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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3: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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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tearz
最愛: 飯糰 & Sushi
等級: 精靈王
文章: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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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angeltearz在 2009/09/08 05:12am 編輯] 好不容易爬到這裡 好累..@@".. 很多人都在糾結那十萬的的罰款 但試問 今天若是認養人今天有拿出負責的態度在貓走失的第一時間告知送養人 並且全力搜尋 和履行合約上的條約帶兩隻貓去結紮避免貓咪發情想離家覓偶的天性 我相信送養人今天不會提告並要求十萬的罰款 而且簽約真的是兩相情願的事情 法律不外乎人情 前面也有貓友說了 真的不小心走失第一時間告知送養人並全力協尋 相信送養人都不會太刁難 今天貓論上的大家都這麼氣憤是因為認養人不但沒有負責告知跟結紮 又不想負法律責任的哭訴 把事情鬧大 記者又主觀的亂寫誇大 我想簽合約真的主要是為了防範想是李XX等虐貓人的出現 真的想負責的 就不會怕 另外前面說什麼送養出去之後要追蹤很不合理 但我只能說真的是台灣的動保法可能比較沒有那麼嚴苛 我是在加拿大的寵物店認養我的小貓們的 而認養是要付錢的 認養費是為了補助他們之前幫小貓出的結紮以及打針的費用 我領養小貓的時候是六個月大 寵物店已經幫他們結紮並打了預防針了 而且寵物店完全沒有品種貓 環境也很乾淨整潔 全部都是米克斯在開放領養 而且領養率很高 我大概兩三個禮拜去一次各個籠子裡的貓就已經換過一批了 而我在認養的時候也有簽文件填寫基本資料 電話住址等等 更有"如果我們要去你家探視貓咪的生活情況你同意嗎"的選項 店員是跟我說他們大致上不會來 但還是希望我們同意 而今天是什麼樣的貓被我領養他們也都有記錄下來 連在寵物店認養的小貓都要經過這些程序簽這些文件保障他們送養出去的貓 台灣的中途們面對自己奶大的小貓有這些保障也是理所當然的吧 我家附近有一隻小黑浪浪 但他過得非常好 每天都有很多養貓的人給他罐罐或是乾乾 所以他從不缺食物 比我家的小貓都還肥 囧rz.. 而我朋友之前讓他的貓去陽台散布(有鐵窗) 他的貓只是多叫了兩三聲就有人投訴說他是不是在虐貓因為貓哭得很慘 而且加拿大養貓也是要註冊的 希望台灣的動保法能夠好好的修正 避免更多的悲劇跟誤會的發生 如果說 今天那十萬可以嚇跑那些不負責任不用心照顧自己的小貓的人 我想中途們也會樂見其成 畢竟大家都希望自己送出去的小貓能夠幸福 而不是死在虐貓犯的爪下或是無緣無故的失蹤 希望來貓論的訪客先生小姐們 能平心靜氣的想想 而不要一直糾結於那十萬 話說 之前好像有聽說過不實報導是不犯法的?? 不知道是真的還假的 大家因為記者亂報跟有些人不負責任又愛打嘴砲而火藥味很濃 大家冷靜下來好好討論吧 免得落人口舌說我們都不冷靜討論太感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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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4: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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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love27
最愛: 六喵
等級: 大法師
文章: 4632
註冊時間: 20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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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kisslove27在 2009/09/08 05:11am 編輯] 指名道姓的公開他人不實言論妨礙到他人名譽問題,這樣應該構成毀謗或是公然侮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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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4: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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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晴天
最愛: Miya
等級: 精靈
文章: 214
註冊時間: 200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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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kazafso在 2009/09/08 04:13am 發表的內容: 如果賠償金額不是這麼高,而且有請法院強制她動物作志工的話,我想應該就不會有這麼多人反對了吧,前面有流言說,可以讓她為動物之家做志工,因為志工的人手常不夠,可以讓她做幾百個小時,然後同時又降低賠償金 ...
