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bvd1861在 2006/08/03 01:32am 發表的內容: 我有幾句話要說,如果你們願意聽的話 第一,方尚文在警方及動檢所中的筆錄,都說,6月初他就把小貓送人了(不是放生),並且確定他只有一隻小貓,至於送給誰?他說他送給一個不認識的網友,只知道這個人的msn代號是mansid1982@hotmail.com 我知道,這個id會讓大家有的忙了 但我接下來要說的是,你們可能不愛聽 1.誰可以充分證明方尚文有女友?以及她有虐貓? 2.誰可以證明,他當初說手裡還有好幾隻貓,不會是氣話? 3.誰可以告訴我,台灣有哪一條法律規定,一個32歲的人犯法,她的親朋好友資料都應該被貼上網,並接受"關切" 4.誰可以告訴我,一個虐貓人出現,他的鄰居就必須忍受騷擾 5.誰可以告訴我,就算他的鄰居也愛貓,也恨方尚文入骨,但難道他沒有權力主張生活的平靜? 這裡的每一個人都知道,我們不期待他的道歉,虛情假意的道歉秀你們還看不夠多? 我們要的,是確認沒有其他貓正在受虐,以及未來不會再有這種事 而這兩個訴求,都指向動物保護主管機關 所以,到內湖和景美,把他每個鄰居挖出來曉以大義,有什麼用?他們有什麼義務聽?難道他們不聽,就代表他們支持方尚文 另外,派人堵方尚文,賭到又如何?揍他,逼他生出貓,如果他說他沒有貓了,大家信嗎?而我國法律有哪一條規定,可以堵人? 如果要抗議,如果要輪班值勤,守在內湖或景美或永和,都是浪類人力且錯誤的方式 難道他不會去住朋友家?住旅館?你們確定每一個旅館都有辨識他及拒絕他入住的義務與能力? 如果,箭頭全數指向主管機關,我不懂,為什麼大家輪班值班的地點不是農委會?不是動檢所,不是大家不斷施壓,逼迫主管機關想出解決的辦法? 別忘了,網友們挖出來的資料,主管機關和警察單位都有,而且有的更多 別忘了,沒有人能找到房東,但警察和主管機關可以,不是嗎? 別忘了,網友智勤加上可能的"痛扁"方尚文,只會變成一齣虛假的"替天行道"戲碼 而讓主管機關躲在後面鬆一口氣 我們無須逞英雄,我們也不需要再活在"一人犯罪,株連九族"的封建時代 民氣固然可用,但不是拿來於他的大學同學,高中學弟,父母親友,室友,社區主委,左鄰右舍 為什麼動檢所得意洋洋地自誇"憑痣認人"的偵探辦案故事後,我們就鬆懈了對它的施壓? 為什麼農委會至今躲在後面?沒有半個人去質疑他? 別老是怪記者,這不也是大家群策群力,在記者面前把這齣戲劇導演成"網友緝兇"的廉價偵探劇? 為什麼版上總是在替那個從未正式露面,加入討論,甚至出手加入貓瞇救援的蕭美琴鼓掌打氣,只因為她是立委,具有利用價值?但到目前為止,一再表示"關切"的她,作了什麼? 大家在紅著眼替天行道時,想想背後真正的問題癥結在哪,不要紅衛兵似地要不該負責的人負責(包括精英電腦),而讓該負責的人躲在後面納涼、收割成果。 我說的話有點重,不代表我不肯定大加的努力,只是,別把力氣用錯地方,好嗎? SUSIC,這兩天你辛苦了,但我想你知道我是誰,我講這些,希望你參考,思考看看行動的方向
下面引用由bbella在 2006/08/03 05:52am 發表的內容: 因為他很聰明狡猾,我是讀刑事司法犯罪心裡的,他現在,只是想逃,然後找到好時機,好地點,再重新另起爐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