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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5 05: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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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usw
等級: 新手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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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geniusw在 2010/06/15 08:51pm 編輯] 因女友不太會用bbs 我代問 女友是沙鹿人 住家巷弄有數戶人家長期餵食照顧浪貓 照顧內容是:結紮 餵食 提供小貓箱籠 固定4~5隻半流浪(?)的成貓與小貓 (母貓於數月前生產後結紮) 但是同一巷弄內也有極度討厭動物與照顧流浪貓狗的住戶 (以及怪人但與這次事件無關暫時略過) 昨晚深夜 照顧浪貓人家中的一位 目擊同巷弄那個厭惡貓的中年婦女狠踢母浪貓 母浪貓躲在車子底下 但是並未出面阻止 今晨照顧浪貓的幾戶人家 見到母貓在車子底下還會喵喵叫 但是幾個小時之後 母貓就死了 午餐後接到閃光電話時 據聞母貓已經掩埋 女友非常難過 我當下的反應是: 1. 向施暴者追究責任 應該只有採法律途徑 但需要尋求其他愛貓人或有經驗者的幫助 目擊者與照顧的人家們也必須主動配合 2. 消極以對 保護其他剩下的貓不要再暴露在被挨打的風險下 我也只能給建議 人並不在該地 請問給女友這樣兩個選擇外 還有什麼更好的作法嗎? 爬文查虐貓 動保法的動物對象是有飼主的情況下? 據我對女友住家附近的瞭解 就是一般鄉下比較講人情跟和諧的情況 (鄉土劇= =?) 結紮也是從去年閃光有在提醒才開始 (過去就是一般單純的餵食浪貓浪狗) 若要採取法律途徑似乎比較困難 應該不想撕破臉也怕麻煩 過去厭惡貓狗的住戶有一些很誇張的舉動 也沒有採取反制或積極的作法 就是消極的阻止或私下提醒其他鄰居注意 另外針對屍體 是需要先驗傷 或是火化嗎? 我是跟女友說掩埋的話不擔心被野狗挖出來嗎?.. 謝謝大家看完 sigh 咪咪R.I.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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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5 06: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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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bylseer
最愛: 希洛 天 元 捷 MO 小隻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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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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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這樣的經驗 不過如果要採取法律途徑 我想驗傷(甚至是解剖) 可能都是需要的 因為必須確實找出貓咪的死因 若是人為凌虐致死 加上監視器(或者間接證據) 才有可能能夠幫貓咪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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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5 06: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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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tta
等級: 天神
威望: 1
文章: 1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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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有監視器拍到那一切就好辦了 對於浪貓一樣可以提告 如果要提告需要驗屍體開出醫生的檢驗報告 需要去公立獸醫院開 像我們在高雄的就需要去到屏科大 私人獸醫診所不能開 至於屍體掩埋部份要挖越深越好 讓浪狗挖不起來 我健議提告至少你也要找警察來 要不然這個事會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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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5 07: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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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eisler
最愛: 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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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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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貓咪死因為何 踢貓就已經觸犯動保法了 是刑事責任 公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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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切結書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s/downloadAttachment/306264.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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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5 09: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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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ki1129
最愛: 阿喵是隻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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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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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經錯失第一時間機會 看到當下應該出面阻止 記錄下一切 現在只有調路口監視器 解剖查死因 找出第三人證 當時有無其他人在場 或調查這名婦女 之前有無同樣虐害動物情形 (問左右街坊) 如有問他們是否願意出庭做證 (不過你現在去問他 他一定說不是他) 如果你要直接對上他 要先想好對話內容 怎樣讓他脫口而出 最好帶隻錄音筆 採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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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6 0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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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g
等級: 騎士
文章: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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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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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誤導大家錯誤的法律常識! 你憑那一條你有權可以告? 你只有"檢舉"權! 不要說貓了! 就算你隔壁虐童, 你更無權"採取法律"行動! 控訴主體不是你! 是主管機關或是當事人! 那隻貓是你的嗎? 隔壁被虐童的小孩是你的嗎? 就算你親眼看到A拿刀殺B, 你有權去告A嗎? 你是B的誰呀?... 要保護動物, 也要多懂點法律! 若只是半調子, 很容易淪為私刑者! 這更是人神共忿! 比虐貓虐童者更可惡! 若社會容許你對陳進興甌打致死, 你還無罪! 那這社會就更沉淪了! 正確的方式, 就是向主管機關檢舉! 這才是具有法律常識的良好公民! 告? "法律行動"? 你連民法的侵權都沒有權力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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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6 0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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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丁ㄟ媽
最愛: 皮蛋三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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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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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阿~ 好可怕喔. 怎麼有人可以對貓咪做出 這麼殘忍的事. 這幾天都在下雨 虐貓的人出門最好要小心一點 天打雷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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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6 0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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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Wang
最愛: 一言難盡
等級: 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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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SusanWang在 2010/06/16 01:20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geniusw在 2010/06/15 05:55pm 發表的內容: 因女友不太會用bbs 我代問 女友是沙鹿人 住家巷弄有數戶人家長期餵食照顧浪貓 照顧內容是:結紮 餵食 提供小貓箱籠 固定4~5隻半流浪(?)的成貓與小貓 (母貓於數月前生產後結紮) ...
