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小容在 2008/09/10 08:56pm 發表的內容: SusanWang 您好:先跟您說聲很抱歉喔^^ 我先說)))))我知道中途很辛苦所以請其他人別砲轟我嘿!!(因我認識的中途也不少) 我只是就論壇的規則來說 第五條:義賣辦法 ...
下面引用由小容在 2008/09/10 08:56pm 發表的內容: SusanWang 您好:先跟您說聲很抱歉喔^^ 我先說)))))我知道中途很辛苦所以請其他人別砲轟我嘿!!(因我認識的中途也不少) 我只是就論壇的規則來說 既然是義賣我想您最好訂個期限,因為辦過義賣的貓友都是有訂期限的,您這樣是長期賣,所以我個人覺得不太妥,這只是我個人想法,或許是不人道的 ...
下面引用由SusanWang在 2008/09/09 03:27pm 發表的內容: TO ChaChababy 妳好像在台中? 可是你給我的收件地只是在高雄? 我是寄去高雄喔! 沒錯吧?!
下面引用由tinalu在 2008/09/10 10:59pm 發表的內容: 既然版規沒有規定賣多久 就沒有違反版規的問題吧! 義賣是沒有在算成本的 物品都是SusanWang和其他貓友捐出來的 實在看不出有何不妥。
下面引用由walkwater在 2008/09/10 11:21pm 發表的內容: 可是...... 『義賣結束後』醫療明細、義賣金額、實際使用金額、以及餘額流向~ 這裡與板規有牴觸耶...... 有所牴觸時,是否該以板規為主呢?
下面引用由SusanWang在 2008/09/10 09:14pm 發表的內容: 既然版規沒有規定賣多久 照片..收據我也有按規定PO出 我就沒有違反版規吧! 義賣所得金額也只是支出的零頭 對於中途貓貓該怎麼量力而為 我很清楚 謝謝指教~
下面引用由小容在 2008/09/11 01:21am 發表的內容: 我應該從頭到尾都沒說她違反版規才是!只是個人淺見,所以我一直強調『個人想法』 也沒有說她這樣不妥,但是義賣真的是這樣的嗎?(從7/3賣到9/10,好像長了點?個人淺見~) 版規好像也沒說可以『長期義賣』,因為總有義賣結束時,我只是想說訂個時間會不會比較好呢? 所以我才說之前不都是『救急』怎麼會變成『救窮』了(在我看來長期義賣就是救窮,個人淺見,噗~) TNR我也有在實行,我相信很多人都有再做這樣的事,難道都要論壇貓友買單嗎?(咦??以前到現在有兼用TNR名義義賣的嗎?) 我只是提出個人淺見,我想可能真的是我想法機車,不人道,愛管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