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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8: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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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維尼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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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ngelmilk在 2007/02/13 09:09pm 發表的內容: 林米粒送的那隻噹噹!!!!!!!!!!!! 是他的自己的貓ㄟ!!!!!!!!!!!!!!!!!!!!
是阿~我剛有去看.... 不過我看是來討愛心的... 因為他最後還說他就是那個林小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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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8: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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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mi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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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幸福維尼喵在 2007/02/13 09:11pm 發表的內容: 是阿~我剛有去看.... 不過我看是來討愛心的... 因為他最後還說他就是那個林小姐呢~
他常這樣阿~這件事情就是賣飼料的翻版! 他每次都一定要先借帳號 然後再裝可憐 討愛心!!!!!!!!!!!!!!!!!!!!!!!!!!!! 大家都是壞人只有他是好人ˋ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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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9: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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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da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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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白目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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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9: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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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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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紫馨雨在 2007/02/13 10:46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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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9: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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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mi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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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紫馨雨在 2007/02/13 10:33pm 發表的內容: 這版最熱鬧 我再來這PO一下好了 抱歉 -------------------以下題外話----------------------- 有認識高雄中途的 急這把喵送給人家養的!! 請傳短訊 我找到1位高雄人想收養喵或是狗 拜託了!!
. .................. 不能要貓貓啦會被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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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9: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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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s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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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fanesa在 2007/02/13 04:52pm 發表的內容: 我用(協會辦公室)的名稱也可以留言...
什麼意思? 不用密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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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9: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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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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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ngelmilk在 2007/02/13 10:40pm 發表的內容: . .................. 不能要貓貓啦會被罵喔
@@ 事喔 我是想要的事中途手上的= =.... 好嗎部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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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9: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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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mi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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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幸福維尼喵在 2007/02/13 09:08pm 發表的內容: 真是助紂為虐阿!
而且林小姐.................... 跟那家開獸醫的醫生超熟!要開什麼收據都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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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9: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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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s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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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wsbobo在 2007/02/13 05:15pm 發表的內容: 看到這裡,一頭霧水??? 大家是想原PO作什麼呢?! 登報道歉?????或者別的??為了什麼咧.......... 收據都有跡可循,懷疑的人請付諸行動去查證吧別只是大喊懷疑.... 我想現在就算原PO想證明些什麼,大家也都會以為她在造假,有失公平性!! 如果還是覺得一定想弄個什麼水落石出的,那麼就報警吧!! 誰對誰錯自然有分曉! 到時該道歉的道歉該賠錢的賠錢囉!!
這位施主請放心~ 我想水果報或是數字週刊都會很感興趣的! 出來把話說清楚+道歉都不肯, 寧可要事情見報上警局才願意的話, 我想最後難看的會是林小姐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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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9: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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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mi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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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紫馨雨在 2007/02/13 10:45pm 發表的內容: @@ 事喔 我是想要的事中途手上的= =.... 好嗎部要了= =
要自己找= = 有規定不能PO要貓貓的文哩 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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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9: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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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s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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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wsbobo在 2007/02/13 05:35pm 發表的內容: 什麼解釋???...... 會不會到最後又變成大家覺得她在強辯??? 該在哪解釋又和哪些人解釋??? 唉!!!演變成這樣,也許真只有報警才能解決了 如果真是原PO的錯,自然會有個公道 但如果不是原PO的錯,對她所造成的錯誤指證也會有個是非對錯了! 在我看來,她現在實在也不適合發言了.... 報警吧!!大家也別傷腦筋堵人啊~~~蒐證啊~~~ 願此事趕快落幕吧^^
請林小姐自己開一個版講清楚自己幹過的事 一件一件出來道歉 不要又只會顧左右而言他 模糊大家焦點 卻一句交代也沒有給別人 堵人跟蒐證自然會有報紙雜誌很願意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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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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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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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ngelmilk在 2007/02/13 10:47pm 發表的內容: 要自己找= = 有規定不能PO要貓貓的文哩 乖乖!
恩恩好ˊˋ 正在努力找!! 希望幫一隻喵或狗找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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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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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s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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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wsbobo在 2007/02/13 06:01pm 發表的內容: 我有大略的看了一下拉 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想法 其實原PO現在說什麼作什麼都是動輒得咎 就連同願意相信她的人也會遭受到壓力(例如:別再被她騙了.....)
因為她真的是騙了很多人 所以才會勸不要再有人被騙了 有聽過「狼來了」的故事嗎?
下面引用由wsbobo在 2007/02/13 06:01pm 發表的內容: 收據出現了,大家依然不相信
收據雖然出現,但是收據開例日期比捐款日早 這是什麼道理? (再次詢問:你真的有認真詳細看過整件事情嗎?)
下面引用由wsbobo在 2007/02/13 06:01pm 發表的內容: 現在連之前跟她買東西的人也都一一出現說她的東西有問題!! 那麼買的當下面交時是出了什麼事了呢?!無論是本人或代表人,東西不好就不該收的 那就代表默許了......或者是雙方其實有達成共識了........
東西是用郵寄的,林小姐計不接電話也不回電話,要怎麼連絡? (建議再次詳讀整個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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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9: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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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bobo
最愛: 一大堆說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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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cheshire-cat在 2007/02/13 08:22pm 發表的內容: 既然您是林小姐的朋友 也可出借帳號給林小姐送貓(為什麼林小姐不能用自己的帳號送?) 那是否可以告訴貓友大眾 林小姐現在想些什麼 ...
如果妳有心查一下日期推算一下就知道 林小姐當時還不是中途唷! 至於林小姐的想法,我實在無法替她發言 不過我的看法還是!! 無法分辨的是非就交給法律途逕吧 逞口舌之快對事情實在沒有幫助!! 我的立場一直沒有選邊站!! 所以就不對有妄想症覺得我是林小姐本人 如果有疑!!歡迎打電話來問吧!!我的電話認養板上隨便查一下都有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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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10: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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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s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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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ngelmilk在 2007/02/13 09:02pm 發表的內容: 你這樣是說~他可以繼續到處騙人說~ 他是中途!到處拿人家東西出來假義賣!!!!!!!!!!!!!!!!!!!!!!!!!!!!!!! 是這樣嗎?????? 他可以把去拿破包飼料出來出售然後讓別人家的貓吃破包飼料!!!!!!!!!!!!!! 那你要不要吃過期的罐頭 他每次答應人家就有事情 他做錯事情還可以理直氣壯 他拿了錢只要丟幾張收據 就可以過去是吧!!!!!!!!!!!! 那每個人都來辦義賣啊! 每個人都拿了錢像他這樣啊 每個人都去假裝是中途 騙東西啊 然後再講一句 "不拿白不拿阿" 這就是你所謂的真理啊 這就是你所謂的道理啊 他這樣做還叫做他對喔! 你會不會明辨是非啊!
義賣完以後把錢匯到自己的戶頭 被報料之後再跟協會要收據 結果拿到收據之後才匯錢 跟別人謊稱自己是中途要東西 要了東西再拿去賣錢or做人情 賣給人家的飼料是破包 罐頭是過期的 (依照消保法7天內可以退) 如果是在店家買到瑕疵品, 店家至少還會道歉 她卻連3個對不起都說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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