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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5 10: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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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貓達人
最愛: 隱身會員
等級: 精靈使
文章: 2550
註冊時間: 2006-08-03
最近來訪: 201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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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ibuphen在 2009/02/26 03:33pm 發表的內容: 我想到了∼我是愛美人士!!
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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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0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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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35689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631
註冊時間: 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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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養 > 過濾認養人 > 簽切結書、核對身分證、與貓咪合照 (若有這步驟,心懷不軌的人通常也會打退堂鼓, 但須註明只要對貓好切結書如同廢紙,不會公開請認養人放心) > 定時追蹤 (最好有部落格可以放上貓咪生活照片+m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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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03: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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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VAN
最愛: 十六
等級: 天使
文章: 1093
註冊時間: 200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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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每個人的能力(經驗)不同,自認為的能力和旁觀者客觀認知的能力也有可能是不同的! 有人以為小女生\學生沒辦法救癱瘓貓,但是,在這個版我看到了! 有人以為斯文的讀書人可以照顧仔貓,但是,事實卻不是這樣... 前者的揀貓人,救貓,受到大家的鼓勵;後者的揀貓人,送貓,應該說是太單純\沒經驗,所以斷送了仔貓的生命... 我是不忍苛責,我相信她們知道事實後也很煎熬! 當然,每個人的反應不同,就跟有人溺水了,有人會在岸邊叫,有人會跳下去救,各有各的功用啦! 大家初衷是好的,但是事實證明,不是所有領養人都跟揀貓人一樣是善良的,所以...防人之心不可無! 你多一個步驟(確認身份\簽切結)甚或是醜話說在前頭,都可能嚇阻掉不良的領養人,同時也給自己細心照顧的寶貝多個機會存活! 每次有人對我說[ 哦! 妳好有愛心喔!!] 我都會回一句,[只是要不要做而已!] 要不要做是學問,要怎麼做也是學問,但是要做,就盡量做到好! 可以從別人的經驗中學習,可以跟有經驗的人求助, 可以衡量自己能盡力的部分... 當然也可以跟大部分的人一樣選擇冷眼旁觀或是視若無睹,因為決定權都在自己! 年輕的時候看過一個節目,獸醫們接受訪問時都說愛心媽媽們很可憐,揀一大堆狗,耗盡家產,家人遠離,但是,還是有著救不完的狗,卻又不忍心放手! 都是因為沒有衡量自己的能力!! 這個事實還是沒有改變! 但是量力而為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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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03: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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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狗妹
最愛: NO.皮.奇.黑.黑.豆.
等級: 老法王
威望: 1
文章: 1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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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ibuphen在 2009/02/25 09:33pm 發表的內容: 我想到了∼我是愛美人士!! 狗妹的品味真特殊 竟然還想夢x龍
呵呵~在夢裡~我可以比他更變態的虐待他阿!! 又不犯法~哈哈..有空跟你分享他怎麼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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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07: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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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within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98
註冊時間: 200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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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毛豬仔在 2009/02/25 11:44pm 發表的內容: 我想有些大大會這麼機動 是因為原po在ptt版上發表的文章與在這裡發表的文章有所出入吧? 原po的文章: 作者 msave ( ) ...
