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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6 1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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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a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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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vivianle在 2009/07/27 00:35am 發表的內容: 媽呀,看來妳真的抓不到重點(只指luna) 醫生要告部份對他不利的發言,不會只抓我們版吧,我們只要確定我們的貓友沒在看不到的地方發過不當言論,那我就可以理直氣壯了,妳可能真的不是很了解,世界上有一種東西叫條件? ...
ok~ 我抓不到重點! 我不懂法律,所以我說版上有法律背景的貓友是否可以出來協助原po,這樣也是抓不到重點?? 我只是表達以自己的意見,為何要符合您認為的重點?? 既然您不使用引用來回覆特定貓友的發言! 那就不應該一杆子打翻一船人說有人動刀動槍的! 因為在這裡發言的每個人可能是您說的動刀動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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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6 11: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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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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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三小喵在 2009/07/27 01:08am 編輯] 獸醫師法(03110) 民國98年5月5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二十六條 (廢止執照或停業處分之情形) 獸醫師、獸醫佐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予以一年以下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 一、違反第十四條或第十五條規定之一者。 第十四條 (真實陳述報告義務) 獸醫師受政府有關機關詢問或委託鑑定時,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 二、在診療上有重大錯誤或執行業務有欺騙行為致他人蒙受損害者。 公貓當成母貓開刀! 三、精神有異狀不能執行業務者。 這個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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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6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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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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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三小喵在 2009/07/27 00:55am 編輯] 第三十條 (罰鍰) 未取得獸醫師資格或不具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資格之獸醫佐擅自執行獸醫師業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所用之藥械沒入之。但在獸醫師指導下之獸醫、畜牧獸醫科系學生或畢業生協助執行獸醫師業務者,不在此限。 二、在畜牧、獸醫機構或主管機關認可之其他機構協助執行獸醫師業務五年以上。 獸醫佐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執行業務,準用本章其他有關獸醫師執業規定。 第三十一條 (罰鍰) 非領有獸醫師或獸醫佐證書使用獸醫師、獸醫佐名稱或類似獸醫師、獸醫佐之名稱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簡姓助理有幫楊醫師執行助理(獸醫佐)工作,他自己有說過喔! 那他到底有沒有執照呢?如果要針對這點,是可以查出來的, 醫院要告原po誹謗,原po也可以反告醫院聘請無職業執照人士, 執行侵入性醫療行為,這個可是不用分浪貓或是家貓都要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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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6 1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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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a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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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vivianle在 2009/07/27 00:35am 發表的內容: 醫生要告部份對他不利的發言,不會只抓我們版吧,我們只要確定我們的貓友沒在看不到的地方發過不當言論,那我就可以理直氣壯了,妳可能真的不是很了解,世界上有一種東西叫條件交換,醫生如果抓到不利於我方的證據,他可以用條件交換的方式,跟原po談判,假設真的鬧上法庭,互告的情況,這是可以被交換的條件,好嗎,沒有人喜歡上法院,稍微了解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律是最後一步,能和解就和解
我從來都不覺得上法院有什麼好的,即使我不懂法律! 我發的文中也從來沒有說原po一定要跟醫院互告! 我説的是 現在是醫院方面先提告,您的話應該說給楊醫生聽吧! 醫院方面已經提告,難道原po不應該反告嗎?? 請注意我用的是問句,不是肯定句! 另外我希望貓友提供原po法律上的協助,並沒有說要跟醫院互告吧? 還有這我也是我最後一次回覆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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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7 12: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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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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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vivianle在 2009/07/27 02:31am 編輯] 文章內容未滿十八不得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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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7 12: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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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妹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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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大頭妹may在 2009/07/27 01:47am 編輯] 我覺得大家今天討論的是陽明醫院在開錯刀之後態度有問題之外.