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inno在 2005/07/04 06:31pm 發表的內容: 恩恩 了解了 但要麼讓大家一起簽名連署呢?? 應該約個時間地點簽名對嗎??
下面引用由shin3912在 2005/07/05 01:46am 發表的內容: 我覺得這也要貓貓小姐來發起吧^^" 我只是提供個意見 例如說可以將連署簽名的格式上傳至電腦 然後有意願的人自己列印下來 ...
下面引用由femc0811在 2005/07/04 04:00pm 發表的內容: 開庭日...決定了嘛? 還是還在跑公文呀??
下面引用由可愛的小虎在 2005/07/05 12:30pm 發表的內容: 我也要幫忙連署~ 貓貓小姐快來發起~ 我相信大家都不會覺得麻煩啦~
下面引用由caxyz在 2005/07/05 09:42am 發表的內容: 不然就分地區分縣市...大家一起發起連署吧 像個地區都會有浪浪領養的活動.... 何不請各地協會幫助請路人ㄚ....或其他不知道虐貓訊息的愛貓者 簽名連署 ...
下面引用由貓貓在 2005/07/05 12:51pm 發表的內容: 我認為連署的意義不太大 法官或是檢察官 不會因為連署的人很多 就判他們坐牢或是判他們終生不得養貓 所以我也頭痛~
下面引用由momoyaya在 2005/07/04 04:46pm 發表的內容: 問過醫生了 醫生說沒辦法針對虐待動物這方面來告 因為並沒有當場看到動物被虐待或正被虐待的照片 所以只能針對認養書上的協議來做民事求償 上庭應該是會成功 但是不是認養書上所協議的求償金額 就不知了 ...
下面引用由黑豬在 2005/07/05 05:29pm 發表的內容: 沒辦法針對虐待動物來告 那就沒戲唱了 因為民事上獲得賠償的前提之一是有虐貓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