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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01: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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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tteryian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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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1987 wrote:
potteryian wrote:我瀏覽了認養人的FB~~~ 由他朋友回文中看來,貓咪好像已經往生了
你好 我剛剛也有看認養人的臉書 我覺得他們說的應該是另一隻以前養的貓 不是中途送出去的小貓喔
那就好~~ 看來是我誤會了 !!! 還好只是誤會阿~~ 希望貓咪現在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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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01: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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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1987
等級: 風雲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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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tteryian wrote:
ayu1987 wrote:
potteryian wrote:我瀏覽了認養人的FB~~~ 由他朋友回文中看來,貓咪好像已經往生了
你好 我剛剛也有看認養人的臉書 我覺得他們說的應該是另一隻以前養的貓 不是中途送出去的小貓喔
那就好~~ 看來是我誤會了 !!! 還好只是誤會阿~~ 希望貓咪現在很好
我本來看了也嚇一大跳 但是看中途的臉書
認養人都跑出去玩 應該是沒時間那麼細心照顧小貓 所以說的應該是另一隻貓
這篇文章被編輯了 1 次. 最近一次更新是在 8/13/13 1: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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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0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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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811221
最愛: 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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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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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tteryian wrote:我瀏覽了認養人的FB~~~ 由他朋友回文中看來,貓咪是不是已經往生了???
那隻比較像兔子,而且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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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貓貓的十個約定<3
拔比和麻咪會很愛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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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0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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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ang99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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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lee wrote:FB我也看到這篇了
我想他應該就是胡同學的父親吧
這些送養貓的都是中途
也就是說救回生病受傷的流浪貓. 或公立收容所救出親人比較好送養的貓
花自己的錢幫這些貓醫病.結紮,打預防針再貼網路送養
中途不會自己去找你兒子.肯定是你兒子自己想養去找中途
很多中途是不給學生或未當兵的男生認養
但不是全部
也都會要求未成年要請父母簽同意書
我也想過他兒子有給他父親簽過嗎? 同意嗎? 如果他的兒子假冒父親簽名給對方假的同意書呢?
如果養了貓跟想的不一樣. 我想所有中途都歡迎你把貓送回
而不是都不告知就轉送給別人
而且這個轉送對像他跟中途說是學姐, 結果連什麼名字,手機都不知道還說是學姐?
中途只要求把貓還回來
結果這位胡同學就封鎖對方. 完全不理. 就叫爸爸出來說他已經崩潰.
為什麼送人可以是送誰都不知道?
中途可不可以懷疑他跟本是棄養?
貓跟本就像人間蒸發一樣
他父親應該教育他兒子, 都大學生了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出事就回家找爸爸
如果你做為一個父親都無法機會教育自己兒子要尊重生命. 勇於負責
那他兒子我想一輩子都不會長大
就只是把貓還給人家有那麼難嗎?
這就是我剛說的, 代理書或者父母簽的,都不行. 一定要本人到場由義工說明責任, 這種情況一定要避免. 現在剩下是由中途跟這位主人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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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0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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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葉草
等級: 風雲使者
威望: 3
文章: 523
註冊時間: 201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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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還是要看2方說法才公正~~
當初我家3Q的中途就有很認真說過~貓不想養一定要還給他們~他們一定會收回貓
但中途有認真說~收養人也要認真聽才有效~
2方說再多也沒用~亂送貓的那孩子快去找回貓才是正事....
又不是在路邊隨便攔人送貓~要找一定能找到
這篇文章被編輯了 1 次. 最近一次更新是在 8/13/13 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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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開始相信. 有些比較單純的靈魂. 雖然披著動物的身軀. 終生不講一句人話. 壽數只有我們的五分之一. 但明明就是上天分配給我今生的至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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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0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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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雨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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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 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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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送養人的方式太過激烈!如果認養人惡意棄養,一開始FB就封鎖送養人了,還需要私信聯絡說會找嗎?
送養人標題下"避不回訊"也太誇大其詞,後面公開訊息內容,明明就有回訊,不是自打嘴巴嗎?
這種事情私下找認養人的父母在溝通,在去論壇找貓,或是循法律途徑,都比直接po個人資料理性...
直接po個人資料,斷章取義,毀損其名譽,只是讓其他不知情的人攻擊認養人而已,這種做法只是把事情鬧大,發洩情緒罷了...
換作是我一開始就不認養,情願花錢買自己的隱私權...
這篇文章被編輯了 2 次. 最近一次更新是在 8/13/13 3: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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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隻貓就像天使,願意失去了翅膀,再也無法飛翔,卻還是留在主人身邊。我愛你,所以我願意照顧你一生一世,這是我對你一輩子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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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03: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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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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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雨貓 wrote:
我覺得送養人的方式太過激烈!如果認養人惡意棄養,一開始FB就封鎖送養人了,還需要私信聯絡說會找嗎?
送養人標題下"避不回訊"也太誇大其詞,後面公開訊息內容,明明就有回訊,不是自打嘴巴嗎?
這種事情私下找認養人的父母在溝通,在去論壇找貓,或是循法律途徑,都比直接po個人資料理性...
