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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03: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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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葉草
等級: 風雲使者
威望: 3
文章: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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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應該很多人都撿到過小貓小狗~
我撿到過3次~第1次1窩.第2.3次各1隻
1窩小貓分送給親朋好友~1隻的..自己收編1隻.1隻加入後門餵食群...
我也想過再撿到時~該怎麼辦...是訓練自己無情的能力~還是承擔的能力???
剛到論壇時~看過以下這一篇(複製貼上):
從dear 的部落格引用來的
撿到小貓小狗的處理方法(這是很久以前秋薰寫的)
順手撈起一條生命,是一個開始,接下來還有什麼是你可以為他做的呢?
1.將犬貓帶往動物醫院檢查身體,請教醫生如何照顧或治療疾病
也許有人會說「我是新手,我怕把牠養死。」
但哪個老手不是從新手磨練而來的?我也是第一次養貓就人工餵奶把跳跳虎養大啊
也許有人會說「我很忙,要上班」
廢話!誰不用上班?既然叫義工當然就是無給職,我們家也是要靠我上班賺錢啊。
義工的條件不見得優於一般民眾,請切記!
2.帶回家中安置或找尋親朋好友代為安置
自己能做到的,不要在一開始時就想假手他人!
雖然每個人的能力有限,但也有一定的能力,又不是什麼都做不到
忍受幾天小貓小狗的吵鬧或生活上的不便,就可以救了一條生命
這樣,不是比放著讓他自生自滅要好得多!
3.花錢請動物醫院代為收留或照顧(記住,不要要求動物醫院做"免費愛心")
真的沒有地方先暫時安置的話,可以花錢請醫院先幫忙照顧。
不是每間醫院都會收很弱小的犬貓,但也不是每間醫院都會拒絕。
如果不管他,這樣的小生命流落街頭可能被吃掉、凍死、餓死,
那花一點點錢就可以救一條生命是不是算很值得呢?
醫院不能久住,經費不足,是人之常情!
此時可以找尋外援,但至少小貓小狗這幾個晚上是安全而有溫飽的。
4.上網找尋資源,不管是請教如何照顧或是找尋中途、認養人
網路上很多好心人,有任何不懂的事,都可以找到人請教。
不知道哪裡有收費更便宜,照顧得更好的醫院,可以上網查
已經沒有能力再收容或負擔時,可以上網徵求認養人或中途幫忙
當你撿到小貓小狗就只想塞給別人時,你有沒有想過這樣是增加別人的負擔?
對流浪動物好一點的醫院,如果是老被強迫收下動物,老是被要求提供免費醫療
那要是收支不平衡、經營不下去了,對流浪動物是好事嗎?
願意救援流浪動物的協會、個人中途,再怎麼有心,資源總是有限
若是接收了你這隻動物,其他更需要幫助的動物是不是就反而失去機會了呢?
我一直相信,義工可以做到的,一般人也可以做到。
尤其是,一般人一年裡恐怕也只會撿到那麼一兩隻小貓小狗而已
但是義工或中途,一年裡會遇到的小貓小狗,十隻手指頭也數不完
動物醫院更別說了,他們面對的是一定是最多的吧!
如果每個人都能伸出手,做自己作得到的事,合起來的力量才會大
如果大家沒有這種想法,撿到貓狗就只想要趕快塞給別人就好
那麼,就算是全台灣的動保團體和個人中途都串連得很好,對整個環境的影響也是很有限的!
