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a0319在 2007/01/22 11:26pm 發表的內容: 我覺的有點扯... 很多強姦犯出獄還不是在犯...比例之高 寫作文可以虐貓?? 那下次不虐貓換虐狗呢...換個論壇貼??? ...
下面引用由Jamyfann在 2007/01/22 06:41pm 發表的內容: 悔過...??? 讓他自己也經歷一次他對貓做的事...!!! 我才會相信...他會開始有悔意...!!!
下面引用由eleanor在 2007/01/22 02:45pm 發表的內容: 台大法律系畢業的方尚文,遭網友群起圍剿,事後對外承諾將以「專業」協助國內動保法修法,並願意擔任動物義工。
下面引用由吉兒在 2007/01/23 02:05pm 發表的內容: = =搞什麼阿?為什麼是有虐待動物前科的人來協助修法阿? 方便他再犯的時候可以鑽法律漏洞嗎? 還擔任動物義工咧?我看是方便他就近找下手的目標吧?... 這種人居然還找的到工作?(也對拉~哪個大老闆會要不會鑽法律漏? ...
下面引用由貝兒在 2007/02/01 00:44am 發表的內容: 現在的法律太多的人認為人比動物來的有靈性多了 卻不知道人比動物來的殘忍變態的多 之前呀 我朋友家的狗 台灣黑犬 ...
下面引用由spadeg51184在 2007/02/01 02:05am 發表的內容: 你放心吧!! 那隻狗會去找他報仇的 之前電視上也有人說這樣的故事 是撞到一隻導盲犬 撞的血肉模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