直接po個人資料,斷章取義,毀損其名譽,只是讓其他不知情的人攻擊認養人而已,這種做法只是把事情鬧大,發洩情緒罷了...
換作是我一開始就不認養,情願花錢買自己的隱私權...
您好 文字太多 您可能沒有看清楚
他們是私訊完以後 認養人還是沒有帶回貓咪 還封鎖中途
所以中途才會公開這件事情
最後一則私訊是8/9 公布是8/11
這篇文章被編輯了 2 次. 最近一次更新是在 8/13/13 3: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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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04: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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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雨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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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1987 wrote:
招雨貓 wrote:
我覺得送養人的方式太過激烈!如果認養人惡意棄養,一開始FB就封鎖送養人了,還需要私信聯絡說會找嗎?
送養人標題下"避不回訊"也太誇大其詞,後面公開訊息內容,明明就有回訊,不是自打嘴巴嗎?
這種事情私下找認養人的父母在溝通,在去論壇找貓,或是循法律途徑,都比直接po個人資料理性...
直接po個人資料,斷章取義,毀損其名譽,只是讓其他不知情的人攻擊認養人而已,這種做法只是把事情鬧大,發洩情緒罷了...
換作是我一開始就不認養,情願花錢買自己的隱私權...
您好 文字太多 您可能沒有看清楚
他們是私訊完以後 認養人還是沒有帶回貓咪 還封鎖中途
所以中途才會公開這件事情
最後一則私訊是8/9 公布是8/11
中途不是到認養人FB發譴責文章了嗎?試問...別人打你,你會不會防禦?
真的要追究責任,就直接上法院了,公開這件事情把不相關的人都扯進來,一堆槍林彈雨的漫罵,這樣不理性的作法究竟是要什麼目的呢?
如果是要找貓,這樣偏激的作法就可以把貓找出來嗎?看過"鄉民的正義"吧!人言可畏...還是要認養人以死謝罪呢?
這樣公開文章,讓不相關的人一再的轉貼,很容易讓人把中途或是認養人妖魔化...,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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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05: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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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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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雨貓 wrote:
ayu1987 wrote:
招雨貓 wrote:
我覺得送養人的方式太過激烈!如果認養人惡意棄養,一開始FB就封鎖送養人了,還需要私信聯絡說會找嗎?
送養人標題下"避不回訊"也太誇大其詞,後面公開訊息內容,明明就有回訊,不是自打嘴巴嗎?
這種事情私下找認養人的父母在溝通,在去論壇找貓,或是循法律途徑,都比直接po個人資料理性...
直接po個人資料,斷章取義,毀損其名譽,只是讓其他不知情的人攻擊認養人而已,這種做法只是把事情鬧大,發洩情緒罷了...
換作是我一開始就不認養,情願花錢買自己的隱私權...
您好 文字太多 您可能沒有看清楚
他們是私訊完以後 認養人還是沒有帶回貓咪 還封鎖中途
所以中途才會公開這件事情
最後一則私訊是8/9 公布是8/11
中途不是到認養人FB發譴責文章了嗎?試問...別人打你,你會不會防禦?
真的要追究責任,就直接上法院了,公開這件事情把不相關的人都扯進來,一堆槍林彈雨的漫罵,這樣不理性的作法究竟是要什麼目的呢?
如果是要找貓,這樣偏激的作法就可以把貓找出來嗎?看過"鄉民的正義"吧!人言可畏...還是要認養人以死謝罪呢?
這樣公開文章,讓不相關的人一再的轉貼,很容易讓人把中途或是認養人妖魔化...,有意義嗎?
說有誠意處理的人卻避不回訊 要是中途沒有逼 沒有公開 沒有讓他有壓力 就算了
是不是事情過了 他一時興起又去認養別的貓 會不會又發生一樣的事情
不知道自己錯了 還說中途不應該把貓交給未滿20的學生
就不要逼 看他會不會繼續去打電玩打棒球約會
要是我做了這種事情 要碼就去把貓找回來 要碼好好去跟人家道歉
我也曾經把認養回來的貓弄丟 外面抓回來要就醫的腳斷掉的貓也逃跑過
後來還是自己花很大功夫找回來
有人比較關注在認養人的精神壓力上
難道覺得中途莫名不見自己拉拔大的貓不會急嗎
種什麼因 得什麼果 解鈴還須繫鈴人
胡同學 這事情不是你做的嗎 認養人不處理 中途在那邊PO網要什麼時候才找得到
大概上電視才找得回吧 沒有人要你以死謝罪 只是要你有點擔當
親友在那裡送溫情 當事人卻沒啥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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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06: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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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雨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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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1987 wrote:
說有誠意處理的人卻避不回訊 要是中途沒有逼 沒有公開 沒有讓他有壓力 就算了
是不是事情過了 他一時興起又去認養別的貓 會不會又發生一樣的事情
不知道自己錯了 還說中途不應該把貓交給未滿20的學生
就不要逼 看他會不會繼續去打電玩打棒球約會
要是我做了這種事情 要碼就去把貓找回來 要碼好好去跟人家道歉
我也曾經把認養回來的貓弄丟 外面抓回來要就醫的腳斷掉的貓也逃跑過
後來還是自己花很大功夫找回來
有人比較關注在認養人的精神壓力上
難道覺得中途莫名不見自己拉拔大的貓不會急嗎
種什麼因 得什麼果 解鈴還須繫鈴人
胡同學 這事情不是你做的嗎 認養人不處理 中途在那邊PO網要什麼時候才找得到
大概上電視才找得回吧 沒有人要你以死謝罪 只是要你有點擔當
親友在那裡送溫情 當事人卻沒啥作為
既然這樣直接上法院要求對方賠償還貓不就得了,解決事情本就該"理性"!