他或許講的很直接 不過我覺得他說的很對 另一位板友也說的很對""貓咪無法自己選主人"" 年幼剛出生的小貓咪 第一完全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 成貓有牙齒 有爪子 或許對李混蛋這類小峱種 可能還有點棘手 但以這個事件來看 完全看送養人去決定他的領養人是誰 送養人粗心是個事實 雖然說目前批評無濟於事 但是對於其他送養人無疑是個很好的教育與警惕 人都會犯錯 但我們是否該反省 勇於面對錯誤(如這些送養人站出來) 大家都知道送養人心裡的痛 很多人說陰霾什麼 當你懼怕自己所犯的錯 而不去勇敢面對 出來以身為教 我覺得這些貓咪死的不值得 ~~對不起 講話有點重 不過因為之前我也有送養的經驗 所以和開板大一樣語重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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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10: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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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krna
最愛: 我養狗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106
註冊時間: 20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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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letheia在 2009/02/24 11:33pm 發表的內容: msave你在PTT被我砲轟還嫌不夠嗎? 你到底要追究送養人哪門子的責任? 我說明的不夠清楚嗎? 沒有任何跡象顯示這位胖胖的男子將來會虐貓! ------- 我就是要讓大家知道,錯是只錯在李X龍一個人身上, 不關送養人的事情。
這位台大的小朋友 我稱你為小朋友,也許有點倚老賣老 基於我也畢業自那間學校,很不幸的,我們全家還沒一個不是 我有一點點小請求,請不要再讓大家更討厭台大 誠然,沒有任何跡象顯示胖胖的男子會虐貓 但有任何跡象顯示他適合養貓嗎? 送貓給別人(你犀利筆下所謂的愛心與努力) 就只是消極地沒看到有虐貓跡象,而不是積極地去確認是否適合養貓嗎? 送貓人去看過他的居所嗎? 如果知道對方住的地方是宿舍, 那貓還適不適合送? 送貓人有了解他的經濟情況,對養寵物的態度和醫療的認知嗎 這樣說好了 貓狗中途相當程度可類比人類的社福機構 將失親的小朋友(貓狗)交到寄養家庭或合適的收養家庭手上 如果說社福機構不用任何審查,有人申請或給小孩 導致不合格的收養人虐待小孩,甚至性侵小孩 你覺得如何?很讚嗎? 收養家庭虐童,打小孩,要負法律責任 審核過程有疏失,大家也要追究社福機構的責任,不是嗎? 沒錯,國家的社福機構有人付薪水,貓狗中途是個人發心,自掏腰包為之 但有收錢沒收錢不是決定責任的因素 誰居然主導的地位,誰就有責任 這個責任不是法律責任,但法律只是最低標的道德 沒有法律責任,不等於沒有道義責任 我肯定大家的愛心,但別忘記通往地獄的道路也是由愛心舖成的 好心不一定能做好事 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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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10: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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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re
最愛: 皮E妹媚彎可ki+天使蘇
等級: 天王
文章: 29327
註冊時間: 200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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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ikrna在 2009/02/26 11:27am 發表的內容: 這位台大的小朋友 我稱你為小朋友,也許有點倚老賣老 基於我也畢業自那間學校,很不幸的,我們全家還沒一個不是 我有一點點小請求,請不要再讓大家更討厭台大 誠然,沒有任何跡象顯示胖胖的男子會虐貓 但有任何跡象顯示他適合養貓嗎? 送貓給別人(你犀利筆下所謂的愛心與努力) 就只是消極地沒看到有虐貓跡象,而不是積極地去確認是否適合養貓嗎? 送貓人去看過他的居所嗎? 如果知道對方住的地方是宿舍, 那貓還適不適合送? 送貓人有了解他的經濟情況,對養寵物的態度和醫療的認知嗎 這樣說好了 貓狗中途相當程度可類比人類的社福機構 將失親的小朋友(貓狗)交到寄養家庭或合適的收養家庭手上 如果說社福機構不用任何審查,有人申請或給小孩 導致不合格的收養人虐待小孩,甚至性侵小孩 你覺得如何?很讚嗎? 收養家庭虐童,打小孩,要負法律責任 審核過程有疏失,大家也要追究社福機構的責任,不是嗎? 沒錯,國家的社福機構有人付薪水,貓狗中途是個人發心,自掏腰包為之 但有收錢沒收錢不是決定責任的因素 誰居然主導的地位,誰就有責任 這個責任不是法律責任,但法律只是最低標的道德 沒有法律責任,不等於沒有道義責任 我肯定大家的愛心,但別忘記通往地獄的道路也是由愛心舖成的 好心不一定能做好事 慎之~
我不能同意你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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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11: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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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within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98
註冊時間: 2009-02-23
最近來訪: 200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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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ikrna在 2009/02/26 11:27am 發表的內容: 這位台大的小朋友 我稱你為小朋友,也許有點倚老賣老 基於我也畢業自那間學校,很不幸的,我們全家還沒一個不是 我有一點點小請求,請不要再讓大家更討厭台大 ...
