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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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a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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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2009/09/09 01:42am 發表的內容:
會從貓咪50天大養到1歲8個月這之中的1年6個月內
連一張照片都沒照?
我真的是無法置信

雅大
想要請問您最後確認貓咪確實還在的時間點?
我很困惑程小姐怎麼證明他確實把貓養到十月份才「不小心」弄丟

如果完全沒有證據的話
或許他根本領養之後就對貓......
說養了一年半只不過是偽裝成善心認養人的謊言.....
lilith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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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lilithgo在 2009/09/09 10:04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2009/09/08 10:27pm 發表的內容:
會把這種人惹火我想這個程小姐還算人嗎?

不是人 不是人 不是人 不是人  通通不是人
惹火了就不是人了    
dana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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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仿照中國時報的報導寫了一篇偽新聞
原文載於http://danapai.pixnet.net/blog/post/24284981
如果錯誤請指正  也歡迎轉載使用

[align=center]問題愛貓人不實控訴  嚇壞社會大眾
2009/09/09  [danapai/竹市報導][/align]

愛貓的桃園中途劉小姐,兩年前將兩隻瀕臨死亡的幼貓手工奶大,經網路張貼認養資訊後,有自稱愛貓的程小姐來信表示認養意願,雙方並於民國96年3月25日簽訂認養協議書。
此後劉女發現程女嚴重違約,顯為一有問題之認養人,於是送交調解委員會裁定程女應分期捐款十萬元給任意動保團體,以救助更多動物作為補償,程女對此心有不甘,竟投訴媒體作出不實報導,令許多愛貓人士覺得不可思議,認為愛心中途的後遺症,竟然要背負沈重的社會輿論壓力。

雙方合意簽訂愛心認養切結書

中國時報98年9月7日報導「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與「用錢懲罰愛心認養人『匪夷所思』」,內容直指認養切結書約定將嚇退愛心認養人,本報獨家採訪桃園市資深貓中途劉小姐對前述兩篇報導作出回應澄清。
劉女表示96年於「貓咪論壇」發佈小貓認養啟事,後有程女主動來信詢問認養事宜並約定看貓,當日程女偕同18歲室友楊小姐一同前往,因楊女也喜歡另一隻小貓,於是程女便決定認養兩隻50天大的幼母貓,在認養過程中,劉女一條一條地複述認養切結書內容,詢問程女意見與同意,雖然程女表示會愛護貓咪一輩子,但劉女仍然表示如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立即聯絡,或因故無法續養都應該退回給劉女,經雙方確認對此具有共識後,方才簽約完成認養手續。

愛心終有盡 未能履行認養切結書要求

程女認養兩隻貓咪後,依照契約規定應「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於6個月大時施予結紮手術」,依照契約要求,程女至少應於96年10月將兩隻母貓結紮,劉女信任程女亦曾擔任中途,也同樣要求其認養人履行認養切結書,因此並未詳細確認程女是否「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確實進行結紮手術。
劉女依雙方約定內容偶有電話追蹤輔導,協助解決貓咪飼養問題,未料民國98年劉女去電關心時,程女才聲稱兩隻貓咪於97年10月因房東搬動家具打開房門而衝出屋外走失,當時已經走失半年多,程女這時才對貓咪走失表示歉意,劉女同情程女失去兩貓的痛苦,原亦無深究之意,只希望親自到走失地點尋回貓咪,並急得馬上前往走失地點,但在與程女進一步接觸的過程中,發現程女竟是問題認養人。
程女帶劉女前往的走失地點是一個很黑很黑的防火巷,程女自稱走失時天天都有回去找,前三天也都有聽到貓叫聲,但是第四天後就沒有貓叫聲,因此判定貓咪已經走失。劉女發現即使白天走失現場依然視線不明,劉女認為貓眼照光時會閃閃發亮應可輕易發現貓咪,程女卻回答完全沒想到要拿手電筒去找貓;劉女進一步詢問為什麼沒有想到商借誘捕籠來誘捕,程女依然表示沒有想到;劉女最後質疑程女為何沒有依約儘速主動通報送養人走失資訊,程女亦表示沒有想到。
除了致使貓咪遺失之外,程女也無法為自己是否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貓咪提出證明,在兩隻小貓從50日大到1歲8個月這段期間,程女未曾拍攝任何一張小貓照片,在小貓走失之後,程女亦未曾張貼協尋啟事或任何主動積極的協尋動作,不僅缺乏作為善良管理人的證明,亦令人難以採信其為愛心認養人。

