 P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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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1 10:10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joy8849在 2009/07/21 09:48pm 發表的內容: ... 牠的...賀爾蒙發展健全???我忘了他是說什麼了~反正跟發育有關~
我請問雅,流浪貓不必等賀爾蒙發展健全?流浪貓不必有健全的發育? 如果這樣的話,那不就是歧視流浪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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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浪跑了...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資格找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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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7-21 08:55 P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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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1 10:01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雅在 2009/07/21 09:34pm 發表的內容: 你應該沒有遇過3個月大牙都還沒換完就發情的母貓
白痴相信3個月大會發情。妳抹黑流浪貓到了不擇手段、不講常識的地步。
下面引用由雅在 2009/07/21 09:34pm 發表的內容: 也沒有遇過6個月大早就發情受胎等著生產的母貓~~~這還很常見
不要再抹黑流浪貓了,牠們是因為營養不良才顯得身材体型很小,並不是年紀小。 我這裡的流浪母貓就是這樣,看身材体型,會以為才四、五個月大,但實際上我每天看見已大約兩年了,也就是至少有兩歲以上了。
下面引用由雅在 2009/07/21 09:34pm 發表的內容: 醫生的話是聖旨嗎?
那裡呦,妳的話才是聖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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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浪跑了...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資格找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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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7-21 08:15 P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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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1 09:33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joy8849在 2009/07/21 03:34pm 發表的內容: ... 浪浪是母的~可是還沒紥~醫生說要等到7~8個月大比較好~牠才3個月大~
下面引用由雅在 2009/07/21 09:03pm 發表的內容: ... 等到5.6個月大時趕快抓去結紮 千萬不要等到7.8個月喔 ...
連醫生說的話都不聽,還叫別人也把醫生說的當狗屁,中途果然最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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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動物是笨蛋?!狗商毆打志工 [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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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7-21 08:06 P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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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1 09:07pm 編輯]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1/17/1nhhl.html 買動物是笨蛋?! 狗商毆打志工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楊淑芃、陳一松) 更新日期:2009/07/21 18:47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水族暨寵物用品展已經落幕,不過前天卻發生狗販和流浪動物之家志工互毆事件。流浪動物之家在展場以「認養做好事又不用錢,買動物的是笨蛋」的海報宣導寵物認養,引起賣狗攤商不滿,將志工拖到場外,雙方發生肢體衝突,事後雖然和解,但遭打的志工氣憤難平。 流浪動物之家志工林群雄,當場被賣狗商的兒子還有友人包圍,對方先扯領接著扭打,完全不顧一旁的展場保全。寵物展竟然演變成全武行,問題就出在這張海報,流浪動物之家在展場上宣傳「認養做好事又不用錢,買動物的是笨蛋」,怎麼看都讓對面賣狗的攤商不順眼。 林群雄實在氣不過,把整個被毆打的過程都PO上網,立刻引起網友熱烈聲援,批評賣狗商實在太扯,力挺他到底。雖然雙方當天在警察的協調下已經握手言和,不過林群雄還是希望對方不要反悔,否則不排除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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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貓快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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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09-07-21 06:46 P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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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1 07:49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aprilflower在 2009/07/21 07:24pm 發表的內容: 你看不懂中文還是鬼打牆阿! 誰說PO認養文的日子貓咪就要去貓狗大棧阿?? 莫名奇妙!! 貓咪待在公園裡就不能同時一邊PO認養文試看看嗎?
送養不是要先做健康檢查?打預防針?把貓咪洗乾淨打扮好? 花錢的事先做了又沒送養成功,不是害原po白花錢嗎? 貓咪住在公園裡,洗澡打扮也是白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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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貓快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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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09-07-21 06:19 P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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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1 08:32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aprilflower在 2009/07/21 06:44pm 發表的內容: ... 我是跟原PO說可以PO認養文試看看! 我說的是暫時沒更好的方法或地方安置他沒關係,起碼你可以先po文,po文之後要自己常常更新和推
PO認養文的日子、貓要住在那裡?我說、你出錢住貓狗大棧?那我讚成。 不要把無止境破財的事叫原po去做,他不是凱子。
下面引用由aprilflower在 2009/07/21 06:44pm 發表的內容: .... 怎麼在"不是我的貓"戰不下去,又轉戰這�阿?? .... 不敢回覆嗎??還是不知道怎麼回覆??
把其他欄的事搬到這裡來,是極可恥的破壞這個欄。 我不會有戰不下去的事,只會有不屑再戰的事。 我永遠不會「不敢回覆」,更永遠不會「不知道怎麼回覆」,我只有常常「不屑回覆」。 我心裡很清楚,常有人用盡激將法,想要得到我的回覆、卻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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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貓快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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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09-07-21 05:57 P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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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1 07:01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在 2009/07/21 06:43pm 發表的內容: ...
我才不屑搞分身咧。 我知道最受你們歡迎的就是那幾個(不知到底是幾個?)搞了一堆分身帳號的人。 只要他們一開欄,就一大堆人興奮的蜂擁去回應,簡直是熱烈歡迎。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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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貓快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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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09-07-21 05:40 PM,
作者 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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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1 06:45pm 編輯] 說真話的人,是最討人厭的人。 不向中途奉承朝拜的人,是最討人厭的人。 我以做一個最討人厭的人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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