我也十分認同 看他發言的內容 只覺得會越來越討厭台大 言論間滿極端的 可能還年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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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0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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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是玳瑁
最愛: 比呆
等級: 精靈王
文章: 292
註冊時間: 200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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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baby是玳瑁在 2009/02/26 02:29pm 編輯] 這不是學校的問題, 也無關乎誰比較愛貓, 大家都是站在愛貓這個出發點起步的, 只是走出去以後,除了愛貓以外,什麼都不同了而已。 首先, 雖然板大說的沒錯, 送養者部分,確實也有要檢討之處, 不過如果是以前尚未明白人情是非, 尚未接觸貓論, 甚至尚未被欺騙過的板大, 這番大道理,請問,您打的出幾字呢? 而後, 這次事件,送養人確實也有應該擔當的責任, 告知送養人這些應當的責任,也是必須的; 雖然不能彌補已經消逝的生命, 至少在未來,可能挽救其他的孩子們。 這就像賣糖的小孩子基於善心給貓兒吃牛奶巧克力一樣, 外人不知情的,以為是赤子之心的可愛; 但是在貓友們看來,簡直比午夜劇場還要恐怖個百萬輩。 這時貓友們, 是要先行上前告知孩子貓咪不能食用巧克力呢? 或者是要衝上前,先毆打教訓那孩子一頓,再讓他抱持著不高興的情緒聽意見呢? 如果送養人無法嘗試從這種傷痛之中學會扛起責任, 或許,他確實還沒有準備好繼續去幫助送養; 當然這不代表他就不能將需要幫助的小貓帶回家, 只是帶回以後, 可以比照一些幼幼貓的情況, 稍微打理好以後, 交由貓論原先的中途送養,或者由貓論的中途前輩們出面協助輔導。 該名精神異常男子, 在之前幾次要求認養時, 已經表現出明顯的問題行為, 但是在這次事件爆發以前, 卻只有部分貓友知情,這是一問題。 新手送養者無法得知此一情報, 有些是無心蒐集情報, 有些則是試圖蒐集卻無從下手, 訊息斷層和經驗不足造成了遺憾,這是一問題。 而現在問題發生了, 眾貓友卻由於立場的不同,惡言相向,互相攻擊,這更是一問題。 (且若無記錯,這種情況已非首例;實際上因為貓友態度而不願意加入貓友團隊者並非少數) 個人相信大家都是明白道理的人了, 板大的出發點, 其實和所有支持或者反對的人們一樣, 不過想要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不過, 如果大家都不送養貓咪了,放著貓咪在外頭流浪, 虐待貓咪的人自己也可能出手去抓,不是麼? 像是這陣子的紫薇森林虐貓事件 就是因為小貓咪太過親人 反而讓那些虐貓者有機可趁 (不清楚的朋友可至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10906;有圖片穿插,請慎入) 希望能秉持著板大的出發點, 大家一起想出避免下次悲劇的方法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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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0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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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睡貓
等級: 俠客
文章: 32
註冊時間: 2008-05-05
最近來訪: 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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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baby是玳瑁在 2009/02/26 02:27pm 發表的內容: 這不是學校的問題, 也無關乎誰比較愛貓, 大家都是站在愛貓這個出發點起步的, 只是走出去以後,除了愛貓以外,什麼都不同了而已。 ...
+1 凡事過與不及都不適當... 相信善導比責備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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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1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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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日
等級: 俠客
文章: 15
註冊時間: 2008-11-21
最近來訪: 200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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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無知之過 無心之過往往會造成令人遺憾和心痛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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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7 02: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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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beco
最愛: 俗辣咪
等級: 精靈
文章: 226
註冊時間: 2008-02-04