雙方同意調解成立 程女仍不願履行調解結果

程女未能履行切結書規定,以致錯失三天黃金救援期,使兩隻人工奶大且未結紮的母貓流落街頭,不僅無謀生能力存活不易,亦將因懷孕哺育小貓虛弱而死,劉女因此依據契約規定「領養人如因本人故意違反協議,致認養動物受傷或死亡時,領養人每隻貓要賠償五萬元」於98年6月向桃園市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劉女表示程女具體違約行為如下:
1.程女應於96年10月將兩貓結紮,但至97年10月仍遲遲未將貓咪結紮。
2.程女應於貓咪走失「12小時」內主動通報送養人,送養人卻遲至半年後才因主動詢問得知。

調解委員一度想幫程女求情,程女尚辯稱不清楚認養切結書規定與重要性,但經劉女詢問後,程女坦承曾經擔任貓中途,亦曾要求認養人簽定相同的認養切結書,同樣規定認養人於貓咪六個月時施行結紮手術,但卻無法解釋自己未依約將兩隻貓咪結紮的理由,自此調解委員也不再為程女緩頰。
劉女提出程女得自由選擇將十萬元捐款給任意動保團體,並可依照經濟狀況分期捐款,經程女同意後,因雙方對此調解結果達成共識,調解委員會因此做出程女應分期捐款十萬元給任意動保團體以救助更多動物作為補償的裁決。
但自98年6月調解成立後,至今數月程女未曾捐款分毫,因此劉女可請求法院進行「強制執行」,送交公文請雇主配合撥取部份薪水做為分期償還之用,程女更為逃避賠償責任,主動請辭超商工作,並於98年9月投訴中國時報,聲稱愛心認養卻遭索賠十萬,實遭不合理對待。

不實控訴損害愛心中途與動物福利

在「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一文刊載於中國時報,並經中天新聞播送後,許多民眾因此產生誤解,上網撻伐劉姓中途,但許多網友亦因「貓咪論壇」所提供的第一手事件資訊而修正觀感,反過來支持愛心中途與認養切結書對維護動物權利的重要性。
對於大眾質疑10萬元罰款是劉女中飽私囊部份,劉女再次重申程女可以自由選擇將10萬元捐款給任何動保團體,救助更多動物為兩隻不知生死的無辜貓咪積福,並且希望大眾將焦點放回貓咪身上,劉女甚至表示:「我跟他說,他可以不用賠償,只要把2隻貓還給我,我去借也借10萬送給他當謝禮!」而且也指出她送養兩百多隻貓咪,程女並非第一個讓貓咪走失的認養人,原本「不管是遺失還是遺棄,他只要做到協議書所寫的,他都絕對不會被告」,但是程女沒有結紮、沒有尋貓的無作為,卻讓劉女決定依照切結書提出調解。
而對於這起事件引發部份民眾對認養產生恐懼,甚至寧可「購買」取代「認養」,動保人士再次呼籲「以認養取代購買」,並強調現行的認養切結書乃參照西方收容所認養規定並行之多年,如送養者與認養者認為協議內容有不妥之處,都應該善加溝通取得雙方合意的協議結果;如果愛貓民眾對於簽訂認養契約書有所疑慮,也可自行收養街貓,或轉向公立收容所認領,同時拯救即將被安樂死的動物。
至於「購買」一途,動保人士提醒目前購買取得的動物,除了少數高價且購買資格審核嚴格的合法商家之外,多數繁殖場與私人配種買賣的動物,多未取得合法的活體買賣執照,購買者應避免鼓勵違法行為,且非法繁殖販賣的動物,除多半血統不純而非真正的品種貓犬,更因近親配種而多遺傳疾病,購買者因此將付出高額醫療費用,恐怕因小失大。
FEN23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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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fen237321在 2009/09/09 10:22am 編輯]

