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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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7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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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2009/09/09 05:04pm 發表的內容:
其實我只是想要讓來看這個論壇的人
看看當別人講出東西,講出道理時
所謂   的回應會是什麼?
那就是針對這個人一直攻擊


我問你的你跳過不回答是無話可說

還是你只是喜歡上來這引發話題讓人攻擊好達到你那無聊的目的 ?

還有你認為貓論不該粗口,那我有禮的回應你

是否也請你釋出你的善意講些真正的道理給我聽 ?

基本上從你的發言不難看出你的心智是有多麼的....






這是先前你的發言,不過你講的有一部份都會被打槍,至於為甚麼你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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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2009/09/09 03:44pm 發表的內容:
但是,你以為社會上的其它人,會在乎程女賠不賠錢嗎? 才不會!
社會大眾看新聞時,都是作為自己及親友未來碰到類似
事件時的參考指標


沒錯!!! 這件事情是值得社會大眾去思考及討論的
不過將來若您的親友要認養貓
也得知某些認養管道是需要簽署認養同意書的
那他們可以選擇要或不要從這些管道去認養
倘若他們覺得OK可以接受的話
那麼您根本無須多慮他們的權益及簽下那份認養同意書後背後該付的責任
因為那是他們的決定 " 不是你的 "
而且上述的發表也只是代表你個人而已
若你不能接受認養要簽署同意書的話
那麼這些事一輩子也不會找上你不是嗎 ! !



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2009/09/09 03:44pm 發表的內容:
你們在這裡講得越起勁,自認為愛貓天下我最大
一約在手,萬夫莫敵
又是制裁,又是教訓的
這個不對,就告這個,那個不對,就換告那個
其實..................只是把自己的心態越曝露給許多社會大眾看而已


一約在手,萬夫莫敵  
這句話似乎言重了點吧 ! ! 辦門號、買車(房)子要不要簽合約 ? 你為甚麼只把認養同意書看的那麼可怕而已 ? ?

自認為愛貓天下我最大  
愛貓者 "沒" 無聊到危恐天下不亂別亂扣帽子謝謝。

這個不對,就告這個,那個不對,就換告那個  
你可以列舉你聽過因貓而告上法庭的社會案件嗎(很抱歉,虐貓事件不在內)

只是把自己的心態越曝露給許多社會大眾看而已  
以前沒人重視這些問題,那現在你所謂的社會大眾我想大多都是抱著看好戲的心態而已吧!!!


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2009/09/09 03:44pm 發表的內容:
只有單方面規範某一方許許多多的義務,只要有任何一項
沒達到,就要無條件接受懲罰的合約,就連銀行借錢給別人
也沒這麼誇張


照你這樣講,我想新聞應該不只這一則了吧....
所以還是老話一句,既然你認為此認養同意書是

一約在手萬夫莫敵,只有單方面規範某一方許許多多的義務
只要有任何一項沒達到就要無條件接受懲罰的合約
 
那麼應該有不少認養人都受到提告了
可以請你指出因貓而告上法庭的社會案件嗎 ?
若不能那就別因此事而以偏概全



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2009/09/09 03:44pm 發表的內容:
接下來會有人跳出來叫:不爽可以不要簽啊,去找不用簽的
是啊,我相信未來真的只有不懂國字跟自認心裡沒有鬼的人會
簽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日後的認養人都是些不懂國字的人囉 ??

還有你這樣批評別人你怎麼知道那些法律系學生不會笑你 ?


