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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7: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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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th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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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lilithgo在 2009/09/10 08:24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在 2009/09/10 08:16pm 發表的內容: 這張圖真可愛 (img200.imageshack.us/img200/1367/afb10349e8def7b44cb6ac8.png)
同感 +1 貓被利用的憤怒 活耀於圖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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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7: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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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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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在 2009/09/10 08:16pm 發表的內容: 這張圖真可愛 (img200.imageshack.us/img200/1367/afb10349e8def7b44cb6ac8.png)
我們都看到圖了,真可愛 水準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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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8: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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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ax-1121
等級: 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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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請不要再回覆那幾位蓄意來亂的人(老娘當初應該在這種危害人世間的禍害出生時把他掐死才對,讓他活到現在來這邊作孽..唉) 讓他沉吧,不要再管他了 連PO他被比中指的照片他都可以覺得很可愛,我們能對那種人說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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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8: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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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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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09:32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ajax-1121在 2009/09/10 09:24pm 發表的內容: 拜託 請不要再回覆那幾位蓄意來亂的人(老娘當初應該在這種危害人世間的禍害出生時把他掐死才對,讓他活到現在來這邊作孽..唉) 讓他沉吧,不要再管他了 連PO他被比中指的照片他都可以覺得很可愛,我們能對那種人說甚麼呢?
根本就不必站在程女那邊 她是不對的!!!! 因為她早就違約了,從她選擇簽下那種認養同意書的那一刻起 她就背負了這個責任,連法院都核定判決下來了 她就要為自己的簽字負責 但是,你以為社會上的其它人,會在乎程女賠不賠錢嗎? 才不會! 社會大眾看新聞時,都是作為自己及親友未來碰到類似 事件時的參考指標 你們在這裡講得越起勁,自認為愛貓天下我最大 一約在手,萬夫莫敵 又是制裁,又是教訓的 這個不對,就告這個,那個不對,就換告那個 其實..................只是把自己的心態越曝露給許多社會大眾看而已 只有單方面規範某一方許許多多的義務,只要有任何一項 沒達到,就要無條件接受懲罰的合約,就連銀行借錢給別人 也沒這麼誇張 接下來會有人跳出來叫:不爽可以不要簽啊,去找不用簽的 是啊,我相信未來真的只有不懂國字跟自認心裡沒有鬼的人會 簽了. 自認心裡沒有鬼的可能簽的時候是個學生很清純,卻沒想 到事情可能不一定如他所想的. 如果他的解釋跟反應遇到 了對他不滿或有其它嫌隙的送養者,他絶對想不到,他出社 會的某一天還要為了那張合約天天請假跑法院 還有人會叫:那些條文是可以協議刪改的啊 是啊,又要叫人來認養,又要叫人來玩法律文字遊戲,還要先 跟送養人協商那些有的沒的,喬得好就皆大歡喜,喬不好還要 費盡心思,搞得好像在求人家一樣. 大家關上電腦後,可以想一想 你願不願意? 給個實際的建議,以後簽的時候,加簽一張本票,金額就寫好 五萬,這樣一來,調解.判決都不用了,直接執行,有效制裁 連跟認養者鬥法或是打一堆字說明都省了. 這不是反諷,我是說真的,如果認養者也願意簽的話 會為送養者省去許多的力氣,對於所謂 [對貓的正義] 也不必等到法院來處理才能申張,不是嗎 長久以來,該調整的就不只是社會大眾尊重生命的態度 還有許許多多自認為愛動物就應該要如何如何才叫愛動物 的人士的心態,跟那份隨便拿去給一個法律系學生看都會有 點想笑的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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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8: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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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th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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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lilithgo在 2009/09/10 09:42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ajax-1121在 2009/09/10 09:24pm 發表的內容: 拜託 請不要再回覆那幾位蓄意來亂的人(老娘當初應該在這種危害人世間的禍害出生時把他掐死才對,讓他活到現在來這邊作孽..唉)
厄.....生氣就生氣 千萬不要掐死你的小孩 小孩是無辜的
下面引用由ajax-1121在 2009/09/10 09:24pm 發表的內容: 連PO他被比中指的照片他都可以覺得很可愛,我們能對那種人說甚麼呢?
