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olive600120在 2005/01/04 01:37pm 發表的內容: 只是因為疏忽沒把窗戶關好,以致貓咪跑掉。何不先原諒那兩位犯了無心之過的年輕學生
下面引用由olive600120在 2005/01/04 01:37pm 發表的內容: 又像是論壇中有一則叫做「惡劣領養人」的話題。我看了看,實在覺得送養人才是太過了點。遺失貓咪的兩個學生並非故意,只是因為疏忽沒把窗戶關好,以致貓咪跑掉。事後,他們有道歉,也有幫忙去找,可是送養人 post 一堆文章去罵,還有人起哄要公佈別人的姓名與電話,這樣做是否矯枉過正了呢?無心之過應該寬諒,這樣窮追猛打,厚道何在。而且這樣公佈別人姓名、電話,反而有侵犯別人隱私權之虞,還是多考慮再三吧
下面引用由ace860805在 2005/01/04 02:09pm 發表的內容: “所以你要先愛人,再推愛人之心到天地萬物。” 我實在不太認同這句話 假若一場大地震導致房子崩塌 在廢墟之中掘出一具人屍和貓屍 ...
下面引用由fannylee在 2005/01/04 04:26pm 發表的內容: 突然想到.......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中文不好...... 標題 '無限上綱' 是什麼意思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