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2009/09/09 03:44pm 發表的內容:
給個實際的建議,以後簽的時候,加簽一張本票,金額就寫好
五萬,這樣一來,調解.判決都不用了,直接執行,有效制裁
連跟認養者鬥法或是打一堆字說明都省了


我想這個比較適用於你


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2009/09/09 03:44pm 發表的內容:
長久以來,該調整的就不只是社會大眾尊重生命的態度
還有許許多多自認為愛動物就應該要如何如何才叫愛動物
的人士的心態,跟那份隨便拿去給一個法律系學生看都會有
點想笑的協議書


我覺得比較需要調整心態的人是你......
rally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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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2009/09/09 05:54pm 發表的內容:
感謝你的回應
我們都看到您腦子裡的東西了


恩 ~ 也感謝您注意到我有用腦
也希望您偶爾能用用您的腦
別老是來這裡不用腦發言
然後總是責怪別人唷      
貓論不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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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09 06:01pm 編輯]

根本就不必站在程女那邊
她是不對的!!!!
因為她早就違約了,從她選擇簽下那種認養同意書的那一刻起
她就背負了這個責任,連法院都核定判決下來了
她就要為自己的簽字負責




但是,你以為社會上的其它人,會在乎程女賠不賠錢嗎? 才不會!
社會大眾看新聞時,都是作為自己及親友未來碰到類似
事件時的參考指標

你們在這裡講得越起勁,自認為愛貓天下我最大
一約在手,萬夫莫敵
又是制裁,又是教訓的
這個不對,就告這個,那個不對,就換告那個

其實..................只是把自己的心態越曝露給許多社會大眾看而已


只有單方面規範某一方許許多多的義務,只要有任何一項
沒達到,就要無條件接受懲罰的合約,就連銀行借錢給別人
也沒這麼誇張

接下來會有人跳出來叫:不爽可以不要簽啊,去找不用簽的
是啊,我相信未來真的只有不懂國字跟自認心裡沒有鬼的人會
簽了.

自認心裡沒有鬼的可能簽的時候是個學生很清純,卻沒想
到事情可能不一定如他所想的. 如果他的解釋跟反應遇到
了對他不滿或有其它嫌隙的送養者,他絶對想不到,他出社
會的某一天還要為了那張合約天天請假跑法院


還有人會叫:那些條文是可以協議刪改的啊

是啊,又要叫人來認養,又要叫人來玩法律文字遊戲,還要先
跟送養人協商那些有的沒的,喬得好就皆大歡喜,喬不好還要
費盡心思,搞得好像在求人家一樣. 大家關上電腦後,可以想一想
你願不願意?


給個實際的建議,以後簽的時候,加簽一張本票,金額就寫好
五萬,這樣一來,調解.判決都不用了,直接執行,有效制裁
連跟認養者鬥法或是打一堆字說明都省了.

這不是反諷,我是說真的,如果認養者也願意簽的話
會為送養者省去許多的力氣,對於所謂 [對貓的正義]
也不必等到法院來處理才能申張,不是嗎


長久以來,該調整的就不只是社會大眾尊重生命的態度
還有許許多多自認為愛動物就應該要如何如何才叫愛動物
的人士的心態,跟那份隨便拿去給一個法律系學生看都會有
點想笑的協議書




泡泡眼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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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2009/09/09 05:59pm 發表的內容:
根本就不必站在程女那邊
她是不對的!!!!
因為她早就違約了,從她選擇簽下那種認養同意書的那一刻起
她就背負了這個責任,連法院都核定判決下來了
...


這段內容 你要重覆幾次?

jean7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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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2009/09/09 05:54pm 發表的內容:
感謝你的回應
我們都看到您腦子裡的東西了


這句話比較適合我們對你說...........
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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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動保法跟協議書不就是在兩者中間試圖訂立一個行為規範嗎?
可是大家仍舊會從各自的角度去詮釋法律與條約
一方覺得生命不能用價值衡量,罰款多少不是此案重點
另一方覺得一隻五萬太離譜,五千都嫌太多,三千就可以買到一條生命

我不是說不能討論
而是這樣的脈絡走了四十多頁,該說的論點都說完了,雙方的觀念都陳述得很清楚
不管有沒有被說服,大家都各自選了立場站
再嘴砲下去有無意義?

kisslove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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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kisslove27在 2009/09/09 07:39pm 編輯]

