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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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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349
最愛: N隻浪貓+球&黃
等級: 精靈王
文章: 318
註冊時間: 2008-06-01
最近來訪: 20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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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ilithgo在 2009/09/09 05:18pm 發表的內容: 喔 講太快變成一件事 我陪朋友去的是另一隻貓 不過破局 不過另位中途相當有誠意 願意接受我們 有改過合約了 所以我也很願意讓他加註 半年帶給他看一次 ...
中途是可以談的 而且你也說半年帶一次給他看 那你又有什麼好擔心的?! 程女是一次弄丟兩隻貓 且沒有協尋跟向送養人說至今已半年才會毀約 你又沒怎樣 難道你有被害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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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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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thgo
等級: 騎士
文章: 68
註冊時間: 2008-11-26
最近來訪: 200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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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堇在 2009/09/09 05:15pm 發表的內容: 說的好像簽下去,一走失貓人家馬上會跟你索討10萬一樣 媒體呼弄的最佳個案 ...
不好意思 我沒想那麼少 就像中途會寫合約 我也會檢視討論合約 簽下去就是簽下去 合約就是白紙黑字擺在哪 人家不跟你計較是一回事 跟你計較又是一回事(不是針對這次送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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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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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loc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826
註冊時間: 2002-12-26
最近來訪: 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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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聰明,懂好多 又會自己抓貓,超利害的...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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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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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等級: 精靈
文章: 196
註冊時間: 200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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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09 05:30pm 編輯] 在這邊跟會上網,還會來論壇寫出來的人爭有何用? 講贏了有用嗎? 會有輸贏的判定嗎? 怎麼不去把那份同意書拿給你的身邊隨便一個人 問他要不要簽? 這個才是推廣的最大目的,而不是來這裡取暖吧 不然也可以貼到任何一個你認為公平的論壇去 去看看人家會不會簽下去啊 愛動物,要推廣,應該是要取得更多人的認同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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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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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thgo
等級: 騎士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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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lilithgo在 2009/09/09 05:30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asd349在 2009/09/09 05:23pm 發表的內容: 中途是可以談的 而且你也說半年帶一次給他看 那你又有什麼好擔心的?! 程女是一次弄丟兩隻貓 且沒有協尋跟向送養人說至今已半年才會毀約 你又沒怎樣 難道你有被害妄想?
並不是每一位中途都可以談的 你太天真了 前面之所以破局 是因為該送養者不可談 視我方為奧客 後者可談 而且願意修改討論 我也給足誠意 叫我朋友半年去她家作一下客 所以有些東西是互相的 我沒有被害妄想症 不好意思 難不成談一下就是有被害妄想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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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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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loc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826
註冊時間: 2002-12-26
最近來訪: 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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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取暖? 文章是雅貼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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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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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
最愛: 茶,虎
等級: 老法王
文章: 9324
註冊時間: 200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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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覺得生命無價 而另一方視貓如物,認為完全不值那個價 從迥異的前題╱立場下延伸出的各自論述 說再多也不會有交集。 一開始我也擔憂這個事件是否會阻礙動保的送養路 後來想想,這種新聞根本熱不過三天。。。 而且,給大眾一個shock,即使是負面的也好 這未嘗不是一個契機,讓他們開始正視生命是必須嚴肅以待的 若有人因此而提出關於協議書的疑問 那正是個傳達生命價值的好機會 如果對方認同,當然最好 如果不認同,寧願選擇去買貓、去收容所╱醫院領養貓,都請自便 你有選擇如何得到貓╱如何養貓的自由 中途也有選擇如何送貓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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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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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thgo
等級: 騎士
文章: 68
註冊時間: 2008-11-26
最近來訪: 200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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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SHALOC在 2009/09/09 05:27pm 發表的內容: 你好聰明,懂好多 又會自己抓貓,超利害的...zz
抓貓是money他願意來我家作客 不是我厲害 雖然代價是三道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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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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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F2009M
等級: 俠客
文章: 37
註冊時間: 2009-08-30
最近來訪: 200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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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09 05:27pm 發表的內容: 在這邊跟會上網,還會來論壇寫出來的人爭有何用? 怎麼不去把那份同意書拿給你的身邊隨便一個人 問他要不要簽? 這個才是推廣的最大目的,而不是來這裡取暖吧 ...
是貓論的人去跟人家爭? 是一堆完全不了解狀況的人跑來貓論爭的吧~ 把同意書拿給不養貓的人簽? 你要不要乾脆把結婚證書拿給 你想娶但人家不想嫁的簽 看她要不要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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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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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lly0402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115
註冊時間: 2005-07-06
最近來訪: 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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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09 05:27pm 發表的內容: 在這邊跟會上網,還會來論壇寫出來的人爭有何用? 講贏了有用嗎? 會有輸贏的判定嗎? 怎麼不去把那份同意書拿給你的身邊隨便一個人 問他要不要簽? 這個才是推廣的最大目的,而不是來這裡取暖吧 不然也可以貼到任何一個你認為公平的論壇去 去看看人家會不會簽下去啊 愛動物,要推廣,應該是要取得更多人的認同才對啊 ...