最主要的是醫療疏失.及事後模糊焦點不道歉態度問題以及在公共媒體上所講的都是謊言.這些都是大家聲援原po的主因 跟任何動物協會團體無關.當然也不可能對任何動物團體有任何質疑. 整件事情協會是中間立場.大家也是希望能透過協會先做一些處里 這件事情陽明動物醫院如果無法給原po一個滿意的交代.還要繼續公然說謊模糊焦點. 希望全省的網友聲援原po之外.發動全省的力量舉辦集體一日遊.到場遊行抗議. 既然協會也講的很清楚陽明動物醫院沒跟他們申請補助 陽明動物醫院的楊醫生是否擺明了公然在電視上說謊????? 看了新聞後.疑問好多唷 1:陽明動物醫院的楊醫師在電視上說原po的貓應該是家貓而非流浪貓 請問:既然陽明醫院認為原po的貓是家貓.難道陽明動物醫院對家貓都不收開刀費用的 ㄇ?????? 又為何在原po當場提出質疑詢問時對原po講他們幫原po結紮流浪貓.沒收原po半毛錢. 對原po講那些還有的沒的.2個醫師講的話都前後矛盾. 2:既然陽明動物醫院為了配合政府響應活動.怎麼沒跟政府申請補助呢???? 那當初他跟原po說配合政府是配合哪個政府???可以公開說明白嗎??? 還是剛好發生陽明醫院想申請卻還沒申請就發生開錯刀這件事情呢???? 還是因為發生了這件事情而沒收錢把責任把所有問題都推到政府或其他協會或單位??? 還是???????????? 這些疑點太多了.能清楚說明ㄇ?????大家都很疑慮 原po如果不知道怎ㄇ提告的話.直接去警察局.或是到法院有法律諮詢.可以免費諮詢.把事情原委講出來.並且把你當時在那天與陽明醫院2個醫生的對話書寫清楚.拍下貓咪的睪丸跟肚子傷口.收集新聞跟媒體報導內容.並做存檔跟列印.並把協會所回應的內容跟對話作列印.以及幫你處里的協會人員姓名代號記下. 你可以告她好幾項.直接諮詢法院或找你認識的律師.不會寫就請律師幫你寫.開庭其實根本一點也沒想像中的麻煩.我可以體會原po的心情.事情的後續完全是在醫院本身的態度.道歉結束或對簿公堂????原po已經很理性了.還要忍受那麼多.要是換成是我.或其他人.可能也沒辦法像原po那麼柔和吧???加油........... 對那些打電話去罵原po的人.原po也不用在意他們.有道德的醫院還是非常多.有愛心的醫生還是一大堆.有眼睛的人跟醫生及醫院都會因為這件事情引以為戒.不可能會害怕幫動物的. 現在的學校有沒有教. 請? 謝謝? 對不起?當老師的人可以回答我的疑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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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7 0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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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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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vivianle在 2009/07/27 01:13am 發表的內容: 哀... 所以三小貓你就是要把原po推上提告之路~well~那妳去當他的訴訟輔導人吧...當她每次被傳喚到庭時妳都得請假跟她一起去,妳看到時誰的成本比較高??光出庭扣的薪水是多少???我不鼓吹告訴~我不鼓吹告訴~為什麼一定要告呢??人家只是想要道歉??道歉幹麻要上法庭? 就說了法律最後一步,貼上來醫生全都知道妳的步數,他沒有懂法律的朋友?? 好啦...因為這版搞不好醫院的醫生在看,細節我也不想再多討論 因為自始至終我都站在貓友這邊,真的發生什麼了我也不希望醫院會贏 如果是luna個人的部份,我的討論發言讓妳不開心,我向妳說聲抱歉啦 畢竟只是一個討論,沒必要傷和氣,我也只是因為貓版是自己人説的比較直,ok,下回我會嘗試寫的更委婉,把不舒服降低,好嗎^^ 不回應,well,那...我也就不再對"針對我"的言論發言囉,免得到時醫院的人還以為多了幫手咧!!
第一、我只是把原po對於醫院的質疑與呈現在新聞內容的事情做一個呈訴, 將獸醫師(佐)法貼上來,是對於總是把大眾當呆子的某些醫生一個警惕! 醫生也有規範,不是他們說了算! 第二、時間我多得是,正好很閒,對於獸醫師法與獸醫佐的規範, 雖然不是專業人士,也稍微瞭解、知悉。 第三、請勿攀親帶故,網路陷阱多,別到處裝熟…… 第四、不管你是不是代表醫院or只是自己的一時正義, 請靜下來想想:今天你在做TNR,把一隻親人的貓帶到醫院手術, 回來後卻是反目、猙獰,你會不會心疼與自責? 最重要的一點: 還是得感謝台灣動保做的差, 某些醫生才可以不把醫療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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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7 01: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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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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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vivianle在 2009/07/27 02:26am 編輯] ... 沒錯,冷靜想想 到底這關我什麼事??還被人懷疑攀親帶故,裝熟...真是無言咧 被罵的跟罵人的都不是我 我也不是那隻倒眉小貓 我為什麼要花時間在這邊跟別人討論呢 告不告也不是我的事 如果有人會刪文請告訴我步驟 我想刪除我的發言 因為放在這邊是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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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7 01: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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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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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vivianle在 2009/07/27 02:12am 發表的內容: 如果有人會刪文請告訴我步驟 我想刪除我的發言 因為放在這邊是浪費
