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無聲的雨在 2010/11/27 03:46am 發表的內容: 貓抓病我得過. 高燒不退,每6小時要打一次針,住院一星期
下面引用由sosoons在 2010/11/28 12:19pm 發表的內容: 萬一我偏偏跟正常人一樣又怕被抓又想養呢,大家凡是具有正常感覺神經的飼主都害怕被抓吧! 您的這種說法對我而言沒有任何說服力,像是為了強辯而盲目地辯, 而貓經常抓傷人畢竟是事實,萬一這麼剛好蜂窩性組織炎而面臨飼主自己必須要截肢呢?不要告訴我沒有這樣的案例,請看版上有個討論貓抓熱的主題,有人就因為這樣感染過。 不理智的愛貓行為讓一切都很合理嗎? 那跟家暴有什麼差別呢,老公打老婆,老婆愛老公所以任由他打?都是自己活該?活該自己識人不明嗎?活該自己要結婚嗎? 最後我以您的論調反問您憑什麼自以為愛他、為他好所以取走他的睪丸和卵巢?是不是也要自己先試試看會不會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