剛看到這篇報導
真的嚇ㄧ跳
心想這新聞是否會嚇走有愛心領養貓咪的人
真的
台灣很多有愛心的人都很怕麻煩的

我想對這位程小姐說
你真的很糟糕
因為自己的錯誤造成兩條生命目前生死未卜
又引導媒體不實報導
造成社會對愛心中途的誤解
如果真的造成有愛心的愛貓人轉向買貓途徑
你這個無知的動作真是造孽啊

這幾天觀察
令我更驚訝的事
根本沒有動保人士為這件事做客觀的分析說明
竟然還有一位人士用匪夷所思來答覆
讓人對動保人士的冷漠感到心寒
這些動保團體們
你們如何值得社會的尊敬與期待呢
還是動保團體也是各有山頭自掃門前雪呢
真難過
泡泡眼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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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提另一件題外事.
平時大家有不同意見,互相討論,爭吵就算了.
在這種時刻,有很多因為新聞事件進來看訪客,看到某些人說因自己擋中途財路被討厭這種言論.
會造成的影響,難道會比這份不實報導少嗎?
如果有請提出證據,不要每次都說中途營利.
難道我們也可以說你是私人繁殖場還是寵物店,中途影響你的收入?

那些平時就喜歡會他人爭吵的人,更別提這次在這裡努力發揮.這個討論到後面,就少數幾各在那"鬥嘴鼓".
更甚至有故意引起粉爭,再說自己是被打壓的會員.

沒有要大家製造我們和睦的假象,但也請大家注意自己的發言,是否會不會造成別人對在貓壇認養動物有不好感觀.



lov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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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思考  流浪動物保護的路還很遙遠

贏得了2隻貓10萬元  賠掉的會是  社會大部份人對動保人士的同情和諒解!!

(1)不要只是一謂怪媒體( 這只是角色互換)

自稱愛貓的資深動保人士

老以為自己是正義的一方

長期以來喜歡利用媒體或網路( 這難道不是一種群眾暴力? )

去制裁所謂他們認為可能的"不愛護"動物人士( 例如: 方某 羅某 李某....)

現在只是反過來角色對換而已

妳可以找蘋果   她也可以找中時  不是嗎?

(2)判2隻貓賠10萬 絕對不要曲解為這件事是對的

判賠妳2隻貓10萬元  

只是按照妳們所簽的認養協議書進行判決而已

絕不代表2隻貓要求賠10萬  這件事很值得鼓勵!!

也不代表2隻貓要求賠10萬  這件事很合理!!


(3)思考這些人自己長期給社會的觀感

社會上大部份的人

對所謂這些資深愛護流浪動物人士

長期以愛護動物的理由( 例如  指控虐貓 虐狗...)

利用群眾暴力傷害特定對象( 例如: 網路攻訐, 訴諸媒體, 找政治人物....)

社會已經有越來越不能諒解和同情的氣氛

因為"關懷生命"才需要"愛護動物"!!


所以

一個真正懂得關懷生命的人

是絕對不可能

想用一些手段去傷害別人的

當您義正嚴詞在講法律的時候

給社會大眾的感覺就是諷刺和醜陋!!  

一個真正懂得關懷生命的人

帶給社會的應該是溫暖  愛   和祥和


媒體也不可能一直都站在維護這些自稱愛貓的動保人士

dana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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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danapai在 2009/09/09 11:28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lovings2009/09/09 11:13am 發表的內容:
長期以來喜歡利用媒體或網路( 這難道不是一種群眾暴力? )
去制裁所謂他們認為可能的"不愛護"動物人士( 例如: 方某 羅某 李某....)
...

你認為那只是「可能不愛護」動物人士嗎?
即便有這麼多動物的傷痕、屍體
在你眼中還只是一群利用網路群眾暴力的暴民嗎?

這種空談Love&Peace的作法  比較像是宗教團體
社會公益不是唱高調就有用  沒有推動社會運動、社會改革者
哪邊會有Love&Peace?