沒辦法 就是有人覺得他可愛(ex.狗妹) 你不能尊重他的感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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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8: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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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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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下就認養人有可能是壞人,要用那種同意書來好好規範 這樣才是保護生命,尊重生命 全天下所有的送養人都保證是好人,所以同意書完全依送養人認定 整份同意書洋洋灑灑, 認養人只有義務,送養人只有權利 這樣也是保護生命,尊重生命 這世上為了保護貓的權利,其它包括人類,都可以無視 送養人永遠都是很nice的,不會在幾年後因為其它原因 拿著那同意書沒事找碴的,只是真的要搞的話,認養人 依那上面條款只能乖乖陪笑 強烈呼籲直接簽本票,對生命的保障更直接,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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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8: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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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th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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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lilithgo在 2009/09/10 09:57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ajax-1121在 2009/09/10 09:24pm 發表的內容: 訊息來自ajax-1121,傳送給您的時間:2009/09/10 09:33pm 訊息標題:沒辦法 沒辦法 就是有些死小孩太糟糕了 老娘真不該當初生下這種愛打嘴炮的野種的 您說是不是阿?
雖然你不想刺傷那個愛po中指圖又覺得很可愛的種的幼小心靈 所以偷偷密我 我還是要告訴你 生下來就要好好愛惜喔 要教導他 比中指不好的 ps.這招梗很老 哈哈 還會偷偷私信耶 如果誤會狗妹是ajax-1121你的兒子 還很抱歉耶 ajax-1121你的上文說你兒子 下文就說狗妹po中指認為很可愛 一般人會認為ajax-1121你在牽關係 不好啦 文章要分開寫才不會誤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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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9: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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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等級: 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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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10:52pm 編輯] ajax-1121: 您好^^ 寫私信到我的信箱來講一些跟 [娘親] 有關的問候信 可是您沒有寫明是指誰耶,還是請您打在論壇上吧 ,這樣大家都看得見啊! 我也好做出回答呢 感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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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09: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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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愛胖蝴蝶
最愛: 3個寶貝+外面浪浪
等級: 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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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ax-1121~ 別被他逼到囉~ 記得...別跟他認真. 他是最愛沒事找事做的. 雅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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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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堇
等級: 聖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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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最後還是堅持以洗版的方式來宣示自己的言論自由 那.....請便吧~__~ 這世界上什麼人都有 你這樣的作法等於逼迫大家看你的洗版文 現在應該很多人是看到一樣的字就直接往下拉了 就算在後面補什麼說明也很少人看吧@@ 或許這樣鬧才是你的本意 如果這樣有益於你的觀念推展或是言論自由,那就請便吧@@ 版友非版主無權禁止這種無聊的行為,不過大家有往下拉直接跳過言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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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0: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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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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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0 11:22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堇在 2009/09/10 11:00pm 發表的內容: 所以到最後還是堅持以洗版的方式來宣示自己的言論自由 那.....請便吧~__~ 這世界上什麼人都有 你這樣的作法等於逼迫大家看你的洗版文 現在應該很多人是看到一樣的字就直接往下拉了 ...
那是你每天關注這個標題啊 也是很多人沒看過呀 當然要多讓其它人看到 而且,比起一來一往的回文,我的目的是我的文章 本來就不是在回那些攻擊 不過,你要我寫別的也可以 我怕我寫的太 [正常人思想] 你們又要受不鳥,群起攻之 然後又要互相很可愛的一直打 "不要回哦" "不要被挑釁哦" 哈哈.... 一邊攻擊,還要一邊叫別人不要回 有趣又可愛 對了.你有 [有往下拉直接跳過言論的權利] 幹嘛還要特地打出來,這樣不是擺明了你還是很認真 看我的文章嘛 有趣又可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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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0: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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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io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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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deniosen在 2009/09/10 11:09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在 2009/09/10 08:16pm 發表的內容: 這張圖真可愛 (img200.imageshack.us/img200/1367/afb10349e8def7b44cb6ac8.png)
好可愛的圖 哈哈..... 最近貓論一堆新人..... 感覺好差=o= 不要來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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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0: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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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貓coffee
最愛: coffee 駝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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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 抓貓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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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0: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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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愛胖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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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小貓coffee在 2009/09/10 11:40pm 發表的內容: 貓論不該粗口 = 抓貓達人 ?
應該是吧~ 習性真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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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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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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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小貓coffee在 2009/09/10 11:40pm 發表的內容: 貓論不該粗口 = 抓貓達人 ?
那是哪位? 是又如何 不是又如何 多看看我的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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