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chinchill在 2007/03/04 12:46pm 發表的內容: 狗妹大大這樣貼出來可以嗎 不會有法律上的糾紛吧 若是有的話要趕快拿掉喔 若是沒有的話 ...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在 2007/03/04 01:10am 發表的內容: 踢踢~ 各位貓友~如果因為你們本身是受害者又不出面說明~怕什麼? 我搞不懂ㄋ? 別說我們雞婆~(有點啦~)但是我們是熱心過頭啦~ ...
下面引用由惟惟在 2007/03/03 02:23pm 發表的內容: 你說的確實是現今社會上的一'種常態也是病態 如果因為這個〝惡〞是小的 受理的機關可能不會積極 那麼當你自己遇到時 請問你要不要爭取屬於自己的權益呢 報案確實需要直接的當事人 ...
下面引用由may2410tw在 2007/03/05 09:08am 發表的內容: 請問你有跑過法院嗎 你有當過被告或原告嗎 如果沒有 你沒有資格說這樣的話 你知道法院程序的繁瑣與冗長嗎 我曾經因為一個小小的民事案件上法院對方拿假證據要跟我要錢 ...
下面引用由soniahsia在 2007/03/05 11:31am 發表的內容: 別急著吵起來啦∼! 打官司本來就是耐心問題,如果你對正義的信念夠堅定,這些程序應該都是可以接受的。有些人為了爭一口氣、還原一個真相,不惜花上十幾二十年的時間來完成,這種事情所在多有,為的是什麼?就是 ...
下面引用由athena328328在 2007/03/05 11:59am 發表的內容: 目前事情在檯面上看來 好像是沒有任何進展 但是幾個身為受害者的貓友 依然有在爲了這件事行動 ...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在 2007/03/05 02:42pm 發表的內容: ....踢啦~
下面引用由angelmilk在 2007/03/05 03:00pm 發表的內容: 在你改之前= = 我把你剛剛寫的話看了一遍........ 我只好上來說話了~ 你剛剛點名的那兩位~都不是林米粒他開上來的!更不是林米粒本人的分身! ...
下面引用由惟惟在 2007/03/05 03:06pm 發表的內容: 狗妹的意思不是說他們兩是米粒開分身 em18:
下面引用由soniahsia在 2007/03/05 03:09pm 發表的內容: 聲明一點,這裡沒有人以正義之士自居。半途殺出來管事的人當然不用擔心米粒會不會受到懲罰,因為這些人都不是直接受害者,只是秉持著不希望米粒這種人繼續作亂的心態想出點力替論壇掃除禍害,如此而已。 如果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