贊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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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4: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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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oni6841
等級: 俠客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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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antoni6841在 2009/09/08 05:53am 編輯] 看到第9頁看不下去 我不想對這則報導 文章 發表意見 看到大家 都很有大愛 愛護這貓咪.... 請大家 把這些大愛 分一些 給哪些 弱勢團體 族群... 或更需要幫助的人 社會中 還有很多 有一餐 沒一餐 的小朋友 還有家境 糟糕到 全家人 帶去自殺 社會中 還有很多 獨居老人 沒人照顧 社會中 還有很多 無助的家庭..遊走在 生死邊緣.... 這些都是人命...也是很重要貓... 最後 我想說的 1隻貓命也是命 1條人命也是命 ((金錢可以救人 救流浪猫狗 但是也可以讓人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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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5: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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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bebebe
等級: 新手
文章: 1
註冊時間: 200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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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ntoni6841在 2009/09/08 05:53am 發表的內容: 看到第9頁看不下去 我不想對這則報導 文章 發表意見 看到大家 都很有大愛 愛護這貓咪.... 請大家 把這些大愛 分一些 給哪些 弱勢團體 族群... 或更需要幫助的人 社會中 還有很多 有一餐 沒一餐 的小朋友 還有? ...
那個antoni6841, 請問我就不能愛護人類的同時,也愛護貓嗎,也愛護動物嗎?愛人也愛貓,這樣有衝突嗎? 歐!我知道了,就你的邏輯來說,要先拯救全人類,然後才可以救動物...唱這種高調再容易也不過啊! 依照這樣的邏輯,稀有動物絕種我們不用管,因為還有很多人要救;地球暖化也不用管,因為還有很多人要救... 照這樣邏輯下去,人類會先滅亡吧? 還有,「金錢可以救流浪貓狗,但也可以讓人沒命」,這樣的邏輯真是太詭異了... 你真的很認真的覺得人類比動物高級嗎?那你真的是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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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5: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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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茶配花生
最愛: 茶茶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83
註冊時間: 20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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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做錯事還想推卸責任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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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7: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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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oni6841
等級: 俠客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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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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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archbebebe在 2009/09/08 06:15am 發表的內容: 那個antoni6841, 請問我就不能愛護人類的同時,也愛護貓嗎,也愛護動物嗎?愛人也愛貓,這樣有衝突嗎? 歐!我知道了,就你的邏輯來說,要先拯救全人類,然後才可以救動物...唱這種高調再容易也不過啊! 依照這 ...
你能同時 愛護人類 也愛護貓阿 我文章中 看清楚 ((分一些)) 給哪些 弱勢團體 族群 哪些可憐的小孩 可憐的老人 分一些 這3各字 不就是 同時愛護人類 也愛護貓嗎??.... 你的理解能力不夠喔!! 再來 我不是說要先拯救人 還是貓... 我只是認為 人命也很重要 還有高調 你可以去找找哪些人 問問她們 要先救人類 還是先救動物 他只會說 先救救我>< 他們在乎的是 要活下去... 再來..你都沒得吃活不下去的時候 我看你管不管 稀有動物絕種 地球暖化 等你到了哪種 生活不下去 求助無門 你才能體會.... 再來..金錢可以救人 可以救流浪貓狗,但也可以讓人沒命 不明白嗎?? 前幾天 新聞 不是有全家自殺嗎... 他們不是被錢逼死嗎?? 這算不算 因為金錢 沒命??? 有人罹患重病 有錢人花花錢...或許還有機會活命 但是哪些 沒錢的??? 是不是等死 這算不算 因為金錢 沒命?? 有人因為家中經濟不好 多兼很多工作...而過勞死..... 這算不算 因為金錢 沒命?? 我沒有多神聖 我也沒多大愛 我只是體會過..... 哪種 處在生死邊緣....活不下去...求救無門 的日子...還好我還有能力翻身... 哪些沒能力的呢?? 我只是覺得 愛護動物沒有錯 只是 貓論 很多愛貓愛到成癡 想法 都好偏激... 10萬可以 幫助到哪些動物 還能教訓哪各認養人 但是10萬也足以逼死1個人 換這方式處裡吧....10萬捐給寵物 就算他弄出來 並非他意願捐的.. 板上有 大大提出 可以 以義工來做教訓 我覺得這樣不錯 對哪些 寵物也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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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7: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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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晴天
最愛: Miya
等級: 精靈
文章: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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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樂晴天在 2009/09/08 08:35am 編輯] 引用樓上大大的內容 10萬可以 幫助到哪些動物 還能教訓哪各認養人 但是10萬也足以逼死1個人 換這方式處裡吧....10萬捐給寵物 就算他弄出來 並非他意願捐的.. 板上有 大大提出 可以 以義工來做教訓 我覺得這樣不錯 對哪些 寵物也有幫助..... ========================= 嗯~ 10萬元可以逼死一個人,我是還蠻認同的 能換個方式懲罰,或許也是個方式 如當強制當幾百個小時的義工..我覺得也不錯!!! 反正就是要讓那個飼主得到教訓麻!!! 換個方式懲罰他們,如果有同樣的效果,也是行的通的呀!!! 不用為這個吵架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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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8: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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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ndrexl
等級: 俠客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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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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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ntoni6841在 2009/09/08 08:10am 發表的內容: 你能同時 愛護人類 也愛護貓阿 我文章中 看清楚 ((分一些)) 給哪些 弱勢團體 族群 哪些可憐的小孩 可憐的老人 分一些 這3各字 不就是 同時愛護人類 也愛護貓嗎??.... 你的理解能力不夠喔!! 再來 我不是說要先拯 ...