呵呵,狂貼亂餵猴子導致數量暴增滿山跑的文章重覆貼文習性又開始了。
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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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經過這個案子
不管是養貓人或送貓人
對於領養動物的權利義務為何、是否該簽署協議書,以及協商過程中應爭取╱退讓多少
心中都各有一把尺

另外,流浪動物的路會不會被走死
不要把這種責任壓在少數中途身上
生命關懷的責任與教育是全民的。。。

與其在這裡把論點不斷的重覆跳針
不如把觀念推廣給周遭的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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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danapai2009/09/09 07:10am 發表的內容:
雅大
想要請問您最後確認貓咪確實還在的時間點?
我很困惑程小姐怎麼證明他確實把貓養到十月份才「不小心」弄丟
如果完全沒有證據的話
...

無法確認
我只能相信他說的是97年10月弄丟的

他在認養後幾個月就失聯了
換了N次電話吧
就連我3月連絡上他
到6月要和解
他就又換了一次電話
我不曉得他除了躲我可能還躲很多人吧
不然電話不會換得那麼勤吧

從認養後也搬了好幾次家吧

又一條違約的
搬家換電話完全沒有通知送養人


我很自責我也有錯
因為我太信任他
所以他搬家了連絡不到他
因為他曾是中途的身分
我太自信
認為他一定會有足夠的責任帶貓咪結紮的
所以沒有用盡辦法挖出他的下落
才會造成貓咪1歲8個月走失時沒有結紮我都不知道的局面

因為我的疏忽
沒有追他到天涯海腳
害兩隻貓咪本來可能不會那麼慘的卻.....
我不知該怎麼贖罪
只能
在自己能力範圍內
多幫幫可憐的小浪浪
搞不好
哪天會撿到他們兩隻
畢竟
他們從沒開眼就人類帶大
非常非常親人
也可能只會跟人類討吃的
說不定哪天會跟我討吃的
讓我再次把他們帶回家


不過
他們離開我時才50天大
說實在的
我真的認不出他們了
心真的很痛
貓論不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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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泡泡眼金魚2009/09/09 06:02pm 發表的內容:
這段內容 你要重覆幾次?


還有999998787次
敬請期待哦
貓論不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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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zero2009/09/09 07:25pm 發表的內容:
我想經過這個案子
不管是養貓人或送貓人
對於領養動物的權利義務為何、是否該簽署協議書,以及協商過程中應爭取╱退讓多少
心中都各有一把尺
...




我們知道啊

以後領到我的貓,要你付出代價時(非指本案),就是別人沒有責任心,沒有正確的觀念

其它的動保團體跟中途流浪動物的路,它們生命關懷的責任與教育是全民的。。。

台語俗諺: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color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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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看了兩天

我實在看不出這個問題有哪一點直得這樣被討論的

就我自己這半年來跑法院的經驗來說

1.如果這位程小姐覺得不服,或是認為雅的切結書不合理

大可以拒絕協調直接進入訴訟程序

既然同意協調也已達成協議~~就等同於法院裁定~~

所以已經裁定的結果也不需要再被提出來討論

如果程小姐真的不服

恐怕只能透過另一場訴訟..

既然這麼多懂法律的人士在此~我就不用多說用什麼名義了

不過未必會有勝算

除非他可以舉證協議當時有受到逼迫..

或是當時是在神志不清的狀況做出的決定

否則被駁回的可能性居多

所以這部分既然已經協議出結果..就沒什麼被討論的必要

2.如果各位覺得中途們的切結書不合理

大可不用勉強自己去簽~中途們也不會拿刀逼著你去簽

所謂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沒有所謂強迫逼迫的行為

既然簽了就表示同意所有的約定

就要履行約定內容

如果事後翻供去法院也站不住腳~難道這位程小姐是文盲嗎

所謂違反善良風俗之定義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切結書中所訂定的所有條款~並無所謂的違反良善風俗之疑慮

