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結束義賣,收據在第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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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咚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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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先說好誰要"借"存摺給人
fan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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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協會辦公室)的名稱也可以留言...
angelmi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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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小咚喵2007/02/13 04:43pm 發表的內容:
那要先說好誰要"借"存摺給人


= =

最好是這樣啦
wsbo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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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wsbobo在 2007/02/13 05:17pm 編輯]

看到這裡,一頭霧水???
大家是想原PO作什麼呢?!
登報道歉?????或者別的??為了什麼咧..........
收據都有跡可循,懷疑的人請付諸行動去查證吧別只是大喊懷疑....
我想現在就算原PO想證明些什麼,大家也都會以為她在造假,有失公平性!!
如果還是覺得一定想弄個什麼水落石出的,那麼就報警吧!!
誰對誰錯自然有分曉!
到時該道歉的道歉該賠錢的賠錢囉!!
celest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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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欠大家一個解釋和真心的道歉...

不是a完錢 然後告訴你 我錢還你了 就沒事的...

這真是教壞小孩子 --   不良示範
wsbo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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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解釋???......
會不會到最後又變成大家覺得她在強辯???
該在哪解釋又和哪些人解釋???
唉!!!演變成這樣,也許真只有報警才能解決了
如果真是原PO的錯,自然會有個公道
但如果不是原PO的錯,對她所造成的錯誤指證也會有個是非對錯了!
在我看來,她現在實在也不適合發言了....
報警吧!!大家也別傷腦筋堵人啊~~~蒐證啊~~~
願此事趕快落幕吧^^    
hilda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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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wsbobo2007/02/13 05:35pm 發表的內容:
什麼解釋???......
會不會到最後又變成大家覺得她在強辯???
該在哪解釋又和哪些人解釋???
唉!!!演變成這樣,也許真只有報警才能解決了
...


給你一個良心的建議~ 從頭開始~
慢慢的~認真的看起吧!!!
誰是誰非~很清楚的!!
wsbo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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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大略的看了一下拉
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想法
其實原PO現在說什麼作什麼都是動輒得咎
就連同願意相信她的人也會遭受到壓力(例如:別再被她騙了.....)
她動作頻頻,大家要求的她也有想作到,只是..........
收據出現了,大家依然不相信
物資想歸還,送的人也全權交給她處理!
現在連之前跟她買東西的人也都一一出現說她的東西有問題!!
那麼買的當下面交時是出了什麼事了呢?!無論是本人或代表人,東西不好就不該收的
那就代表默許了......或者是雙方其實有達成共識了........
唉!!說到錢,實在是扯也扯不清了!
大家要的道歉,我想原PO是說不出口了.....
即然牽扯到法律,那麼就交給法律吧!!
oa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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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OACAT在 2007/02/13 06:25pm 編輯]

要的只是簡單的3個字   對不起  

可是現在看來.....她寧可上警局  也不承認她做錯

 
cheshire-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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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wsbobo2007/02/13 05:15pm 發表的內容:
[這篇文章最後由wsbobo在 2007/02/13 05:17pm 編輯]

看到這裡,一頭霧水???
大家是想原PO作什麼呢?!
登報道歉?????或者別的??為了什麼咧..........
收據都有跡可循,懷疑的人請付諸行動去查證吧別只是大喊懷疑....
我想現在就算原PO想證明些什麼,大家也都會以為她在造假,有失公平性!!
如果還是覺得一定想弄個什麼水落石出的,那麼就報警吧!!
誰對誰錯自然有分曉!
到時該道歉的道歉該賠錢的賠錢囉!!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29&topic=5265&start=0&show=1200

下面引用由wsbobo2006/04/17 08:00pm 發表的內容:
{我的朋友{林小姐}的男友的家人因私人因素之故便無法繼續飼養這枚 可愛的拉拉,
故委託我的朋友{林小姐}代為為這枚拉拉尋找新家,
而{林小姐}也徵求我的同意,
使用我的帳號來為拉拉找尋新的拔拔麻麻,
現在等待認養中!


