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無內容,勿回!手殘者請自重~【把你的正義放在對的地方~去認養版&求助版救貓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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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giwel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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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cat741102009/08/30 07:24pm 發表的內容:
還是你真可以找到會受理的警察來
我倒想認識認識
介紹給我朋友的爸爸(在做縣議員的)~
看他會受理這種芝麻綠豆鳥事的人還適不適任吃公家的飯?


會受理這種芝麻綠豆鳥事的人還適不適任民意代表?

利用權力關說. 干擾警方辦案的罪名. 就讓蘋果來報導吧

讓大家知道...縣議員主要工作是幫孩子的朋友圍事??

你認識縣議員. 那別人不會認識立委 ?

好好笑喔~
臭奶頭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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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臭奶頭的媽在 2009/08/31 01:03pm 編輯]

收~不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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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臭奶頭的媽在 2009/08/30 09:41pm 編輯]

唉...他應該道歉的是  zncos    

話說...大寶的拔(麻)

那個cat7411o

他盜用你家大寶的照片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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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臭奶頭的媽在 2009/08/30 10:20pm 編輯]

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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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臭奶頭的媽在 2009/08/30 10:22pm 編輯]

不回了
說不回真的就不回哦~
我不會說不回了之後還一直回
ps.怕有人看不懂我說明一次
上面打的不回了是修正後的文~
不是一直說不回了還回喔!!
桃園狗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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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gigi98812009/08/30 09:24pm 發表的內容:
在這邊 我是覺得大家都還滿閒的~有那麼多時間不去救貓.不去幫助風災過後的人.
成天就在這個版吵架.你們才應該每個人都檢討一下~真的很丟臉!!!!
況且cat7411o這個人可能就像論壇上的小白一樣吃飽沒事做.
成天沒事就在那邊推版.最後倒楣的還是原po.因為他就是偏激到會跟你們嗆聲.
不如就當作你們手機常常會收到垃圾簡訊一樣~看不順眼刪掉不就成了????
唉~在這邊爭個臉紅脖子粗的.有意義嗎~果然是正經事都不做.吃飽太閒啦.

難道政府拿到錢都不用做事情嗎?

在這邊就是要遵守板歸跟做不做善事有甚麼關係

在這邊很多都是熱心的貓友

如果少些小白論壇會很安靜的

rebe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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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最後還是認輸了
害怕會被告
終於妥協改標題了
果然還是惡馬惡人騎
znc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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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zncos在 2009/08/31 01:21am 編輯]

【把你的正義放在對的地方~去認養版&求助版救貓比較實際】

你亂罵人跟正義感有什麼關係?

四兩撥千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好意思,我也贊成不要再回這篇囉

寄存證信函,這一輩子都會有案底,真不知道原PO幾歲了,該不該寄
臭奶頭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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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臭奶頭的媽在 2009/08/31 12:53pm 編輯]

ㄟ..抱歉我先自打嘴巴一下

下面引用由zncos2009/08/31 01:19am 發表的內容:
不好意思,我也贊成不要再回這篇囉

寄存證信函,這一輩子都會有案底,真不知道原PO幾歲了,該不該寄


別吧~如果真的沒有必要,希望是別走法律這條路
應該成年...但是我覺得她有改標題,不再回應,那表示她也不想這樣
所以囉!!大家別再回了
再次自打嘴巴一次~~!

tabby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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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個露天拍賣的例子好了~

http://forum.ruten.com.tw/replylist.php?article=3493429&page=1

因為該案例實在引起很多討論,
大致狀況是...
買家抱怨賣家,
並且有不雅的字眼。

但是大夥兒看了之後發現其實賣家很好,是買家自己怪怪的,
買家也會亂開分身說話+批評。

最後賣家決定訴諸法律,
發現買家原來已經23歲但心裡幼稚到不行,
後來看在他父母的臉上決定當庭撤告也再給該買家一個機會。

但是最後.....買家卻在撤告後又發布不實言論繼續攻擊該賣家。


大家都很嘔當初沒有堅持告到底。






所謂的學到教訓.....我才不相信光是網路上PO一些文章就會學到教訓呢~
大家都太菩薩心腸,但是對這些人一點用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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