最近來訪: 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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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真的很多時候教訓是可以多種方式 就像小孩子,不一定就愛的教育有用 打罵有時是必須的,但這只是一種手段,不能用過頭嘛 但若又認為打罵決對不行,因為傷害會造成,又有杯弓蛇影的感覺 賞與罰都是必須的,因為賞能鼓勵,罰能警惕,但都不要過頭啦... 說送養人決對沒錯,有點言過其實,而且要看情況. 若說罪該萬死...叫人家:你沒資格插手... 這樣也決不是一個良好的方式... 人總是要從別人或自己所犯的錯記取教訓,像我真的學到很多... 但吵吵鬧鬧,事件過後,就直接把應該做的方式及流程 做一個響亮且正確的宣導 聽說有單位及立法委員在督促成立一個必須的流程了 大家也別只是等著瞧,一起加入這個行列 因為就怕在公家單位或民意代表,對身為基層在做事的我們這些中途及愛心人士 在立出來的規定方面有很大的距離或不完善 別像動保法....有這個法卻被動的執行,它就變成裝飾品 動物警察真的很重要.... 應該請美國的動物警察讓我們實地取經及請他們來做顧問 以便有更實際的經驗來完善我們的執行力 當然國情民情都有不同做出一個良身訂做的動物警察或執行單位 是可以和一般警察相抗衡的 可以從學校教育例如警察學校就開始有這個課程,但不要只是成績好看 好比無間道....壞人還不是可以高分畢業... 更不能叫一般警察直接轉任...萬一是流氓警察呢 (不是故意污辱警察...但真的有好有壞...) (好警察是很多的啦...但總是怕萬一...) 還有...我們政府的行政效率...真的有目共睹... 不能讓這事拖個三,五年.....英雄氣短阿 兩年弄不出來...真的要給他掀桌拍桌"蹬兜ㄚ"抗議... 因為太扯了...都太空時代還在蟈牛漫步... (當然不可能半年就搞定...若有有經驗者倒不一定了) 若公家又在說規定啥麼的... 叫他去死啦...誰不知規定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好嗎... 若有這種規定...還不趕快更正.... 也不要等三年多...因為到時又快選舉...怕淪為政治工具...一定又成口號... 阿...頭腦動太多..都冒煙...有共識或能理解我說啥的就幫我一起動ㄍ腦吧... 我休息一下....家裡又有紛爭,讓我差點爆憂鬱..快來跟中途喵喵們訴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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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7 03: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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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嘉
等級: 天使
文章: 1474
註冊時間: 2009-02-13
最近來訪: 20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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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2/27 05:08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aikrna在 2009/02/26 11:27am 發表的內容: 沒錯,國家的社福機構有人付薪水,貓狗中途是個人發心,自掏腰包為之 ...
中途要自掏腰包是很不合理的,假如有人因為負擔太重而急於把小貓送出去,又怎能怪中途呢? 所以,要使每個中途都不必急於把貓貓送出去,且不說薪水啦,就算白做工好了,至少應該不要讓中途負擔貓貓的生活費和醫藥費。 不然,難道這裡每個中途都是富人嗎? 總之,一方面大家不要沒事找事的去撿沒病沒災的貓貓,另一方面中途暫時養的貓貓生活費和醫藥費,不該由中途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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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7 04: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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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beco
最愛: 俗辣咪
等級: 精靈
文章: 226
註冊時間: 2008-02-04
最近來訪: 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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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絲嘉在 2009/02/27 04:58am 發表的內容: 中途要自掏腰包是很不合理的,假如有人因為負擔太重而急於把小貓送出去,又怎能怪中途呢? 所以,要使每個中途都不必急於把貓貓送出去,且不說薪水啦,就算白做工好了,至少應該不要讓中途負擔貓貓的生活費和醫? ...
我心裡也有同感 恐怕這是所有中途們的感想 不過 現在景氣不好 政府單位恐怕用在人身上都來不及了... 若再撥款來贊助貓中途 恐怕又有啥麼資格審核的問題.. 不審又好像不對 要審又怕像低收入戶的資格審核一樣 幫助很少... 且資格條件看起來是怕人亂申報或報假的 但真正的低收入戶卻因有房子有親戚有錢 (但跟低收入戶本人何關..人家又不會分錢給他) 房子雖然可以變現 但景氣不好怎麼變現?還有難道要連遮風避雨的地方都沒有嗎? 就為了領低收入的補助 ? 還有很多問題... 跟我曾提過的政府行政跟立法院的立法及效率 其斷層有關 他們可以站在那裡 通常生活都不錯了 真正還苦民所苦的,還不知真心有幾個.... 無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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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7 07: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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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within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98
註冊時間: 2009-02-23
最近來訪: 200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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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絲嘉在 2009/02/27 04:58am 發表的內容: 中途要自掏腰包是很不合理的,假如有人因為負擔太重而急於把小貓送出去,又怎能怪中途呢? 所以,要使每個中途都不必急於把貓貓送出去,且不說薪水啦,就算白做工好了,至少應該不要讓中途負擔貓貓的生活費和醫? ...
完全要自掏腰包是有點無理 經費來源確實是個大問題 希望多些愛貓人士捐款 人多 錢就多 就算是幾百元也可以累積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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