我很贊同你的說法 就像大家先前優先捐款救災,而其他長期的機構得到的捐款就變少了 導致現在開學了,許多小朋友沒有營養午餐可以吃... 但你現在跳出來講這件事 感覺像是基督教徒跑到佛堂向佛教徒傳道一樣 時機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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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8: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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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
最愛: ㄤ、咪、寶妹、臭寶
等級: 天神
文章: 1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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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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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友提供的做幾百小時義工來贖罪我很贊同 但是現在的狀況 是該怎麼辦? 要去重告嗎?~~~憑什麼重告咧 還是要另簽一份用做義工抵扣的切結書再來告?~~~誰會簽 誰來排定去哪個單位做義工?~~還要發公文給這單位同意才行 誰來審核做義工的時候不是趁機去偷懶而有好好的善盡職責?~~也就是誰來監督 這在未來或許是考慮的方向 但是對於本案已經裁決完成 你我都無能為力更改 不過是寶貴的意見 非常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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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8: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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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giwelsh
最愛: 家裡寶貝9隻+2
等級: 精靈使
文章: 2645
註冊時間: 2008-07-02
最近來訪: 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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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ntoni6841在 2009/09/08 05:53am 發表的內容: 請大家 把這些大愛 分一些 給哪些 弱勢團體 族群... 或更需要幫助的人 社會中 還有很多 有一餐 沒一餐 的小朋友 還有家境 糟糕到 全家人 帶去自殺 社會中 還有很多 獨居老人 沒人照顧 社會中 還有很多 無助的家庭..遊走在 生死邊緣....
這些都是政府應該要做的社會福利 而且紅十字會.慈濟.佛光山.中台禪寺.飢餓三十...一堆各式各樣的愛心團體也都在做 論資源來說...動物們能分到的比例才是少之又少的可憐 這時候還要硬扯這些進來...責備貓友們太過關心貓咪.不關心人.... 有點離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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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8: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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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apai
最愛: Che&Herzen
等級: 精靈
文章: 161
註冊時間: 2008-08-07
最近來訪: 20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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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danapai在 2009/09/08 09:42am 編輯] 對於那些提議以勞動取代罰緩的聲音 我想提醒一下 幾乎所有動物保護工作者都是「無酬」的「義工」 除了少數協會低薪的專任人員之外 所有的「義工」都是「無酬」的 就連被誤解的送養人劉小姐也都是從事這種沒錢賺的工作 而且所有花費還得從自己的口袋掏出來 或者藉由義賣籌款 但是 有哪一個義工能夠從這種工作中撈到一點油水? 那麼要怎麼用「義工」來充抵「罰緩」呢? 「義工」明明「無酬」 甚至還要自己掏錢出來! 請問愛心認養人程小姐願意成為無償、任勞任怨的義工嗎? 請問愛心認養人程小姐願意再自掏腰包來照護傷病老幼的動物嗎? 那我們用最底限的勞基法來談好了 以時薪95元來算 100000(元)/95(元/hr)=1052.6(hr) 依照社會大眾觀感:「你有愛心 為什麼不全部自己帶回家養!」 認養人程小姐 你有愛心有責任,願意擔任1052.5小時的計時工嗎? 而實際上 我還不知道有哪個動保團體可以請得起計時工 前陣子看到台北的認養會招募義工 幫忙一整天是給300元車馬費吧? 抑或是 愛心負責的認養人程小姐 願意擔任333場認養會的工作人員? 但是更尷尬的是 對於這種無法做到承諾事項只會利用大眾的人 我們能夠期待他做出什麼有實際效益的工作? 他可以救援傷病街貓犬?進行TNR?整天餵奶催便便?到犬舍貓舍服務?馴養中途貓? 這些義工無償進行的工作 他可以同樣抱著無私的愛做到嗎? 如果不行的話 那他根本不適合擔任動保志工! 一個不適任的義工 讓動物產生的不信任感 其他義工加倍的努力還不見得能夠彌補 十萬元的罰緩真的很多嗎? 從上面的換算方式或許可以稍稍理解 十萬元一點都不多! 