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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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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yoko
最愛: 橘點(點點)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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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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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討論串看到後來方向都偏離了 越看越覺得怪怪的 我很好奇粗口大大和LILI大大跟報導中的程女是不是有關係? 或是純粹討厭貓論? 怎麼只批評某幾個點,對一些問題卻視而不見,一再重覆同樣的話呢? 而且整個走向"詭辯"模式哩...... 小女子只是提出疑問~ 如有冒犯很抱歉哦~我只是個覺得問號滿天飛路人甲嘿~ 另外,程小姐和雅的事...... 既然都調解過了,所達成的協議應不是、也不可能只有雅一人能做到的呀~ 調解嘛~肯定雙方合意啊~ 那調解後不依調解成果去處理,會面臨什麼問題,程小姐應該也很了解 所以呀~個人感覺啦~程小姐,還是請妳好好處理問題吧~就當為那兩個陪伴妳一年多的小朋友做的最後一件事吧 (我相信程小姐應該有耳聞貓論也在討論這件事,或許也有看吧~當然,這只是我小小的猜測) 雅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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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3: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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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等級: 精靈
文章: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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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04:20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hiyoko在 2009/09/10 03:44pm 發表的內容: 整個討論串看到後來方向都偏離了 越看越覺得怪怪的 我很好奇粗口大大和LILI大大跟報導中的程女是不是有關係? 或是純粹討厭貓論? ...
為什麼提出中肯的看法,沒有附和一面倒的制裁之聲 就是和程女有關係,就是討厭貓論? 我對判決沒有看法 因為調解書都簽了,本來就該認帳 貓咪保護不這樣作的,就是眼裡只有人類 就是不愛護貓咪,不尊重生命 不認同貓權至上者,必殺之 非我族類者,必殺之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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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3: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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堇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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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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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啊 可以為了一個不負責任的成年人不肯履行契約來高喊不重視人權 這種不是極愛貓就是虐貓的觀點某些人留著享用吧 違反合約不是程小姐一人,但是她被求償的理由你可以繼續無視下去 對於中途來說,道不同不相為謀 不簽,人家也不會一口咬定你虐貓 只是要領養中途的貓,就必需遵守中途開出的條件 合即來不合即去 但是!!! 就是不要簽了又反悔,事後找媒體來把人家搞臭 就算是用買的寵物,好一點的貓舍比中途還嚴苛 尊重生命用嘴巴講最快,但是真正要做到實在很困難 連人對人都會互相攻擊了,談什麼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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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3: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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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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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人對人都會互相攻擊了,談什麼尊重生命!!! ] 你這句對於前面一堆針對我而來的攻擊 實在太諷刺了.人家可都是自認為很尊重生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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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3: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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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yoko
最愛: 橘點(點點)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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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提出這樣的看法,實在是,不好意思,個人覺得您的說法實在不中肯耶~ 如果您所謂的中肯是僅就那個「十萬元」打轉,那麼是不是您看新聞只看到數字呢? 雖然這篇報導令人懷疑記者的立場,雖然有些事只是輕描淡寫寫過去 可是其中也有提到少數要件,或許,您是否可以再好好看過一遍,不要只看數字 再來跟其他人談論呢? 非我族類,必殺之 可惜,我不屬任何族類 我也不過就是個路人甲,曾經在這裡找到心愛的寶貝 可惜,我不認為我屬於任何族群耶~:) 所以何必以「殺」言之 施主,您言重了,小女子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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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3: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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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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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hiyoko在 2009/09/10 04:24pm 發表的內容: 會提出這樣的看法,實在是,不好意思,個人覺得您的說法實在不中肯耶~ 如果您所謂的中肯是僅就那個「十萬元」打轉,那麼是不是您看新聞只看到數字呢? 雖然這篇報導令人懷疑記者的立場,雖然有些事只是輕描淡寫? ...
一篇文章,各自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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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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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yoko
最愛: 橘點(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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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者不是只有一人... 從報導看來的確不是只有一人... 可是簽約只有一人耶~ 那就法律層面而言,責任的追究,看的是簽名的人?還是沒簽名的人? 另一人的責任,是不是程小姐有辦法聯絡然後一起去分擔呢? 這種細節問題,應當是當事人要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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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3: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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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lly0402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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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04:28pm 發表的內容: 一篇文章,各自解讀
你看看你又來了~ 既然知道是這樣 那就別老是說自己是中肯 別人就是攻擊就是愛貓偏執狂 老是自己賞自己一巴掌 ~ 剛剛還以為你願意坦承自己的興趣跟目的了~ 切 真是讓我小小的失望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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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4: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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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等級: 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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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05:20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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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4: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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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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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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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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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4: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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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s813113
等級: 俠客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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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03:24pm 發表的內容: 您都這麼講了 那..............就........... 根本就不必站在程女那邊 她是不對的!!!! ...
