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可瑩在 2010/09/30 07:28pm 發表的內容: 這條沒違反法規喔 他是法律裡面保護的勸募團體之一:三、公益性社團法人。 發文者: 社團法人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 ...
下面引用由329在 2010/09/30 08:13pm 發表的內容: 他是沒違反法規,但是在貓論就是不允許!!!
下面引用由arearay在 2010/10/01 07:51pm 發表的內容: 現在都不能募款了嗎?...那需要的人怎麼辦呢?? (不用捐錢那我以後不就不用上來看了??)
下面引用由keikotang在 2010/10/01 01:24am 發表的內容: 如果當家的說不可以需要刪除的話...可以直接幫我刪除...或是請告知我..我在刪除....感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