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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09: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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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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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icelady在 2006/03/15 11:37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貓薄荷在 2006/03/15 10:36pm 發表的內容: 我已經事先聲明我不是來找架吵的 不介意也不厭其煩的再聲明一次! 我不是來找架吵的!!! 謝謝!!! ^^
我也聲明 我回應你的文章並不是想找你吵架 只是對你的"觀點"覺得不太對 所以我提出我的看法
下面引用由貓薄荷在 2006/03/15 10:36pm 發表的內容: 我只是好奇 他自己擬訂跟堅持簽署的切結書 他為什麼不簽? 也不願意依照切結書的內容做?
唉 我已經說了 你可以回頭去看雪小豆寫的 他已經說了原因... 我"印象中"的原因是 (因為九十幾頁的文章 我真的看昏了 不確定在哪) 不簽名的原因 就如同我上篇所寫的 不願意照切結書去做的原因 因為沒有人願意出來分擔監督的工作 他自己也是要工作賺錢來生活的 再加上跟專戶的溝通發生問題 彼此產生嫌隙 (雪小豆先生說 專戶不願意跟紀爛人做朋友 跟紀爛人往來) 要是我是雪小豆 今天我的貓已經找不到了 然後好不容易跟專戶合作將事情處理到這個地步 但是吃力不討好 沒有人願意一起出來監督 那我總可以放棄我自己的權利 我不想監督紀爛人可以吧? 想監督的就自己去監督吧 (這些是我自己的想法 不代表雪小豆)
下面引用由貓薄荷在 2006/03/15 10:36pm 發表的內容: 誠如他自己擬訂的第七條約定事項 「七、甲方同意觀察期為三年,三年內乙方得不定時前往探視寵物及環境狀況」 既然約定事項是他自己所擬訂的三年觀察期 也是他堅持要以此切結書的簽署來約束紀先生的 如今說聲”我累了” 剩下的兩年11個多月之期呢???
唉 老話一句 今天所謂三年之期 是雪小豆向紀男要求的"權利" 現在雪小豆想放棄他的權利 這樣應該無可厚非吧 而且他放棄的是他"自己"的權利 又有什麼好需要批判的呢? 我們只能說 很遺憾 雪小豆先生 你放棄了一個讓惡人得到教訓的機會...
下面引用由貓薄荷在 2006/03/15 10:36pm 發表的內容: 若雪小豆先生覺得他所擬訂的切結書可以有效的約束紀先生 那我誠心的希望他可以親自找到願意接手負責的人 而不是默不作聲把問題丟給別人 畢竟切結書是他親自擬定的,不是嗎?
唉.... 我上篇也講了 今天想接手的人 請直接去找雪小豆先生 雪小豆先生沒有責任一定要找一個來接手監督之責的人 況且還有一堆沒現身的送養人 他們也一樣有權利對紀男提出要求ㄚ 權利跟責任可以分得清楚吧? 講難聽點 今天專戶如果覺得跟雪小豆合作處理的事情有任何歧見 如果專戶還願意接手後續的處理 可以不要找雪小豆ㄚ 要找媒體 要找政府機關 要重擬切結書 要監督 要上法院 只要找到其他送養人 都還是可以做的ㄚ 為什麼一定要照著跟雪小豆合作時做出的決定走呢??
下面引用由貓薄荷在 2006/03/15 10:36pm 發表的內容: 舉例說明 就像中途接了中途貓後 不能說聲 : 我累了 就把貓往外丟吧!!!
同理 這個例子不適當 今天我接中途 是對貓有責任 所以我不能說我不能接了 就把貓往外丟 但是今天這是雪小豆對紀男要求的"權利" 並非紀男是雪小豆該負的責任 (紀男要照XXXX做 要不然雪小豆有權利對紀男XXXXXX 因為雪小豆是以放棄追究自己送養的貓受到的虐待提出告訴來交換) 我現在不想要這權利了 應該沒問題吧? 但是目前看來 專戶跟雪小豆雙方都已經做出停損了.... 所以爽的只有紀男 可憐的只有未來可能被虐待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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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10: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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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薄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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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icelady在 2006/03/15 10:55pm 發表的內容: 唉.... 我上篇也講了 今天想接手的人 請直接去找雪小豆先生 雪小豆先生沒有責任一定要找一個來接手監督之責的人 ...