親友關心本來就很正常吧!你受傷不也會有人關心你?!
公開這些有的沒的,有成效了嗎?也沒想過其他人的感受與想法...
之後有擔當的學生想認養貓是不是更難了...,嚇走一堆原本想認養貓的人...,偏激化一堆善心中途的好印象...
即便認養人有錯,也該向他問罪!沒必要影響別人...
我同意解鈴還須繫鈴人,但是公開po網的作法影響的不單單只有當事者!
這篇文章被編輯了 1 次. 最近一次更新是在 8/13/13 6: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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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隻貓就像天使,願意失去了翅膀,再也無法飛翔,卻還是留在主人身邊。我愛你,所以我願意照顧你一生一世,這是我對你一輩子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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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07: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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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喵爸
等級: 天使
威望: 1
文章: 1041
註冊時間: 2013-02-12
最近來訪: 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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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o9112001 wrote:我不是事主...是剛好看到這篇就轉過來討論看看....各位的看法
在FB連結還沒失效以前,最後一篇的留言親友有提到建議胡先生不要採取法律行動,因為:
1. 律師費問題
2. 他兒子有沒有假造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偽造文書,公訴)
真是糗大了,還以為我敬重的M大出事了.. (小弟因某些因素,除非不得已才會上FB)
若說律師費用會成為考量因素,個人認知該事件對事主家庭造成的衝擊性尚未達到不堪負荷的地步;
至於偽造後繼而行使私文書罪之部分,有無達"足生損害於他人",可能還要個案認定;
另您所提之刑法侵占罪部分,因與要件不符(易持有為所有,而本例已於物之交付時移轉所有權)不生該罪問題,
至多為民法之不當得利(第179條),所生之效力為"應返還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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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07: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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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炸短毛貓
等級: 光明使者
文章: 774
註冊時間: 2013-05-21
最近來訪: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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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養人應該是看了這裡的討論了
半個小時前在FB寫了一些較理性的內容
但是有一點我覺得怪怪的
他們始終不提當時是否知道認養人未滿20仍送養
也許這是他們還不走法律途徑處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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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08: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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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bemeow
等級: 新手
文章: 4
註冊時間: 2012-08-06
最近來訪: 2013-08-21
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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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一下送養人很難嗎!
什麼叫嚴格限制不就好了嗎?那妳兒子告知送養人或送貓咪回去給送養人難道就很難嗎?
不要都不檢討自己好不好!!!
也是有很多衡量過自己狀況才毅然決然想認養一隻貓咪的20歲以下學生啊!我就是!
我現在已經出社會了而我也會繼續不離不棄、全心全意的照顧我的貓貓!
當然貓中途是為了不想讓不好的領養人領養到好不容易就起來的小生命,
但你知道有多少像這樣的20歲以下學生被貓中途不信任時有多沮喪嗎!
很理性但是忍不住覺得很生氣!
這是機會教育,可以請你教導你的兒子對自己的決定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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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09: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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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ves813
等級: 俠客
文章: 26
註冊時間: 2013-01-29
最近來訪: 2022-12-07
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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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一直在用FB
為什麼不傳個信息給中途知道
這樣有很困難嗎?
有點不太理解為啥連用鍵盤打個字告知都做不到...
都已經是大學生了
卻還不懂得負責任與處理事情
中途一開始不是還很有耐心地等他處理這件事嗎?
怎麼不聯絡又把人家封鎖了呢?
然後再怕到跟親友哭訴...
真的無法理解啊!
我覺得會引爆的點是
1.封鎖中途
2.學姊問題答不清楚
(朋友很多 卻沒有人認識這位學姊?)
總覺得是認養人把中途逼到公開個資的耶
先把為什麼封鎖人家的理由說清楚吧
不要走錯路就只會跑去求救
請學會去面對去解決問題!
不過中途就這樣公開認養人的個資
沒問題嗎 ?
目前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雙方面對面溝通吧
在網路上傳只會越來越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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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4 12: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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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O0923
最愛: 卡特ヾ(*´∀`*)ノ
等級: 精靈
威望: 1
文章: 244
註冊時間: 2012-10-02
最近來訪: 2020-04-16
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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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道文中小寶講的是兔子了喔~
所以這邊刪掉
這篇文章被編輯了 3 次. 最近一次更新是在 8/14/13 5: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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