以上出自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s/list/101355.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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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開始相信. 有些比較單純的靈魂. 雖然披著動物的身軀. 終生不講一句人話. 壽數只有我們的五分之一. 但明明就是上天分配給我今生的至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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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0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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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咪麻
等級: 騎士
文章: 58
註冊時間: 2013-08-24
最近來訪: 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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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重點在於不管是不是警察的職責範圍內的事
1.警察收留了小狗,他並沒有拒絕
2.委拖人有留資料給警察
3.若後來警察沒有辦法幫忙照顧,都應先通知委拖人帶回處理,而不是自己做決定將小狗放了
很簡單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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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02: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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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貴妃
最愛: 摩卡、咪咪、拿鐵、咖啡(天使)
等級: 風雲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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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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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5-03-22
來自: 彰化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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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咪麻 wrote:我覺得重點在於不管是不是警察的職責範圍內的事
1.警察收留了小狗,他並沒有拒絕
2.委拖人有留資料給警察
3.若後來警察沒有辦法幫忙照顧,都應先通知委拖人帶回處理,而不是自己做決定將小狗放了
很簡單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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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貓為快樂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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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03: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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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龐妹
等級: 俠客
文章: 13
註冊時間: 2013-12-19
最近來訪: 2015-06-26
來自: 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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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重點是 警察不該把狗放走
有人的重點是 一開始就不該把狗托給警察
都對 不是嗎?
把狗放走該打五十大板
把狗托給警察也該打五十大板
這篇文章被編輯了 2 次. 最近一次更新是在 2/28/14 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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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03: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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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20080817
等級: 精靈王
文章: 351
註冊時間: 2012-12-29
最近來訪: 201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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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咪麻 wrote:我覺得重點在於不管是不是警察的職責範圍內的事
1.警察收留了小狗,他並沒有拒絕
2.委拖人有留資料給警察
3.若後來警察沒有辦法幫忙照顧,都應先通知委拖人帶回處理,而不是自己做決定將小狗放了
很簡單的道理
我的意思就是這樣~~~感謝你懂我....
我們並沒有要求警察一定得幫忙照顧狗狗,如果一開始覺得不方便,應該立刻拒絕並告知正確的處理方式。
而不是答應了,事後卻自作主張的把狗狗放掉。而且確實同事哥哥有留資料給警察,並不是丟著人就離開。
如果今天同事哥哥是把狗狗交給中途,但是中途也像這事件的警察一樣,起初答應要幫忙,事後覺得麻煩,也不聯絡就私自把狗狗放走。
那麼~~~請問這樣是中途錯還是同事哥哥錯?
是不是也是會有人說,"自己撿到本來就應該要自己照顧為何要交給中途,中途沒義務幫忙照顧之類的話呢?"
今天的重點是在於"答應照顧,事後不聯絡就私自把狗狗放走"這件事,而不是因為做這件事的人是"警察"!
無論任何身分的人做了這件事,我都覺得不應該是錯的,並不是針對"警察"這個身分。
M大的重點是在於替警察想,而我是替狗狗著想,我不能說他錯,只能說兩個人想事情的出發點不同。
還有我想反骨白目一下,前面有提到:撿到狗狗送去市政府看有沒有人要理你?
我想說的是:那你撿到100萬現金時也是送去市政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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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07: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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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526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121
註冊時間: 2013-08-01
最近來訪: 20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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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20080817 wrote:年紀大的也不見得懂將心比心,你只懂得替警察想,為何不替毛小孩想,不替想為狗狗找到新家人的人想
哪天你不小心撿到一個走失的小孩,是直接送去孤兒院嗎?
又或者哪天家裡的毛小孩走失,有人撿到送去警局,本來警察願意幫忙協尋失主,幾小時後覺得麻煩就放走,你覺得這樣警察做得很對嗎?
(重點是,同事的哥哥有留聯絡方式,也跟警察說有問題都可以跟他聯絡!)
或許同事的哥哥不是那麼了解知道要送去什麼機構之類的,他只是很單純撿到一隻看起來像是有人養的狗(很乾淨又乖)。
於是帶去警局報案,是否有附近民眾走失愛犬。(他也想說,如果沒有失主,是不是可以幫狗狗找到新主人)
我想警察會比一般民眾懂得如何處理,為何當時不明白直接告訴同事哥哥說要送收容所之類的機構,而是選擇答應幫忙照顧。
就像你講的,警察是解決人民的"問題","我撿到疑似有人飼養的狗不知道如何處理?"