所以也沒有什麼切結書何不合理的問題存在

不能接受這份切結書的人

也無須強逼著別人為了你們的看法去降低標準

或是修改掉罰金罰責的部分

所以這部分的討論也是多餘的

3.切結書中有載明要在多久的時間內通知送養人

我的認養人半夜兩點都可以哭著打電話把我嚇醒說貓咪跑掉了

雖然貓咪順利找回來~就算找不回來

我也不忍苛責他~因為我知道他做了少努力在找貓

卻看不見這位程小姐的努力及歉疚~才是本案的導火線

下面是我不懂的部分

1.就算惡意要棄貓好了~基本雅上都會把貓接回來吧

如果真如程小姐所言..是楊女把貓丟給他

她大可通知雅把貓接回~不用強迫留著照顧不是嗎

根本沒有人強迫他要接手<替別人認養來的貓咪>擔責任不是嗎


2.如果說是因為房東搬家具導致門戶漏洞造成貓咪走失

怎麼房東要搬東西不用先通知房客的嗎?

而且房東可以不用通知房客就私自進入搬東西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建議程小姐直接對房東提出<侵權>的告訴

如果不是的話

唯一的可能就是~~房客搬走了~沒把貓帶走

因為房客已經沒有使用房屋的資格..

所以房東可以直接進入清理房客留下的<垃圾>

至於記者報導不時的部分

老實說~我們家也有位桃竹苗的名記者

所以記者的生態我很了解

無非是賺撰稿費而已~誰管他到底是非黑白

我倒是不覺得這部分有什麼嚴重

倒是一堆近來批評切書不合理的怪腳

就算你覺得不合理~~你可以拒絕認養這位中途的貓咪

就算是你認為不合理~~中途也不需要為了你去修改內容

因為罰金罰責而嚇跑你~~相信這些中途也會很樂意見到

我是雅的認養人~~我簽的也是有罰金五萬的切結書

我現在送貓~~模製的也是雅的切結書

可以成為我的認養人~~也沒有因此被嚇跑過

我也不會因為怕嚇跑認養人而去修改掉我切結書的內容

ps.雅說不定因為這個討論串~你的認養人會突然大增喔

到時候別忘了推推我家amy跟鼬鼬喔~~~嘿嘿

















貓論不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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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colorcat2009/09/09 10:45pm 發表的內容:
老實說~~~看了兩天
我實在看不出這個問題有哪一點直得這樣被討論的
就我自己這半年來跑法院的經驗來說
1.如果這位程小姐覺得不服,或是認為雅的切結書不合理
...



所以啊,如果認養人非常相信送養人
二個交情也好

何不簽個本票更顯愛貓的決心
唯愛胖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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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2009/09/09 10:59pm 發表的內容:
所以啊,如果認養人非常相信送養人
二個交情也好
何不簽個本票更顯愛貓的決心


看了這麼久...
我覺得你齁~
真的很唯恐天下不亂 外加 愛顛倒是非.
"訪客"不是沒有眼睛...看不出誰在那邊亂...
還有阿~
如果貓論這麼不得你的心,你大也可以退出貓論不要看阿~
自己吃飽太嫌老是想對不熟析貓論的人說貓論的人有多恐怖多偏激~
您有病嗎...?


最後最重要的是...
雅大,要加油喔~!


rally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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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rally0402在 2009/09/09 11:23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2009/09/09 10:59pm 發表的內容:
所以啊,如果認養人非常相信送養人
二個交情也好
何不簽個本票更顯愛貓的決心


不然也可以貼到任何一個你認為公平的論壇去
去看看人家會不會簽下去啊
愛動物,要推廣,應該是要取得更多人的認同才對啊
<--這句話不是您才剛剛說過嗎?

那還不趕快把你的高見推廣到各大論壇去!!!
還留在這裡幹麻?
又想繼續強調您的無腦跟喜歡被虐? 囧rz...

別這樣阿
過了這麼幾天..我想會來論壇的人大部分都知道了

別再這樣對待自己了
我怕你娘會心疼你阿...
到時候對你來說貓論豈不是又多了一條罪行

"害你娘很傷心..都是貓論的偏激份子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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