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有兩隻 wrote:領養時有送到台中 對方有簽同意書
有叫對方要不定時傳貓照
可是都沒有
我去年12月傳賴 沒讀沒回
傳2次簡訊也沒回
打電話發現停話了
之後1月3.4日有檢查賴 對方也是沒讀沒回
昨天再看發現變已讀了 所以在發一次賴訊息
到現在中午為止 沒讀沒回
請問還要等多久 才能提告? 因為一直不交代貓狀況傳各照片不難 也不花時間不是嗎?
希望有遇到相同情況的人告訴我 後續處理事宜 謝謝
純粹好奇,沒有惡意!
只想知道你要告對方什麼?
刑事?違反動保法?虐待動物?證據呢?....
民事?契約不履行?你們雙方簽的"認養同意書"有法律效力嗎?有訂定不履行或違反的罰則嗎?
即使有罰則,有無違反善良風俗及比例原則?...........
我的看法是,要告應該是很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