我們的觀點跟看法不同我承認! 呵呵~~~ 不過我會堅持我的觀點是因~ 當初可以朝著其它方式做時 是雪小豆先生"獨排眾議"堅持簽署他所擬訂的切結書滴~
下面引用由icelady在 2006/03/15 10:55pm 發表的內容: 但是目前看來 雙方都已經做出停損了.... 所以爽的只有紀男 可憐的只有未來可能被虐待的貓....
針對這點我附議!!!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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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10: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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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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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薄荷在 2006/03/15 11:06pm 發表的內容: 不過我會堅持我的觀點是因~ 當初可以朝著其它方式做時 是雪小豆先生"獨排眾議"堅持簽署他所擬訂的切結書滴~
唉....他也只是堅持"他自己"或再加入pilicat好了這邊所擬訂的切結書ㄚ.... 他不代表所有送養人ㄚ 而且他也無權代表 因為並沒有取得所有送養人同意ㄚ 至於講更難聽點好了 他才是當事人 其他的"眾議"並沒有權利對紀男要求什麼 (也只能叫政府機關去稽查 讓政府出面處罰紀男 剩下的就是在網路上狂幹譙紀男) 現在有權利的或許是pilicat 因為她可以說她不想接受雪小豆所擬的切結書 她可以自己再擬定一份切結書去要求紀男ㄚ.... 很多事到現在都還是可以做的 不是雪小豆現在放棄監督紀男 這所有到目前的成果就會消失不見 就看是誰要出來做而已 誰想出來做 我想大家都會支持 不想做的人 我們只能說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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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10: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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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or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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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tseng在 2006/03/15 03:11pm 發表的內容: 假如協議書有一定的效力 難道不能作為一種書面的證據? 況且.......開頭是專戶的義工提出 因為協議書有瑕疵沒有效力 ...
你沒看懂意思吧 有效的"認養協議書"本來就是最好的書面證據 我指的是那些認為有沒有書面都沒關係的人 真的認為簽了名就能去告卻沒人敢簽的第二份"切結書" 去做當然就有機會 但我覺得也需要提醒當事人相對的問題 而不是一昧的持著天真樂觀看法 認為正義必勝 如果你覺得從另一各角度 來檢驗契約就是未審先判 閉著眼睛只看到美好的一笨份 簡直是自欺欺人 到時信賴你意見的人 真遇上了那些你認為對方不會提出的抗辯 受到訴訟的煎熬 最後結果可能不盡如意 那不是你說一聲盡力了就算了的 不論是雪小豆或是刀子力 他們都有自己的工作與生活 不是非得做什麼決定才代表愛貓 才代表負責 有關法律方面的事 我個人是希望你或是莎莎 甚至是其他有研究的人有意見 不若私下飛鴿連絡 第一法律是用來解決問題 若是這件案子需要興訟 或許大家可以一起想辦法 避免無謂的口水 第二也不需讓有心人趁機了解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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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10: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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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芽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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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icelady在 2006/03/15 10:55pm 發表的內容: 同理 這個例子不適當 今天我接中途 是對貓有責任 所以我不能說我不能接了 就把貓往外丟 但是今天這是雪小豆對紀男要求的"權利" 並非紀男是雪小豆該負的責任 ...
你好,雪小豆說要去簽契約書時,並沒有要求專戶跟他分擔責任,監督的責任,他當時是承諾要一人攬下的~~ 而有關契約書的內容,他也只有告知原po,並沒有跟專戶商量,當時,當布丁媽告知專戶這件事時,專戶有請懂法律的朋友看過,也給過他建議,也希望某些部份他能做修改,但是,他去簽回來之後,我們才知道,他並沒有修改~~ 一開始,專戶就不認為紀男是可以靠感化或監督去改變,但是,在無法可想之下,也只能希望雪小豆可以去感化他~~所以,我們當然會在雪小豆不管了之後,拒絕接手去跟紀男當好朋友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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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10: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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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or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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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winniesa在 2006/03/15 03:20pm 發表的內容: that's the point~ 你說到重點了 大部分的人都把證據層次跟法律層次的問題混為一談 你的說法其實也印證了這點 ...
