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zaor在 2010/11/28 02:14pm 發表的內容: 幫大家整理如下: 「覺得可憐請妳們自己帶去養」---->�出自sara所言、 「愛心不是用來幫別人擦屁股」---->�出自小純所言、 「沒有理由收爛攤子」---------------->�出自Ming-Yi所言、 「為了達到最好的效益」-------------> 出自小純所言 . *********************************************************** 可見這是協會裡面的集體共識,裡面的人都是長同一副模樣, 德行, 會送貓到收容所, 也沒甚麼好意外的. ...
下面引用由妞媽在 2010/11/30 08:38pm 發表的內容: 這3 個貓孩子 還在嗎
下面引用由shy在 2010/12/03 02:46pm 發表的內容: 這3個三個多月大的貓小孩 內收貓志工11月26日已全帶出隔離中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14&topic=7342&start=30&show=0 內收救援紀錄編號:28∼30
下面引用由asxzxcv66在 2010/12/01 03:00am 發表的內容: zaor這位連鬼都不如 光天化日都不敢現身的鬼
下面引用由kittenlover在 2010/12/10 02:47pm 發表的內容: ㄟ...有點疑惑 為何八月 跟12月的地址都是一樣的?? 奶茶不是後來被認養出去了嗎? 是不是認養人不要 又丟回協會 然後又被送去收容所?? 這隻奶茶這麼可愛 為何會再度被人棄養呢??
下面引用由kittenlover在 2010/12/10 02:52pm 發表的內容: http://www.tsaca.org.tw/phpBB3/viewtopic.php?f=7&t=8994 上面 9.26 說奶茶被送出去了啊~~
下面引用由古椎的娘在 2010/12/10 04:28pm 發表的內容: 聽說是...... 認養人未滿20歲父母不同意飼養......只好再送回收容所辦棄養 拾獲地址跟某協會好像
下面引用由kittenlover在 2010/12/10 05:00pm 發表的內容: 所以說 是被認養出去後 又被丟回協會門口 在被協會送去收容所? 還是 認養人送回收容所 而收容所乾脆就拿舊資料的地址再來填寫??? 如果是第二種 是滿奇怪的, 收容所為何不寫認養人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