引述轉到哈拉篇的   被人出賣的感覺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12&topic=8566&start=195&show=0

下面引用由lolo-tsai2007/02/13 05:50pm 發表的內容: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29&topic=5265&start=15&show=1200
上面的主角是我門當初從mili那邊領養來的
但送養人是wsbobo (據mili說那是朋友帳號,懷疑是同一人)


下面引用由wsbobo2007/02/13 06:01pm 發表的內容:
我有大略的看了一下拉
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想法
其實原PO現在說什麼作什麼都是動輒得咎
就連同願意相信她的人也會遭受到壓力(例如:別再被她騙了.....)
她動作頻頻,大家要求的她也有想作到,只是..........
收據出現了,大家依然不相信
物資想歸還,送的人也全權交給她處理!
現在連之前跟她買東西的人也都一一出現說她的東西有問題!!
那麼買的當下面交時是出了什麼事了呢?!無論是本人或代表人,東西不好就不該收的
那就代表默許了......或者是雙方其實有達成共識了........
唉!!說到錢,實在是扯也扯不清了!
大家要的道歉,我想原PO是說不出口了.....
即然牽扯到法律,那麼就交給法律吧!!


既然您是林小姐的朋友
也可出借帳號給林小姐送貓(為什麼林小姐不能用自己的帳號送?)
那是否可以告訴貓友大眾

林小姐現在想些什麼
她打算如何捍衛她的信用呢??
幸福維尼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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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真是密切~現在又想編什麼苦情劇...

做點有意義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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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以上看來就是最好的印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任何蛛絲馬跡,都有人會揪出來的。

菜貓咪柑仔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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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mi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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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wsbobo2007/02/13 06:01pm 發表的內容:
我有大略的看了一下拉
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想法
其實原PO現在說什麼作什麼都是動輒得咎
就連同願意相信她的人也會遭受到壓力(例如:別再被她騙了.....)
...


你這樣是說~他可以繼續到處騙人說~
他是中途!到處拿人家東西出來假義賣!!!!!!!!!!!!!!!!!!!!!!!!!!!!!!!
是這樣嗎??????

他可以把去拿破包飼料出來出售然後讓別人家的貓吃破包飼料!!!!!!!!!!!!!!

那你要不要吃過期的罐頭
他每次答應人家就有事情

他做錯事情還可以理直氣壯
他拿了錢只要丟幾張收據
就可以過去是吧!!!!!!!!!!!!

那每個人都來辦義賣啊!
每個人都拿了錢像他這樣啊
每個人都去假裝是中途
騙東西啊
然後再講一句
"不拿白不拿阿"

這就是你所謂的真理啊
這就是你所謂的道理啊

他這樣做還叫做他對喔!
你會不會明辨是非啊!



幸福維尼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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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幸福維尼喵在 2007/02/13 09:09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wsbobo在 2007/02/13 05:15pm 發表的內容:
[這篇文章最後由wsbobo在 2007/02/13 05:17pm 編輯]

看到這裡,一頭霧水???
大家是想原PO作什麼呢?!
登報道歉?????或者別的??為了什麼咧..........
收據都有跡可循,懷疑的人請付諸行動去查證吧別只是大喊懷疑....
我想現在就算原PO想證明些什麼,大家也都會以為她在造假,有失公平性!!
如果還是覺得一定想弄個什麼水落石出的,那麼就報警吧!!
誰對誰錯自然有分曉!
到時該道歉的道歉該賠錢的賠錢囉!!

什麼解釋???......
會不會到最後又變成大家覺得她在強辯???
該在哪解釋又和哪些人解釋???
唉!!!演變成這樣,也許真只有報警才能解決了
如果真是原PO的錯,自然會有個公道
但如果不是原PO的錯,對她所造成的錯誤指證也會有個是非對錯了!
在我看來,她現在實在也不適合發言了....
報警吧!!大家也別傷腦筋堵人啊~~~蒐證啊~~~
願此事趕快落幕吧^^    


下面引用由wsbobo在 2007/02/13 06:01pm 發表的內容:
我有大略的看了一下拉
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想法
其實原PO現在說什麼作什麼都是動輒得咎
就連同願意相信她的人也會遭受到壓力(例如:別再被她騙了.....)
她動作頻頻,大家要求的她也有想作到,只是..........
收據出現了,大家依然不相信
物資想歸還,送的人也全權交給她處理!
現在連之前跟她買東西的人也都一一出現說她的東西有問題!!
那麼買的當下面交時是出了什麼事了呢?!無論是本人或代表人,東西不好就不該收的
那就代表默許了......或者是雙方其實有達成共識了........
唉!!說到錢,實在是扯也扯不清了!
大家要的道歉,我想原PO是說不出口了.....
即然牽扯到法律,那麼就交給法律吧!!

...

真是助紂為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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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angelmilk在 2007/02/13 09:17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幸福維尼喵2007/02/13 09:08pm 發表的內容:
真是助紂為虐阿!


林小姐的演技真是越來越超過了~
連送貓都要借帳號了~

而且連自己的貓都不放過

嘴巴講的都是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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