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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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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9-07 10:27 PM,
作者 yufei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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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jean731208在 2009/09/07 10:24pm 發表的內容: 太好了!!! 多些人進來知道真相是我希望的 (因為那是我放的)
可是... 個人還是覺得十萬元真的太恐怖了點呀 @@ 雖然我並不認識志工劉小姐和認養人程小姐,事情的始末也不了解,不太好去下評論。 但我真的覺得十萬元的罰金真的太過頭,就算今天給這位程小姐一個教訓。 但難保明天另一個小姐或先生會不會做出這樣的事。 我上篇也說過:錢可大可小。 有錢人對十萬元沒有感覺,對窮人來說那真的是大大大大∼∼∼問題。 我是不知道認養人程小姐是不是有什麼困難,才拿不出錢來。 我個人是希望除了罰金以外,是否還有另一個方案來懲處亂棄養者,例如:我提議的勞動服務。 用勞動服務時數來抵押罰金。 以我這窮人來說啦∼QQ 若一個月支出一、兩千元來養隻狗或貓是辦的到啦∼但一下子叫我拿出十萬元...會死人的Q_Q 所以我希望除了罰金,還能有個替代方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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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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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9-07 08:13 PM,
作者 yufei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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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我是今天才看到這則新聞,在某個論壇看到有人連接〔真相〕。 才知道這原來的整個事情的始末是如何的。 事實上在我剛看到這新聞真的嚇一跳,十萬元??會不會太多點了呀?? 單憑某方面一言之詞,真的會誤導普通人。 可是在我看過大家留言時,確實十萬元罰金能嚇阻一時興起的人認養,也能讓基構添加些設備。 十萬元,對有小錢人來說或許有些心疼而已,能再賺回來。 十萬元,對沒錢者來是筆不小的可觀數目。 但卻無法改變想要棄養動物的人想法。 為什麼不把罰金改成勞動服務呢? 讓那些棄養動物的人假日時去流浪之家照顧那些被棄養後帶回來動物。 幫動物洗澡,幫受傷的動物擦藥等等之類的。 讓那些人看到動物被棄養後的樣子,希望能激起憐憫之心改變想法。 我個人覺得這樣子的作法會比罰錢來的好。 錢乃是身外之物,是可大也可小。 就算罰金繳了之後,真的可保證下次不會再棄養了嗎? 所以還是要改變棄養者的想法和心態,才能杜絕不會再有棄養動物的出現。 謝謝看完我的留言,希望我以上的建言能被大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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