看來我們稍有共識 大家也應該也比較清楚 此外我沒說過什麼事情都要契約認定這句話 那可能是你片面的誤會 之前我已經說過書面是最好的直接證據 此外也需要其他人證物證補強 希望大家回文前 真的能把文章都看完 斷章取義不若是徒然浪費大家時間 我不知道你是如何未開庭就對法院的心證這麼了解 也說過不是沒有機會勝訴 但絕對不是沒有敗訴的可能 是機率多少的問題 我個人看法 是不該報喜不報憂 當然確定到時要告 再來討論證據不遲 這裡不是辯論庭 也不是法律研討會 沒時間寫的落落長 我這樣說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懂 另外一堆人說要起哄說要告虐待動物或照顧不周 會不會...太好笑了?? 第一個是要誰去告 第二是去哪裡告 這些問題提議的人有搞清楚嗎 就下子又有人瞎起鬨 盡是說些不負責任的話 有問題飛鴿給我 法律方面的東西如果沒有必要 我想不需要繼續PO在這裡 可以等真的有需要做訴訟時 大家再坐下來慢慢討論 看怎麼樣幫忙這件事 不知各位意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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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10: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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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or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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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邏輯不通在 2006/03/15 09:06pm 發表的內容: 不要再吵了,各位大大.... 很努力的看完全篇文章,發現到處都被口水淹沒....最扯的是連專戶義工都在幫忙噴口水....吵下去順自己的意....但對貓咪有任何幫助嗎 這次的事情讓我跟我朋友好生失望....以後不會多看這類 ...
失望??? 誰不失望呀 每個人都對送到寵物店這件事視而不見 光是在挑些微枝末節毛病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為什麼呢 因為大家都知道不能碰嗎 因為愛貓的都知道這麼做有問題不能講嗎 實在是太令人失望了 雪小豆將沒有結紮的美短"拜託"寵物店一方收養 而且沒有簽下任何證明文件 事後求証店長他竟說與你不熟 當初說美美開刀需要五六萬手術費的寵物店附設醫院 因為後來忠明醫院說不須動手術後沒多久就被退回 和當初你向布丁媽說的是要帶兩隻美短給人送養 後來說法變成店長只要一隻說法實在差異太大 難免讓人心生疑慮 帶走貓的當時就說要給送養人的話 爲啥要拜託對方 更沒有簽下任何書契 以該寵物店不賣貓為理由 實在說不過去 何況美短後又被轉手給人 轉手的行為 我想就算是換做其他貓或送養人 也會覺得不妥吧 如果今天他真的是一位愛貓人 爲啥要轉給別人飼養 當初會有這麼多貓淪落到紀男手中 就是因為送養人當初想得不夠清楚 如果往後還是都只能靠著口頭承諾的形式送養貓狗 我想遇到這種情形的機會只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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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1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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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ric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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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月芽兒在 2006/03/15 07:24pm 發表的內容: pilicat1是目前三位送養人中,惟一一個很努力在彌補他疏忽的人,他不只動員專戶全體來幫忙,還要每天跑醫院探視貓咪,還要到處找人幫忙中途,還要抽時間與想認養小橘的貓友見面~他並不是閑閑沒事做的學生,他白天有工作,晚上要兼家教,但是,他沒有任何怨言的一直在為這群貓咪奔走~~
看了 很心疼 pilicat1加油 別把自己累垮了 除了貓咪以外 對於紀某的後續處理 要記得讓我們知道 有困難大家一起幫你 噗 還蠻想約 貓貓 一起去罵紀某 貓貓 講話很有力 應該可以好好罵他一頓 呵呵 是我異想天開 不過對於雪小豆不回答我的問題 關於他到底要不要繼續處理這件事的問題 我還是很疑惑 如果要管 就好好跟其他人溝通 如果不管 至少說個明白 其他的事讓別人去處理 不管他做的好不好 他也出了很多力 也沒什麼好怪他的 如果不想管就算了 只是至少說一聲 大家也好知道這件事後來由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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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11: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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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aYunale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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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blueoranger在 2006/03/15 11:57pm 發表的內容: 失望??? 誰不失望呀 每個人都對送到寵物店這件事視而不見 光是在挑些微枝末節毛病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