引用新竹保動網站~ 遇到傷害動物事件 (1)立刻打110報警 (2)先將受傷動物送醫院急救治療同時掃瞄晶片 (3)盡量將動物受傷的狀況拍攝下來,做為證據 (4)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或死亡證明兩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警察處理 (5)若是動物因傷害而死亡,適用刑法,請警察以刑事案件處理並開立報案三聯單 (6)整理相片、報案三聯單、醫生證明,向地方政府動保員提出檢舉 補充一下,遇到虐待或傷害動物事件,千萬不要姑息加害者!! 一定要馬上打電話報警,並保留動物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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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6 08: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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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d328
最愛: 5隻笨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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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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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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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踢貓的那隻腳....開始潰爛....長蟲.....長蛆..... 祈求老天有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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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8 12: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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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妹may
最愛: ㄋㄟㄋㄟ & 甜甜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450
註冊時間: 200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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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大頭妹may在 2010/06/18 00:14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SusanWang在 2010/06/16 01:16am 發表的內容: 引用新竹保動網站~ 遇到傷害動物事件 (1)立刻打110報警 (2)先將受傷動物送醫院急救治療同時掃瞄晶片 ...
原po你可以看SusanWang大大的這篇發文.是非常正確的 我家跟你女友家的狀況是相同的.但我不姑息.所以在好心的鄰居幫我餵養的時候.多次被惡鄰居做出虐貓的行為. 後來我報警處裡.也堅決提告. 但是浪貓不是家貓.最後案件送到刑警(要先在警局提告.由警察製作筆錄.才會送到刑事局)一直遲遲無法送進法院.雖然告了惡鄰居對其他鄰居恐嚇及虐待貓.但浪貓不是家貓.所以只能報家畜單位.就是政府單位.因為浪貓不是我的家貓(在人的法律上家貓算物品.你可以提告.但必須有驗傷證明.只要帶貓去就醫.請醫生開整段證明.不用一定要公立醫院開的證明.在人的法律上貓受傷算毀損) 最重要的是必須要有物證.就是說如果有監視器是最有力的.人證的部分完全不夠 如果你想說把浪貓講成家貓能否成案? 答案是否 因為家貓必須是長期養在家中.不是長期流浪在你家巷弄.若是硬要說成家貓.政府單位還會因此對你先做罰款.而不事先處裡這個虐貓案件 你只是因為愛心想給他們一口飯吃.卻因為有人虐貓而你看到了.你可以路見不平通報相關單位對虐貓人做出應有的法律處裡. 我們的惡鄰居們完全不敢在我面前做那些傷天害理的事情.但卻會利用我不在家欺負好鄰居且衝到人家家中恐嚇並當面虐貓 現在我們在各自家中安裝監視器並監視整個巷弄.人跟貓再也不會受到任何威脅或虐待 因為他之前一直認為我們是好欺負的. 經歷了一番波折.我希望你的女友能在家裝監視器.保護那些浪浪之外也是在保護你們自己跟鄰居.裝監視器真的沒多少錢. 就當作是為了自己家人跟鄰居們的安全裝一下. 我的切身之痛在發現浪浪被虐受傷之外.那些醫療費用比裝監視器還多好多錢 PS:如果我早點裝監視器.就能拍到虐貓人.也能告的更順利.浪浪受傷或死亡.也能還給不會說話的他們一個公道.以及心疼他們的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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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8 05: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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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塊
最愛: 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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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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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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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雞塊在 2010/06/18 05:25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jong在 2010/06/16 01:00am 發表的內容: 不要誤導大家錯誤的法律常識! 你憑那一條你有權可以告? 你只有"檢舉"權! 不要說貓了! 就算你隔壁虐童, 你更無權"採取法律"行動! ...
我也覺得沒那麼簡單 就連每個月收別人2500元 還能讓大狗餓到貧血.抽蓄的黑心中途都不算非法營利了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19411 這個案例很難告的起來的 不過我建議詢問動物協會 他們通常都有此類經驗 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07-322-2552辦公室 0939-721-857王小姐 0935-394-000方先生 E-mail: caredog51@yahoo.com.tw vet0818@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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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8 06: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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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eisler
最愛: 小七
等級: 大法師
文章: 4543
註冊時間: 2009-05-25
最近來訪: 20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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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的話 請洽"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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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切結書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s/downloadAttachment/306264.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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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2 0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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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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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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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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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次! 絕不是"提告"! 你無權提告! 這是法律專有名詞! 不能誤用! 好公民只能依法依規定"檢舉"! 案子成案後, 訴頌主體是國家! 不是你! 告不告 起不起訴, 都是檢察官的事! 就算殺人! 你是被害人! 你也無權提告! 你只能申請再議! 訴訟主體是國家! 只有民事和非公訴罪(告訴乃論... 法律無此名詞, 這是市面白話文而以) 才能由權益受損者或代理人提告! 流浪貓! 物權不屬任何人! 任何人都無權提告! 只能檢舉! 檢舉犯罪 人人有責! 這才是好國民! 但不能告的, 永遠都不能! 只能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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