動保志工、愛心中途的付出才真的是無法計數 光是從用手奶大兩隻小貓來說好了 以我自己的經驗 光是奶大我兒子一個 在他一個月大以前 每四小時吃奶一次 每一次泡奶、餵奶、催便便尿尿、收拾殘局就要一個多小時 那麼一個月奶兩隻小貓用計時工來算: 6(hr/日)X30(日)X95(元/時)X2(隻)=34200(元) (不計入夜間加成) 光是讓我這個不熟練工人奶大兩隻小貓就要34200基本工資 而這還不包括小貓所需的龐大醫療費用 以及要取代母貓的龐大情感勞動 十萬真的很多嗎? 不過 我想如果有選擇 沒有人願意把小貓交給不熟練工人 畢竟這將大幅減低小貓的存活率 如果知道把屎把尿讓小貓順利長大是如此不容易 又怎會相信輕易地把好不容易長大的小貓弄丟而未積極尋回的人 會是有愛心有責任的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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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8: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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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泥
最愛: 一群奔跑的貓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603
註冊時間: 2004-07-26
最近來訪: 20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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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阿泥在 2009/09/08 09:43am 編輯] 我覺得雅大也不用再上來回文了, 很明顯的有些人故意忽略整件事的因果, 而硬把2隻貓要罰十萬塊劃上等號, 24歲的年紀還不夠大嗎?還不足夠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 從剛開始做錯事,到後續補救措施都沒做, 調解完成,卻又不遵守,這種種行為難道當事人都不用檢討? 不用負責嗎?難不成雅大會一知道貓不見了就馬上去提告嗎? 大家還是來想想認養契約要怎麼改比較實際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2&topic=11862&sho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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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8: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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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tomi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418
註冊時間: 2006-08-07
最近來訪: 20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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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kazafso在 2009/09/08 04:37am 發表的內容: 劉小姐愛貓的心讓人能認同,希望這個新聞能讓社會大眾重視動物"結紮"、動物"認養"這兩件事。 看了這麼多文,讓我想起證嚴法師的話:「做人要理直氣和,不要理直氣壯。」 愛貓這件事是對的, ...
你應該是這二天才註冊 來發文的吧 這論壇在外很有名的,去打聽一下再來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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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08: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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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等級: 精靈
文章: 196
註冊時間: 2009-07-26
最近來訪: 20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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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08 10:07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阿泥在 2009/09/08 09:40am 發表的內容: 我覺得雅大也不用再上來回文了, 很明顯的有些人故意忽略整件事的因果, 而硬把2隻貓要罰十萬塊劃上等號, 24歲的年紀還不夠大嗎?還不足夠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 ...
你這樣不是自己昭告天下 論壇所謂 [自己擬出來的認養同意書] 本來就是一份....呵呵呵 而還有人簽下去,然後被依此另簽一份調解同意書 這一切只是因為要符合 [愛貓的定義] WELL , 這個案子已定案,就不單指這案子了 但是下次還會不會有人願意簽,真的很趣啊.... 修改的方向,若仍然是非把認養人搞到比奴隸 還聽話不可的話,那再怎麼修改,都還會是一份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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