沒錯阿!!!!!!!!!!!!! 到底要不要解釋一下為啥沒結紮的美短會被送去寵物店? 美美的事也麻煩解釋一下, 為什麼忠明的獸醫說了不用開刀而專戶不願吐出五六萬之後美美就被退貓? (實在不是很想往最糟可能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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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11: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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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ric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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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blueoranger在 2006/03/15 11:57pm 發表的內容: 雪小豆將沒有結紮的美短"拜託"寵物店一方收養 而且沒有簽下任何證明文件 事後求証店長他竟說與你不熟 當初說美美開刀需要五六萬手術費的寵物店附設醫院 因為後來忠明醫院說不須動手術後沒多久就被退回 和當初你向布丁媽說的是要帶兩隻美短給人送養 後來說法變成店長只要一隻說法實在差異太大 難免讓人心生疑慮 帶走貓的當時就說要給送養人的話 爲啥要拜託對方 更沒有簽下任何書契 以該寵物店不賣貓為理由 實在說不過去 何況美短後又被轉手給人 轉手的行為 我想就算是換做其他貓或送養人 也會覺得不妥吧 如果今天他真的是一位愛貓人 爲啥要轉給別人飼養 當初會有這麼多貓淪落到紀男手中 就是因為送養人當初想得不夠清楚 如果往後還是都只能靠著口頭承諾的形式送養貓狗 我想遇到這種情形的機會只會越來越多
這件是再提也沒有用呀 我看雪小豆應該是不會再有回應了 這樣提又變成局外人的口水戰 反而更不好 反正從雪小豆之前的送養文就知道他對送貓這件事 不像貓中途一般專業和細心 如果他覺得沒什麼 甚至還覺得是在幫忙 那你再怪他也沒有用 只不過把自己氣死而已 這樣太不划算了 如果貓咪現在沒事了 我覺得就算了 你要雪小豆為這件事道歉 我想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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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1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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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w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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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靴貓專戶基於救助急難貓咪而成立,本以為援助貓咪是一件美事而非政治,沒想到我們大錯特錯。這次彰化受虐貓的事件,專戶本著幫助急難貓咪的心情介入,卻沒有預計要做到金錢補助與協助就醫送養以外的事,但是,似乎看得起長靴貓專戶的貓友非常多,覺得我們不該只是收錢付錢、探視送養。 原本,願意長期教化所以與紀男訂約的雪小豆先生,因為私自把救出來的未紮美短送給寵物店店長,還未簽認養協議書,基於此點專戶與雪小豆先生出現了爭執,專戶認為雪小豆先生此舉不當,希望把貓索回,但雪小豆先生因為礙於面子而惱怒,最後專戶雖然成功的把美短從寵物店中要回,但也惹惱了雪小豆先生,於是雪小豆先生便將合約一事完全撇清,要專戶自己負責。 專戶雖然困擾,但基於雪小豆先生一直為貓付出勞心勞力,我們之前的公告只有披露雪小豆先生所簽回的不完整合約,不願把雪小豆先生後來的惡言與異行公布出來,但這卻讓大家把矛頭指向專戶,讓專戶所有的成員都倍感心寒。原來我們四處奔走照顧了這麼多隻貓,還是不對的,一定要做出沒有幾人做得到的事情,也許可搏得兩三下掌聲(請問誰可以拍胸保證要接近並監視教育一個人三年?這個人還是個跟你理念完全相反,你極之討厭的人?)。 我不敢代表別人發言,以我個人來說,對不起,連接近他一公里我都不願意。 專戶經過這幾天的觀察,發現不管怎麼解釋都有人有意見,所以我們也心灰意冷了,不再多做無謂的解釋;我們當初發起募捐,承諾會妥善照顧被救出的貓咪,我們已經做到了;除了雪小豆先生所謂唯二有在做事的布丁媽與屁力媽之外,月芽兒負責到處奔走,自費付出寵物店店長所謂的用品錢近兩千塊,接回被雪小豆先生送掉的未紮美短,央請貓薄荷開車陪同送四隻貓給台北中途;為了不浪費貓友們慷慨捐出的善款,在不需住院的貓咪徵不到令人放心的中途下,我與另一位專戶成員即為台北的中途,一人接兩隻,其中另一位成員還堅持要自費幫所帶的兩隻中途貓結紮,將資源留給更需要的貓;會計盡責地把所有單據都照相,並將詳細支出公開在長靴貓專版上隨時供查,而善款一直都被用在這些貓咪的身上,專戶公告停止捐款並停止援貓行動,不代表專戶之後就不會繼續照顧已經被救出的貓咪。 專戶的成員除了份內該做的事之外,從來也沒想過要放過這個可惡的虐貓人,但我們想不出更有效的辦法去對付一個未成年並完全不怕警察的爛人;雪小豆先生想出了辦法,雖然專戶不認同,但尊重他才是當事人,也只有讓雪小豆先生決定,結果他開出的支票,現在卻要專戶來兌現。專戶不願意,便被貼上標籤,打成豬頭。 當然,很多貓友提出了很多辦法來解決,也用他們的理由來說明很多方法很可行,但專戶現在決定回歸專戶最基本的功能,不願再去涉入那些不但吃力不討好,還隨時被攻擊的「副業」中。如果有貓友覺得自己的辦法絕對可行,我們也很樂見有人比我們做得更好,畢竟除了當初的發現人兼送養人之外,專戶與其它貓友的身份沒有不同,都是旁觀者。 總而言之,專戶收了善款,會一直照顧之前被救出的所有貓咪直到找到好的認養人,但宣布停止援助後,專戶將不再處理對於紀男的任何問題。到最後一隻貓咪被送出後,專戶會結清所有指名捐給彰化受虐貓的款項明細,按照之前所公告的,有餘便轉入長靴貓專戶的一般基金,呈現負額便由專戶的一般基金補足。 