而且同事哥哥早上送去,下午就放走。如果真的不願意可以當下馬上講,或者是請同事哥哥接走。為什麼要直接放走
反正現在狗狗也被放走了不知道去哪了!說再多也沒用。
還有,假如你家有養貓咪了,有人撿到一隻狗狗要麻煩你照顧,所以你也會同意就對了。
並不是每個同事家裡都有辦法幫忙照顧的,更不是每個同事都愛狗,無法幫忙照顧的,只能幫狗狗找到原主人或者是愛他的新主人。
寵物旅館對你來講不貴,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有經濟能力,所以現在做善心也是要錢才能做。
還有我不是針對每個警察,我講的只是那位答應要幫忙卻又把狗狗放走的那位警察。
這件事追根究底,只能說雙方都有問題,警察私自把狗放走確實是很不負責任,但把狗送到那邊本就很怪...
愛動物有愛心是件好事,但也得考慮到對方是不是專業機構,我同意那個警察真的很差,但也認為把狗送去那邊是個錯誤!
寵物旅館確實有點貴,但我相信動物醫院的醫生也不是難商量的人,可以跟他說明這隻狗是撿到的,想暫時把牠放在這邊照顧,你提供飼料、食物,
醫院可能會算你便宜一點,不然就是你先付,等找到認養人,再跟認養人講一下,跟他說明,然後再分攤費用,真的為狗狗好,稍微照顧一下,我覺得應該是可以的吧?
那如果真的沒有能力,不如就不要去帶牠了,你說牠很乾淨又乖,那可能真的是別人家的狗走丟的,可能剛洗完澡之類的..你讓牠離開牠原本遊盪的地方,搞不好反而害牠回不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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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08: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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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琴
最愛: 小甜甜~小胖胖
等級: 精靈王
文章: 288
註冊時間: 2013-07-28
最近來訪: 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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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
若看見小貓.小狗(覺得可憐)想帶回時
先問自己能否妥善安置.照顧.家人支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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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10: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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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27
等級: 精靈王
威望: 2
文章: 308
註冊時間: 2013-10-18
最近來訪: 201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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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526 wrote:
這件事追根究底,只能說雙方都有問題,警察私自把狗放走確實是很不負責任,但把狗送到那邊本就很怪...
愛動物有愛心是件好事,但也得考慮到對方是不是專業機構,我同意那個警察真的很差,但也認為把狗送去那邊是個錯誤!
寵物旅館確實有點貴,但我相信動物醫院的醫生也不是難商量的人,可以跟他說明這隻狗是撿到的,想暫時把牠放在這邊照顧,你提供飼料、食物,
醫院可能會算你便宜一點,不然就是你先付,等找到認養人,再跟認養人講一下,跟他說明,然後再分攤費用,真的為狗狗好,稍微照顧一下,我覺得應該是可以的吧?
那如果真的沒有能力,不如就不要去帶牠了,你說牠很乾淨又乖,那可能真的是別人家的狗走丟的,可能剛洗完澡之類的..你讓牠離開牠原本遊盪的地方,搞不好反而害牠回不了家
+1
現在也只能當做學經驗吧?
不知道後來還有沒有在附近看到那隻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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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4 12: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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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20080817
等級: 精靈王
文章: 351
註冊時間: 2012-12-29
最近來訪: 201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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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救他是因為他在路上閒晃,還差點被車子撞到~~~~~
聽附近早餐店的老闆說他已經在那附近閒晃幾天了....
所以同事哥哥才把他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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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4 02: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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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ation
最愛: Katnip & Joey
等級: 精靈王
威望: 1
文章: 371
註冊時間: 2013-07-01
最近來訪: 2023-05-30
來自: CSS(cats slave supply)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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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27 wrote:
light526 wrote:
這件事追根究底,只能說雙方都有問題,警察私自把狗放走確實是很不負責任,但把狗送到那邊本就很怪...
愛動物有愛心是件好事,但也得考慮到對方是不是專業機構,我同意那個警察真的很差,但也認為把狗送去那邊是個錯誤!
寵物旅館確實有點貴,但我相信動物醫院的醫生也不是難商量的人,可以跟他說明這隻狗是撿到的,想暫時把牠放在這邊照顧,你提供飼料、食物,
醫院可能會算你便宜一點,不然就是你先付,等找到認養人,再跟認養人講一下,跟他說明,然後再分攤費用,真的為狗狗好,稍微照顧一下,我覺得應該是可以的吧?
