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Rita-Cat在 2010/06/28 03:14pm 發表的內容: 不好意思喔! 您不是狗妹吧? 小春現在過得很好,有吃有住衣食無虞,又有很多貓伴;如果沒人相信我說的話,那也沒辦法,畢竟我不是小春- -||| PS.抱歉,我只是領人薪水的上班族,沒有很多閒功夫回應任何質疑.
下面引用由Rita-Cat在 2010/06/28 03:51pm 發表的內容: 這位貓友,我是禮貌的回 您,也請 您禮貌的回應,大家都是文明人! 上面我也講了,愛媽不擅電子產品,會請貓友去拍照,但因為我沒付薪水給貓友,所以也要等貓友有空才能去拍,大家都是義務在做事,我沒欠誰,也請 您多留點餘地給別人,謝謝!!
下面引用由水蛙在 2010/06/28 02:54pm 發表的內容: 如果當初你可以一直中途、收編小春就不會寫這些 不要又說甚因為事情發展到這地步 你不得不接手又再三保證能負責到底這種話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在 2010/06/28 03:58pm 發表的內容: 我說了~要讓我親眼看到這樣很難嗎? 既然怕丟喵 請把貓帶回斯麥爾要我說幾次阿 你又是那位阿 ...
下面引用由cat7411o在 2010/06/28 02:59pm 發表的內容: 關你什麼事啊 跟你很熟嗎
下面引用由臭奶頭的媽在 2010/06/28 04:10pm 發表的內容: 那你跟狗妹很熟? 那這又關你什麼事?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在 2010/06/28 04:04pm 發表的內容: 妳因該問多麻吧 這些都是他跟我保證的ㄟ~我才交給她們的ㄟ 一個月後她說不可以中途小春了當初是硬著頭皮接下小春的 我現在馬上叫他接到醫院我負責這樣有錯嗎?/
下面引用由水蛙在 2010/06/28 04:47pm 發表的內容: 真是令人失望的答案! 我懂了!只要回覆什麼!永遠都可以像這樣踢皮球! 然後攻擊和造謠是非! 以上,訴說個人觀點,請包函
下面引用由bugtu00在 2010/06/28 04:43pm 發表的內容: 我已在msn裡跟您提過 善意的意見我會回覆 您如果有興趣 不妨把剛剛的對話po上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