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lopium wrote:動機和手段應該分開討論, 某些愛心中途的動機固然令人敬佩, 但表現出來的手段(或方式)卻教人無法恭維! 愛心和付出是自願的,既然是自願的,就不必老是掛在嘴上, 一副怕別人不知道,怕別人不知感恩的姿態。 誠如網友所言,愛心中途付出很多很多,要求認養人的條件多 一點亦無可厚非;但是出養和認養畢竟是可以受公評的事,不需 一面倒的認為,只要是中途要怎麼做都是正當正確應該的,畢竟 雙方是「合作」的關係,不是「主從」的關係。再說,能愛貓體 貼貓,為貓設想得如此周到(甚至太過),那麼,為何對「人」 不能再友善一點呢?一定要用教人感覺受傷的方式,才是對貓咪 好嗎?請問千篇一律的問卷誰設計的?有何學理依據要如此盤查 才能辨認出誰是愛貓人?真的有心為何用網路抄襲的問卷千篇一律 的這樣問?難道經驗老道、見多識廣的中途無法歸納出自己的篩選 方法? 最後,有人完全不能理性的討論,每次就只能丟下一句話──「不 能接受就不要向中途認養啊」;說得不錯,但是請大家再想一想,如 果我們去店家消費(就算只是去問路好了),遇到態度冷漠姿態高傲 的老闆,當你提出質疑時,就只會嗆聲:「不然你去別家買啊!」大 家作何感想? 突然,我覺得出養人和認養人之所以有如此的摩擦,不是「方法或 制度」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不然你去別家買啊!」不是 法律或對錯的問題,而是「待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