那如果真的沒有能力,不如就不要去帶牠了,你說牠很乾淨又乖,那可能真的是別人家的狗走丟的,可能剛洗完澡之類的..你讓牠離開牠原本遊盪的地方,搞不好反而害牠回不了家
+1
現在也只能當做學經驗吧?
不知道後來還有沒有在附近看到那隻狗狗?
+1~
文章從頭到尾只有兩個想法~
.那個警察真是沒知識又沒信用!
.板主去動物醫院檢查過後為啥選擇寄放在警察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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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星人到此一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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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4 10: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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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on53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146
註冊時間: 2012-09-08
最近來訪: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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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20080817 wrote:
喵咪麻 wrote:我覺得重點在於不管是不是警察的職責範圍內的事
1.警察收留了小狗,他並沒有拒絕
2.委拖人有留資料給警察
3.若後來警察沒有辦法幫忙照顧,都應先通知委拖人帶回處理,而不是自己做決定將小狗放了
很簡單的道理
我的意思就是這樣~~~感謝你懂我....
我們並沒有要求警察一定得幫忙照顧狗狗,如果一開始覺得不方便,應該立刻拒絕並告知正確的處理方式。
而不是答應了,事後卻自作主張的把狗狗放掉。而且確實同事哥哥有留資料給警察,並不是丟著人就離開。
如果今天同事哥哥是把狗狗交給中途,但是中途也像這事件的警察一樣,起初答應要幫忙,事後覺得麻煩,也不聯絡就私自把狗狗放走。
那麼~~~請問這樣是中途錯還是同事哥哥錯?
是不是也是會有人說,"自己撿到本來就應該要自己照顧為何要交給中途,中途沒義務幫忙照顧之類的話呢?"
今天的重點是在於"答應照顧,事後不聯絡就私自把狗狗放走"這件事,而不是因為做這件事的人是"警察"!
無論任何身分的人做了這件事,我都覺得不應該是錯的,並不是針對"警察"這個身分。
M大的重點是在於替警察想,而我是替狗狗著想,我不能說他錯,只能說兩個人想事情的出發點不同。
還有我想反骨白目一下,前面有提到:撿到狗狗送去市政府看有沒有人要理你?
我想說的是:那你撿到100萬現金時也是送去市政府嗎?
你從頭到尾就故意忽視我所說的
為何不找個中途幫忙? 為何不找個動物醫院幫忙可臨時寄養浪犬的?
最終選擇,你們也只是不想花錢把牠寄養到寵物旅館,或是認真找個能收留牠能幫牠尋找新主人的動物醫院罷了。
舉出撿到狗送去市政府的例子,就是在諷刺你
你自己還說:「那你撿到100萬現金時也是送去市政府嗎?」
那不就對了? 撿到就要適得其所
你們掃不到晶片,沒項圈,怕是走失,送去警局登記是對的。
但是要求警察幫忙照顧是錯的。
那警察可能硬著頭皮,或者熱心腸接下
但其他同事呢? 你有沒有想過? 他的長官呢? 你有沒有想過? 他同意了,他是基層員警而已,那上署同意了嗎?
我是養貓沒錯,也沒照顧過浪犬沒錯,但我照顧過我親戚的狗狗托給我,所以一來我就把牠洗好澡帶到我房間
我貓當然會哈氣,但我會阻止,我顧那隻狗狗,讓牠躺我旁邊睡覺
牠還尿床,冷冷的天氣我卻必須洗床單
好~這些都不說了~~~反正也不是浪浪
而是你們有沒有想得深遠一點
既然送去動物醫院了,都上FB找認養人了,卻不能花點時間找個動物醫院能便宜照顧浪浪個幾天
有個專業的醫生護士照顧,總比狗丟在警察局,啥米都沒有的好吧?
現在狗被警察放走了,好 ! 怪警察,都沒通知你們就放走
但 你 們 檢 討 自 己 了 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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