如果您覺得在其他地方推廣愛動物比較有用 那就麻煩您去你所謂的有公平正義的地方大聲疾呼 別在這裡繼續打嘴砲 說了一堆您的"道理"又說別人"攻擊"您 這樣您真是太不划算 我都替您覺得不值得了說 非常鼓勵您馬上就滾去您認為的有用地方 推廣您的愛動物或是認養領養的理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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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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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等級: 精靈
文章: 196
註冊時間: 2009-07-26
最近來訪: 20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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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zero在 2009/09/09 05:30pm 發表的內容: 如果一方覺得生命無價 而另一方視貓如物,認為完全不值那個價 從迥異的前題╱立場下延伸出的各自論述 說再多也不會有交集。 ...
生命無價,不代表可以無視其它人類的權利,要講生命,人也是生命 另一方視為物,但也沒真的就認為像物品一樣,招手即得,不愛就丟 凡事二分法化,才是人類自已替動物定下的規矩 雖然跟政治無關 但這種我們關起門來,自己選自己想要的人去送就好了的想法 最終就會像政治上某些論述一樣,這才是愛台灣(貓) 不被更多的眾人所認同 你的愛動物不等於別人的愛動物 我們只能在求取最大公約數的情形下 為流浪動物找到比在路上流浪或被賜死更好一點的待遇 過度的擴大權利,只會把流浪動物的路走得更死,更不要說 現在就已經是要很努力推廣認養的情形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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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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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3828320
等級: 俠客
文章: 32
註冊時間: 2009-02-24
最近來訪: 20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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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y3828320在 2009/09/09 05:53pm 編輯] 我想主要的徵結並不是錢吧 只討論10萬好像模糊了焦點 更有甚者…討論什麼貓值10萬元就更偏離方向了 換個角度想…如果是自已的貓走失了 你會怎辦?… 找…po網路、張貼尋貓啟示… 如果程小姐可以舉出他曾經很努力的尋找過 就不算是“合約”中提及的惡意棄養啊…大家為什麼要擔心呢? 這個案子是有經過仲裁的…表示雙方曾當面溝通過 程小姐卻讓雅跟現場的仲裁人員…認為他是惡意棄養貓咪!大家有想過為什麼嗎? 我只能說…事情發生的時後…誠心的溝通、認錯是很重要的 這個應不只是在領養寵物上…做人處事上也很重要啊 其他的應該就交給法院吧 傳房東來問…傳楊小姐來問…甚至是仲裁人員來問就會有結果了 大家要多包容跟自已不同的言論的人 換個角度想…就是有人覺的三花貓美…有人覺的黑貓可愛… 有人覺的程小姐被罰10萬很可憐 有人覺的貓被棄養可能會死很可憐… 0 0都是源於大家同情弱者的心情…並沒有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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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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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lly0402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115
註冊時間: 2005-07-06
最近來訪: 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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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09 05:42pm 發表的內容: 你的愛動物不等於別人的愛動物 我們只能在求取最大公約數的情形下 為流浪動物找到比在路上流浪或被賜死更好一點的待遇 過度的擴大權利,只會把流浪動物的路走得更死,更不要說 現在就已經是要很努力推廣認養的情形下了
最大公約數是在? 讓被送養的動物過的更好? 還是要改善社會觀感 讓送養的人可以把手上的動物送的更快 XD 大部分的送養人 只會希望送出去的每一個小生命日子過的更好 還是為了讓更多領養人可以簡單沒負擔的領養到動物 所以就要犧牲送養人的小小心願 別再長篇大論的說一堆所謂的權利或是生命 還是這就是您的"道理" 跟世界小姐選美一樣 主持人 : 請問 貓論不該粗口 您的願望是什麼 貓論不該粗口 : World 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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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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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論不該粗口
等級: 精靈
文章: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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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rally0402在 2009/09/09 05:52pm 發表的內容: 最大公約數是在? 讓被送養的動物過的更好? 還是要改善社會觀感 讓送養的人可以把手上的動物送的更快 XD ...
感謝你的回應 我們都看到您腦子裡的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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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4: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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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貓
最愛: 白痴肥.藍莓
等級: 精靈
文章: 167
註冊時間: 2008-10-25
最近來訪: 201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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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CIF2009M在 2009/09/09 05:33pm 發表的內容: 把同意書拿給不養貓的人簽? 你要不要乾脆把結婚證書拿給 你想娶但人家不想嫁的簽 看她要不要簽~
看到這段話,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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