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雪紋在 2009/09/08 02:53am 發表的內容: 今天看到很多人都是像你這樣的論點.... 但根本顛倒過來了呀 今天不是認養就要賠十萬,而是你養了不照顧而且不遵照契約加之態度很差所以才賠 怎麼會是以果論因?這樣的思考方式很怪吧? ...
下面引用由絲嘉在 2009/09/08 02:43am 發表的內容: 說喇賽?真低級! 妳妒嫉聚光燈都打在我身上?沒的事!雅是主角,聚光燈都打在她身上。 有些人不愛貓,為何做中途?當然是為了錢,這是無本生意嘛。
下面引用由c25178在 2009/09/08 03:09am 發表的內容: 購買不是只有所謂的 "育種場" 事實上,在那些地方找得到的也不是什麼真的品種貓 我相信這些貓住的地方,比貓論上很多人住的都還好(包括我) http://walter.pixnet.net/blog/post/27235358 ...
下面引用由kazafso在 2009/09/08 03:17am 發表的內容: 你們真是殘忍,只聽片面之詞就認定是"蓄意"遺棄,請問你們認定蓄意的標準是什麼? 2.請問你們認定記者是程女的標準是什麼? 3.我認同認養動物本來就要對動物負責,因為動物的命也是命,可是我無法認同你們只憑長上網站志工的片面之詞,就認定程女故意遺棄。 4.每隻動物的個性不一樣,尤其是貓,有些貓就算被飼養,有機會出去也不一定會回家,就因為劉女常上這網站而且送養別人許多貓,所以這裡的人都一面倒幫他說話, 你們說報導不實,那害程女沒工作這件是劉女難道沒有半點責任嗎? 把程女稿的連工作都沒了,而且還一副得理不饒人的態度,就為了劉女本身自己的揣測,而讓人丟了工作還要陪10萬,這樣誰還敢認養動物,請你們去桃園動物縣動物保護協會的網看看看吧,看看那些流言的人是怎麼說的。 如果真的是虐待動物或是惡意遺棄貓狗當然可以譴責,但請問劉小姐你認為程女"遺棄"的證據在哪?只憑自己單方面認定,又害認養人丟了工作還要賠償10完元,你有想過你這樣做會讓別人不想認養貓嗎? 你有想過這樣會抹殺多少人為認養動物所做的貢獻,動物保護協會的能力有限,動物收容所每天都有很多動物被安樂死,這些動物都需要有愛心的人認養,你這種做法會讓想認養動物的人打退堂鼓,10萬元不是小數目,而且搞不好還會被告,這樣誰還敢認養動物,因為動物千萬不能有事,否則憑送養人的"心證",就能認定是惡意遺棄,而且還要陪一大筆賠償金。 5.因為認養事件,"桃園縣動物保育協會"被牽連了,http://love-animal.org/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44&forum=11 為動物發聲是好,為動物著想也沒什麼不對,不過如果做法太過極端,讓社會大眾對收養動物有負面印象,那受苦的還是動物們。
下面引用由kazafso在 2009/09/08 03:17am 發表的內容: ..... 2.請問你們認定記者是程女的標準是什麼?
下面引用由kazafso在 2009/09/08 03:17am 發表的內容: 你們說報導不實,那害程女沒工作這件是劉女難道沒有半點責任嗎? 把程女稿的連工作都沒了,而且還一副得理不饒人的態度,就為了劉女本身自己的揣測,而讓人丟了工作還要陪10萬,這樣誰還敢認養動物,請你們去桃園動物縣動物保護協會的網看看看吧,看看那些流言的人是怎麼說的。
下面引用由三小喵在 2009/09/08 03:13am 發表的內容: ..... 你的肛門長在嘴上,不說你喇賽……不然要說棒賽喔? 我會去嫉妒你的話水準豈不跟你一樣『高』,你還要保證什麼呢?
下面引用由三小喵在 2009/09/08 03:13am 發表的內容: ..... 不愛貓當中途的是誰阿?指出姓名來∼等你!
下面引用由絲嘉在 2009/09/08 03:26am 發表的內容: 我是一直在奇怪前面有人說記者是程小姐的朋友,到底有何證據? 我希望知道記者真的是程小姐的朋友嗎?還是假的?
下面引用由kazafso在 2009/09/08 03:17am 發表的內容: 你們真是殘忍,只聽片面之詞就認定是"蓄意"遺棄,請問你們認定蓄意的標準是什麼? 2.請問你們認定記者是程女的標準是什麼? 3.我認同認養動物本來就要對動物負責,因為動物的命也是命,可是我無法認同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