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kenshin3134在 2007/09/07 05:11pm 發表的內容: 挖哩 第一任飼主...有錢去爪沒錢打預防針? 書讀到哪去了.有種不要生孩子.要不然老了以後被剁手指逐出去看要怪誰 第二任飼主...該不會是為了男友拋棄貓咪吧... ...
下面引用由粉紅小熊熊在 2007/09/07 10:12pm 發表的內容: 我覺得可不可以請版主把這篇~ 轉po在 貓咪認養區當頂置文~ 讓~所有想養貓的人~ 先去看過這篇~ 再決定~到底有沒有"能力"及"愛心" ...
下面引用由如意在 2007/09/08 07:57am 發表的內容: 阿飯走了 但牠比牠的兄弟還要慶幸 因為阿飯聰明的選擇了離開無情的人世間 從此以後不用再被醜陋的人類丟來丟去 ...
下面引用由zoar在 2007/09/11 09:57am 發表的內容: 應該強迫拋棄飼養的飼主 十天後由警察押著到收容所 親眼看著"撲殺"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