專戶知道,這樣的公告一貼出便會引來各式的聲音,但專戶只求問心無愧,指責不會因為專戶做到了什麼便消失,鼓勵也不是我們成立長靴貓的目的,口水更不是我們所樂見,為還給救生版一個應有的環境,這將是長靴貓專戶對於有關紀盈男本人之事的最後一次公告,未來專戶將不會再對有關此人之事做任何公開回應。至於專戶所照顧之貓咪相關消息,還是會不定期發布。 最後謝謝大家的關心,因為大家的關心,我們終於認清所做之事不是只有幫助貓咪這麼簡單而已,大家讓我們學到了,幫助貓咪不是一件只要量力而為就能辦得到的單純之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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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11: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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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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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gylisa在 2006/03/16 00:43am 編輯] 專戶辛苦了''接下來我會找到紀擠'陪他天崖海角'一同做我們喜歡的事~~~~~養貓! ㄛ嗚'''''一想到這裡'心理沒來由的高興'雪豆說得沒錯'要給他機會''我來教它'嘻嘻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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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1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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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aYunale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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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gylisa在 2006/03/16 00:42am 發表的內容: 專戶辛苦了''接下來我會找到紀擠'陪他天崖海角'一同做我們喜歡的事~~~~~養貓! ㄛ嗚'''''一想到這裡'心理沒來由的高興'雪豆說得沒錯'要給他機會''我來教它'嘻嘻嘻嘻嘻'''
你用鐵的紀律每天照三餐粗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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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11: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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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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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早就說了 請專戶和雪小豆先生"私下"解決 不要在版面上公開討論 結果現在搞成這樣 連私人的信件,私下的爭執通通都搬上來給大家看到 最受傷的是專戶 難道專戶的成員都沒有想過嗎? 我這麼說不是要責備義工 每個人都然都會有情緒 而是很不忍心剛開始起步的長靴貓變成這樣 我現在覺得最重要的事情是"保全證據" 每一隻貓的病歷都要清清楚楚的請醫生開立 包括脫水這一類的病症都要清楚 曾在板面上留下的送養文章也要留下 電話的通聯紀錄這一類的也都要去申請 然後保存 (請去問律師到底要準備什麼樣的資料) 因為現在雪小豆已經表明不再堅督紀男 專戶的人也說沒辦法(我覺得這種決定無關對錯) 接下來能走的大概只有告他了 我想能當原告比較有力的應該是找到貓的人 (雪小豆因為貓已經不見,證據上比找到貓的人可能更少) 接下來可能要看他們願不願意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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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1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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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aYunalesc
最愛: Nefertiti & 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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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5-09-10
最近來訪: 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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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inny在 2006/03/16 00:53am 發表的內容: 我之前早就說了 請專戶和雪小豆先生"私下"解決 不要在版面上公開討論 結果現在搞成這樣 ...
你還看不出來專戶早已受了多重的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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