左下角有一個編輯符號,點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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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7 0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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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小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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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貓小古在 2009/07/27 02:40am 編輯] 給陽明醫師: 現在回頭還來得及啊! 處理事情要靠智慧 不要像小孩ㄧ樣意氣用事啊 道歉無關對錯! 只要自己的言語或行為對別人造成了傷害 不管是無心或有心 都應該誠心的去跟對方表示歉意與適當彌補 那是一種對自己行為負責任的表現 我想別人會願意原諒ㄧ時的過失 但沒有人願意再去相信一個 不願對自己的過失行為承擔責任的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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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7 04: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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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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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絲嘉在 2009/07/27 05:53am 編輯] 這整個事情、雙方都很傻。 開錯刀如果發生在人類身上,病人家屬一定是替病人肉体和精神上的損失、要求總共幾百萬的賠償,醫院方面或者想一毛不拔,或者是狠狠殺價,那麼雙方鬧上法院,主題當然是在錢的數目上攻防。 開錯刀發生在貓咪身上,照理說也是應該比照發生在人類身上的模式處理,原po應該替強強爭取肉体和精神上的賠償。 又因為強強是流浪貓、不像家貓便於獨享物資,所以我認為原po應該替強強那一地區所有的流浪貓爭取賠償多少乾乾。∼不愁沒有乾乾吃了,才稍可彌補強強被白白挨一刀的損失。 同時因為醫院要花錢賠償流浪貓,也可使勢利眼的醫生今後不敢再小看流浪貓、歧視流浪貓。 但如今原po不替強強爭取賠償,也是「心中無流浪貓」。 打個官司(無論是誰告誰)只求一句口頭上的道歉。 老天啊,那兩人的一句道歉有這麼值錢嗎?打個官司天長日久要花多少錢?要花多少時間和精神?都折算成錢的話,一定不便宜。∼就只為了要聽那兩人敷衍一句的三個字廢話嗎? 對於理性的人來說,敷衍的「對不起」三個字連一塊錢都不值。 由此可見雙方都很蠢的嚴重情緒化,一方不惜代價的要聽這三個沒有實質意義的字(對方可能是敷衍一句),另一方更不惜代價的拒說這三個字,連醫院生意都在所不惜。∼一個開錯刀連敷衍一句都不肯的醫院,還有傻瓜要去看病嗎? 當我終於看清了原po和這裡大多數人,根本不願意替強強爭取賠償(也就是不關心強強白挨一刀),而只著重於本身的意氣之爭,我是萬分失望的。 原po可能是氣糊塗了,但這裡大多數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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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7 06: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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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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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任逍遙在 2009/07/24 06:02pm 發表的內容: 一回家看到這個新聞 楊醫師說那個一看就是家貓不是流浪貓 因為貓很親人 我最近遇到的那隻流浪貓 ...
我家的流浪貓好奇怪喔~~ 都是從2~3個月大開始養,個性但小、不親人,連我每天抓抓按摩、把史把尿的貓奴動作大一點,就會嚇的躲起來 喔~~原來按照這位醫師的定義來看,我家有好幾隻流浪貓兒不是家貓耶 !@#$%^&@@#$$%^^& 老娘第一次聽到這麼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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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7 09: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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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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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 倒眉小貓可以得到什麼實質補償??? 只是為了要得到一句對不起 那只是人的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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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7 09: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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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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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絲嘉在 2009/07/27 05:32am 發表的內容: 這整個事情、雙方都很傻。 開錯刀如果發生在人類身上,病人家屬一定是替病人肉体和精神上的損失、要求總共幾百萬的賠償,醫院方面或者想一毛不拔,或者是狠狠殺價,那麼雙方鬧上法院,主題當然是在錢的數目上攻? ...
=============================== 因為我已刪了我的留言,我發現跟他們說這些很浪費時間 我的主張就是請原po坐下來跟對方談,對"貓咪"的補償問題 但是就是這個主題開始,他們覺得我會讓原po被誤會成一個貪小便宜的人 真的,大家都忘了為什麼在這裡討論 誰告誰~誰氣誰我跟本不想知道 但誰幫那倒眉的傻蛋貓爭取了福利 我不是清高的人 我認為乾乾阿~罐罐阿~免費簡查阿對貓才是有用的 不過我不能對絲嘉說謝謝~不能讚美妳說妳的想法實在太棒了~因為免得我對妳說了謝謝~到時說不定又有人要說我攀親帶故兼裝熟 貓版阿~人生阿~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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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7 11: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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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brina1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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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三小喵在 2009/07/26 09:56pm 發表的內容: 為什麼你都知道的那麼詳細?
因為.... 有可能是... 他跟某間醫院有關....的朋友 或者是某個醫生...的朋友 或者是某個獸醫佐....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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