PS建議您不要一文多發  轉錄廣告信應該被禁止才對
小綠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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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憤怒 但普羅大眾看到新聞的觀感都是如此 很多人相信新聞 即便有許多不實報導
也因此會利用新聞媒體達到目的 還好現在有網路 至少各有各的看法 不至於一面倒的撻伐

若有這麼多不明就裡的人 另一個角度想 是動保的路還很長 沒有真正傳達到每個人的心理
所以即使收容所標榜7-10天安樂 還是一堆人把貓狗裡面送 即使流浪犬貓生育存活率極低
還是很多人覺得結紮不人道 即使貓狗已經是大家的寵物 吃狗肉還是屢見不鮮...

人都有情緒都有自己堅持的是非 只是
下面引用由lovings2009/09/09 11:13am 發表的內容:
好好思考  流浪動物保護的路還很遙遠
贏得了2隻貓10萬元  賠掉的會是  社會大部份人對動保人士的同情和諒解!!

10萬元?流浪動物保護的路還很遙遠?早在新聞出來那一刻 傷害就造成了
下面引用由lovings2009/09/09 11:13am 發表的內容:
長期以來喜歡利用媒體或網路( 這難道不是一種群眾暴力? )
去制裁所謂他們認為可能的"不愛護"動物人士( 例如: 方某 羅某 李某....)

那些人是“虐貓“不是"不愛護"... 利用媒體或網路 群眾暴力現在看到啦∼
你不就是那個人囉∼

retsu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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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danapai2009/09/09 11:26am 發表的內容:
你認為那只是「可能不愛護」動物人士嗎?
即便有這麼多動物的傷痕、屍體
在你眼中還只是一群利用網路群眾暴力的暴民嗎?
這種空談Love&Peace的作法  比較像是宗教團體
...

不要理他就好
想在貓論找人吵架
連打個字都懶,只會一直複製貼上
corgiwel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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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ovings2009/09/09 11:13am 發表的內容:
好好思考  流浪動物保護的路還很遙遠
贏得了2隻貓10萬元  賠掉的會是  社會大部份人對動保人士的同情和諒解!!
(1)不要只是一謂怪媒體( 這只是角色互換)
自稱愛貓的資深動保人士
...

那你的意思呢 ?

認養人讓貓走失. 我們要幫她拍拍手~ 說是貓咪自己命賤.放著好日子不過去流浪嗎?

然後把認養人這陣子的養貓費用奉上.順便再加送兩隻幼貓.這樣OK不OK ?

莫名其妙 !!!

喜歡用這種大帽子來扣人.....

肇事者反而獲得輿論同情. 難怪社會亂象越來越多

自己允諾的事情不能負責做好. 得到處罰也是應該的 .難道小時候你爸媽老師沒這樣教 ?

程婉滋 有點肩膀.有點擔當吧~

最好你一輩子闖禍後.  都可以用這招賴掉 !!
snow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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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不要理那些搞不清楚狀況  眼裡只看的到十萬的人
泡泡眼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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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ovings2009/09/09 11:13am 發表的內容:
好好思考  流浪動物保護的路還很遙遠
贏得了2隻貓10萬元  賠掉的會是  社會大部份人對動保人士的同情和諒解!!
(1)不要只是一謂怪媒體( 這只是角色互換)
自稱愛貓的資深動保人士
...

一文多PO,PO到不煩嗎?

我看到你很尊重人, 卻感受不到你有尊重其他生物的感覺.

我不是什麼愛貓的資深動保人士,最多愛我家那幾隻.
更別提有為動保做過什麼事.
但我深深覺得
對待動物的態度反映了一個民族的文明水平.



may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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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新聞看到的有時都感覺太誇大了
新聞看看就好 有時真相是真是假?! 都嘛讓人半信半疑
反正不太可靠就是了!

喵嗚..可憐那2隻小手奶喵 QQ
economyk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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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隻叫人賠10萬真是太超過了,

難怪認養幼貓的人月來月少.
laura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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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economykimo2009/09/09 01:17pm 發表的內容:
2隻叫人賠10萬真是太超過了,
難怪認養幼貓的人月來月少.


ㄣ恩~
所以你不要養比較正確!

我送的喵  都是免費+嫁妝
但是  就是拒絕你這種人~
錢丟地上  也不會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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