為什麼總會有你這種人啊~ 現實生活不滿足在網路上自視甚高 不能理解別人的作法就用鄙視的方式~甚至偏激的言語 想證明自己多~厲害∼∼ 你...好幼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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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4: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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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等級: 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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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dks813113在 2009/09/10 05:25pm 發表的內容: 為什麼總會有你這種人啊~ 現實生活不滿足在網路上自視甚高 不能理解別人的作法就用鄙視的方式~甚至偏激的言語 想證明自己多~厲害∼∼ ...
坦白講 我這種人才是生活在現實生活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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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4: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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堇
等級: 聖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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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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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04:24pm 發表的內容: 你這句對於前面一堆針對我而來的攻擊 實在太諷刺了.人家可都是自認為很尊重生命的
我並不想在貓論版友或是外來版友兩邊選邊站 我又沒養貓(雖然我很想養但是我目前不行) 可是我也認同要尊重生命,也要尊重別人 很明顯兩邊都沒做到不是嗎? 你指責別人的缺點卻看不到自己所作所為嗎? 還是說你在這事件選邊站,攻擊你的就是不對? 你一文多發洗版當別人都瞎了嗎? 簽不簽約從一開始就是看個人 覺得不合理,真的奉勸不要簽,免的事後出問題 要領人家的貓就照人家的規則來,不喜歡? 路邊動不動就有浪浪等人去救 為何非得去簽個約來把事情鬧大,然後找記者來突顯「10萬不合理」這種鳥觀點 為什麼認養人如此弱勢? 因為簽了啊! 今天她不簽不認養會出事嗎? 就算簽了她有做到,會出事嗎? 既然做不到還去簽,還找媒體把事鬧大,然後把中途至今所做努力通通妖魔化 一個成年人做出這種不負責任的事竟然可以得到同情,這才真是匪夷所思 但是很多看起來不笨的網友 卻故意引導出「貓走失一定會被索賠」這種結論,也許語文需要重修了 不是每個中途都會簽約,簽約是為了保障貓的安全及未來 說實在的,貓那麼多無法每隻關照,漏洞很多才會有程小姐這種人 劉小姐送貓,她和認養人一起背負了貓的責任,卻被人講的好像靠貓賺錢一樣 看到MOBIL論壇上有些人真的是滿嘴風涼話,狗嘴吐不出象牙來 你看不慣別人的觀點無所謂,你的觀點也無權要人去接受 不是每個人都把貓當小孩,也不是每個人都能不離不棄 但是稍微互相尊重一下,別人攻擊你是因為你來鬧版吧!!他們怎不來攻擊我? 那麼多外來版友怎麼只有你中招,你有那麼顧人怨嗎? TO:貓論上的貓奴貓癡版友們: 並不是每個人都是貓癡,對於動物的觀念還有很多分岐 跟別人觀點不同時也麻煩請互相尊重一下,貓論是公開的論壇不是你家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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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4: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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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眼金魚
最愛: 太多 寫不下了
等級: 天使
文章: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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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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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hiyoko在 2009/09/10 03:44pm 發表的內容: 整個討論串看到後來方向都偏離了 越看越覺得怪怪的 我很好奇粗口大大和LILI大大跟報導中的程女是不是有關係? 或是純粹討厭貓論? ...
去各個論壇,都看到這種到處找人槓的傢伙來滿足自己. 套句其他網友常說的一句話.. 你跟他認真,你就輸了. 所以大家就熄熄火,他們喜歡這個話題,就讓給他們自己慢慢洗,慢慢推到頂. 找不到人槓,很快又會看他的其他分身在其他話題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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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5: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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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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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06:13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堇在 2009/09/10 05:55pm 發表的內容: 我並不想在貓論版友或是外來版友兩邊選邊站 我又沒養貓(雖然我很想養但是我目前不行) 可是我也認同要尊重生命,也要尊重別人 很明顯兩邊都沒做到不是嗎? 你指責別人的缺點卻看不到自己所作所為嗎? ...
太多頁了 你不可能一一去看 我就回覆你 我對雅小姐及程小姐的事根本沒想法 人家都調解同意了,有什麼好提的 因為我是惟一把想法打成長篇的人 而且用加大文字貼出來 然後對於某些人士的攻擊一一回應的人 所以被當成靶 他們不來攻擊,不就只是我自己貼我自己的文章而已嘛 邊攻擊,邊哈啦,言談文字之間 心態不就盡現? 愛貓就一定要如何才叫愛貓嗎? 我相信有很多家裡也有貓的人不這麼想 那我們不能表達想法嗎? 可以嘛 一表達,你不就看到非我族類者必殺之的嘴臉了? 這樣就是不尊重生命,不愛護貓,難道是我自己講的嗎? 邊攻擊,邊哈啦,言談文字之間 心態不就盡現?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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